武漢市江夏區水務和湖泊局

武漢市江夏區水務和湖泊局

根據《武漢市江夏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關於江夏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武漢市江夏區水務和湖泊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區河湖長制辦公室牌子。

武漢市江夏區水務和湖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 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規章,負責全區水務依法行政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務和 湖泊區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
(三)負責提出全區水務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 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區人民政府規定的許可權,負責組 織實施水務建設年度計畫。
(四)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 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資源中長 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開展水 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 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對江河湖庫和地 下水實施監測,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組織開展地下水超採區綜 合治理。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五)指導監督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開展水務工 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水務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 規程規範。
(六)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 用。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 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全區 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七)負責排水行業監督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城市排水中 長期規劃和實施計畫。監督、檢查、指導城市排水工作及其配套 管網建設、維護及運營情況。監督、檢查、指導城市內澇防治工 作。
(八)負責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管理。擬訂 相關政策和標準規範。組織編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規劃;依據批 準的規劃和建設體制,統籌推進或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 施建設;監督、檢查、考核城鎮生活污水設施運營情況。負責污 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工作。
(九)負責供水行業管理。擬訂供水規劃並監督執行。監督、 檢查供水設施管理及維護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農村飲用水安 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工作。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水土保持規劃, 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 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 施。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 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 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負責全區移民接收、安置 等方面的管理協調,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三峽工程、南水 北調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指導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工作,協調 和仲裁跨區的水事糾紛,負責查處重大水事違法案件。承辦行政 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
(十四)開展水務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監督 實施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編制水務信息化發展 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 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 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 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 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十六)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 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水務和湖泊局要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 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 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 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 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與區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區水務和湖泊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 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 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 御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 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預防等極 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績 效管理、文秘、信息、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宣傳等工 作。組織擬訂水利建設投資計畫,協調落實水務財政資金,並統 籌實施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部門預算決算、內 部審計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水務統計工作。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 導水務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 供排水管理科。負責編制中心城區排水規劃和年度計 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排水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管理。組織 開展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和災害後評估。統籌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調 度管理。負責編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規劃。參與本區城鎮生活污 水行業或水污染防治相關政策、技術標準、管理規範的制定。統 籌區級城鎮生活污水設施建設,監督、檢查、考核城鎮生活污水 處理及配套設施維護與運行管理。負責區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 管理工作。負責按規定監管污泥的處置。負責制訂全區供水規劃 並監督執行。指導、協調、監督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 工作。承擔供水行業法律法規和服務標準的貫徹落實。指導監督 供水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指導監督全區二次供水的維護管理。 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城區供水水價調整意 見。
(三) 水務建設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 組織編制重大水務綜合規劃。指導水務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 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 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規範規程。指導水務建設區場的監督管 理和水務建設區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水務科技工作。組織編制 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 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 水情旱情預警和信息報送。協調、指導蓄滯洪區的洪水影響評價 工作。組織指導水旱災害防禦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山洪災害防禦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 並公告,審核區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 水庫工程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水庫新建和除險加固工 作,指導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大中型灌 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四)河湖管理科。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關於推行河湖 長制的精神,指導全區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承擔河湖長制領 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 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 作。組織編制河道堤防整險加固、綠化及河道采砂建設規劃。指導河流的開發、治理及保護,指導河道堤防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 指導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河 道堤防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 案審查制度。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 和湖泊保護規劃,編制湖泊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水資源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 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湖泊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 通工作。組織實施湖泊保護區和控制區內建設方案審查。組織開 展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負責涉水法律法規事務工作。負責計 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人員編制

區水務和湖泊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 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負責解 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 會辦公室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 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陳裕營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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