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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時期武漢公共財政改革與發展成效
“十二五”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財政部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積極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各項財稅政策,全面深化財稅改革,強化財政監督管理,財政運行的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圓滿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一)財政綜合實力不斷壯大
1.財政收入躍上新台階,收入質量不斷提高。在全市經濟平穩增長的基礎上,依法強化財政收入管理,做大做實“財政蛋糕”。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由2010年的992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2232億元,年均增長17.6%。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由2010年的390億元(同口徑481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1246億元,同口徑年均增長21%。稅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保持在80%以上。財政收入完成情況較好,超額完成“十二五”目標。
2.財政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支出結構不斷最佳化。全市財政支出規模不斷擴大,對經濟和社會事業的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由2010年583.6億元增加到2015年1338億元,年均增長18.1%。不斷最佳化支出結構,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和行政運行等一般性支出,教育、文化、社保、醫療等民生資金投入持續增加,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中民生支出947億元,是2010年344億元的2.8倍,年均增長22.4%。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由2010年的59%提高到2015年的70.8%。
(二)促進經濟成長和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不斷增強
1.支持產業倍增和創新發展。認真貫徹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統籌資金432億元,大力支持“工業倍增”、“服務業升級”計畫實施。發揮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財稅政策優勢,支持
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進“營改增”試點和擴圍改革,落實各項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累計為全市企業減免稅收和
行政事業性收費313億元。大力扶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提供多渠道創業服務及市優秀創業項目補助,大力支持全民創業。
2.提升財源建設水平。建成市財源信息共享平台並上線運行,從根本上扭轉了信息不對稱、部門信息各自為營的現狀。深入開展汽車、石化、菸草、房地產、建築、金融、醫藥等重點行業、支柱稅源企業的調研與分析,實時掌握稅源變化規律和特點,積極做好財源建設重點項目的跟蹤和對接扶持,進一步規範稅收征管秩序、最佳化投資環境,著力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面臨的實際問題,有效促進了企業發展和財政增收。
3.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統籌整合力度。一是全面清理整合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組織對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規範、歸併整合、統籌使用,支持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種類由64項精簡到22項,減少了66%。二是加強支企資金管理。建立完善“市財政支持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平台”,推進平台與項目以及各部門系統與平台間的對接,實現了支企政策、申報流程、辦理進度等全部網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引入競爭性分配與績效管理機制,創新項目管理方式,使專項資金分配更加科學、高效。三是涉農專項資金試行改革。促成《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整合涉農資金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意見》正式實施,出台了農業擔保費用專項補貼、現代都市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專項補貼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了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4.促進兩型社會建設。投入92億元,支持生態文明建設。支持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建設,推進企業節能改造和資源綜合利用,淘汰落後產能,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實施改善空氣品質行動計畫,加大“兩江四岸”江灘防洪及環境綜合整治投入力度,支持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地埋式垃圾轉運站等項目建設,完善城市餐廚廢棄物處理體系;建立森林、濕地自然保護區
生態補償機制,對湖泊、山體實施生態修復,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支持園博園配套設施和張公堤城市森林公園、三環線綠化帶、城市綠道等重點綠化項目建設,城市生態環境有效改善。
(三)民生服務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
1.投入資金346億元,推進教科文體事業繁榮發展。完善基礎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了生均公用經費動態調整機制,支持公辦幼稚園新改擴建和向公益性普惠性民辦園購買學位,推進公辦義務教育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支持公共實訓平台和品牌專業建設,實現全市職業教育基礎能力穩步提升;完善扶困助學體系,我市高校債務全部化解。試行科研單位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建設市級科技思想庫,實施公民素質行動計畫、科普惠農活動。支持“文化五城”、
文化惠民工程建設,推進
文化體制改革,促進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彰顯漢派文化魅力。支持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和舉辦重大體育賽事。
2.投入資金395億元,增強就業和
社會保障服務能力。支持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公益性崗位開發,實施青桐計畫,落實援企穩崗補貼政策,穩定和開發就業崗位,就業創業環境明顯改善;建立公平可持續的社保制度,城鄉居民
基礎養老金連續提高至每月180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人均每月突破2000元,全市8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全覆蓋;落實民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成養老服務“一鍵通”系統,加強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社會救助保障能力,提高城鄉低保、五保、三無救助標準,實現城鄉低保標準統一。
3.投入資金164億元,支持醫療衛生改革深入發展。落實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穩步推進城鄉居民
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擴大到12類;推進國家醫療中心建設,落實全市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提檔升級和全科醫生培訓計畫,支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擴大至民辦基層醫療機構;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維護食品藥品安全。
4.投入資金212億元,推進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支持現代都市農業示範園區建設,開展農業綜合開發和土地整治,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支持賞花游、鄉村休閒遊發展,促進美麗鄉村建設;推進三萬活動開展和革命老區
公益性設施建設,打造了一批特色鎮、中心村、農家店;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
5.投入資金607億元,支持城市功能和承載力提升。實施城建攻堅計畫,推進鸚鵡洲長江大橋、東湖通道、長江大道等城市主次幹道和微循環路建設,大力推進軌道交通、天河機場三期工程、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公交都市等重大交通項目建設,中心城區快速路網基本建成;深入推進“城管革命”,支持完善排水、路燈、消防、環衛等市政設施,城市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
(四)財政改革和監管穩步推進
1.預算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所有政府性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初步實現全口徑預算管理,公共財政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賬”實現相對獨立和較好銜接。加大結餘結轉資金管理力度,盤活資金存量,建立健全結餘結轉資金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機制。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現全覆蓋,加強國庫集中支付審核和動態監控管理,推進政府會計制度改革,試編
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市、區財政整體財務狀況得到客觀反映。政府財政預決算、部門單位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全部公開。
2.政府採購管理進一步規範。制定了
政府採購目錄及標準、市級政府集中採購管理辦法,建立了政府集中採購機構平台,進一步規範了採購當事人行為。建成“市級政府採購電子商城”,實施通用類貨物商場供貨(含電商)+網上競價,採購更加公平便捷高效。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積極支持地方名優產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引導部門單位採購展覽、法律、會計、審計、職業中介、
公共設施管理等公共服務。政府採購的規模和範圍不斷擴大,市級政府採購規模由2010年的15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32億元。
3.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不斷加強。出台了市直行政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國有資產配置、國有資產處置等管理辦法,資產管理逐步科學化、規範化。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制定了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準,通過資產
管理信息系統開展新增通用資產配置審核,控制新增資產超編、超標配置。規範資產處置管理,防止資產流失。
4.預算績效管理穩步推進。出台了《關於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專家庫,構建了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框架。推進績效目標與部門預算有機結合,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面不斷擴大,對重點支出項目開展跟蹤監控。對市直經濟發展、農林水建設、環境保護、教科文衛事業等490個項目開展績效評價,涉及財政資金289億元,根據評價結果督促單位整改和安排次年預算。加強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完成環境整治、園林綠化、交通運輸等550個政府重點工程和民生項目評審,審減不合理資金17億元。
5.財政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制定《武漢市財政局財政監督工作規範》,構建了財政監督工作規範制度體系。對城建、環保、科技、教育、民政、社保、農業等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小金庫”、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經費支出票據等專項治理,對全市630個行政事業和社會團體進行重點檢查,查處違規違紀金額1.47億元,嚴肅財經紀律。對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
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推動會計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6.政府債務財務監管逐步加強。制定了債務管理辦法、政府債務
償債準備金管理暫行辦法、債務管理委員會例會制度、重大項目必審制度等,規範對政府債務運行的監管。對2014年以前形成的政府性存量債務進行了清理甄別,建立了
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債務計畫審批以及市、區兩級償債準備金制度,避免盲目舉債,保證
地方政府債務按期償還。
總體來看,“十二五”時期武漢財政運行狀況良好,改革成效明顯,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經濟下行的壓力較大,實體經濟發展面臨較大的困難,部分重點骨幹企業稅收下滑,培植壯大財源的任務仍十分艱巨。二是部分財政專項資金分配主體分散、使用重點不突出、整合使用和規範管理不夠、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仍然存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需進一步深化推進。三是部門單位預算編制、執行的主體責任尚需強化,預算執行的及時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少數單位和個人財經法紀觀念淡薄,財政資金使用中的損失浪費、違規問題時有發生。這些問題都需要深入研究,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十三五”時期武漢公共財政發展面臨的環境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武漢率先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是實現經濟總量由1萬億元向2萬億元跨越、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關鍵期,也是多重國家戰略在武漢疊加的機遇期。深入分析“十三五”時期武漢財政改革發展面臨的巨觀環境,把握經濟新常態下武漢財政的發展趨勢與變化,是科學、合理規劃“十三五”時期武漢公共財政改革與發展任務的基礎與前提。
(一)發展機遇
1.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將為武漢財政經濟發展創造新的發展空間。國家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戰略,賦予武漢建設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和引領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的重任,有利於武漢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提升輻射帶動功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和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將促進
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隨著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武漢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創新等國家戰略的推進實施,為處在戰略交匯點上的武漢拓展新的消費和投資空間,武漢將迎來更大發展機遇。
2.經濟發展升級將進一步鞏固武漢財政收入多極增長的格局。“十三五”期間,武漢將實施新的“萬億倍增”發展計畫,地區生產總值達1.9萬億元,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新的支柱產業,形成兩個產值過5000億元和若干過2000億元產業。三次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到2020年,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25%,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55%,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突破8000億元。經濟發展質量的提升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將進一步改變我市財政收入依賴於少數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的現狀。
3.新《預算法》的全面實施和財政改革的深入推進,為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奠定了堅實基礎。“十二五”期間,我市各項財稅改革穩步推進,政府預算體系不斷健全,預算績效管理、
國庫集中收付、預決算信息公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等改革不斷深化,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投資評審、會計管理等財政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形成了相對順暢的財政運行機制。新《預算法》全面實施,預算管理的法治性和約束力不斷加強,必將推動武漢財政進入全面法治化、科學化、規範化運行軌道。
(二)面臨的挑戰
1.經濟形勢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增加,財政收入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難度加大。我國經濟“三期疊加”(經濟成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狀況持續到“十三五”,新常態下國民經濟由中高速增長轉向中低速增長,將相應影響我市經濟發展。受
巨觀經濟形勢影響,武漢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經濟下行壓力正持續向財稅傳導,財政運行面臨很大壓力。傳統支柱稅源增長乏力,新興稅源尚不足以彌補傳統產業的掉位,稅源減量、收入不足問題極為突出。
2.財政支出的壓力增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財稅體制調整、“營改增”減稅、中央和省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清費政策的實施,需消化的政策性減收因素增多,帶來地方財政收入和財力減少。同時,經濟下行壓力下,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支持經濟轉型升級,需要擴大支出。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抗洪救災和補齊就業、社會保障、住房、教育、醫療、食品安全等民生短板,對財政支出繼續剛性增長需求增加,財政支出壓力進一步加大,財政收支不平衡的矛盾將十分突出。
3.繼續深化財政改革的任務十分艱巨。財稅體制和政策方面,與加快推進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具有強大帶動力的創新型城市和國家中心城市相適應的財政政策體系尚未完全形成;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預算管理方面,跨年度平衡機制尚未建立;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和項目庫建設、預算評審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中期財政規劃尚處於試編階段;財政績效管理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
總體來看,機遇與挑戰並存,需要財政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搶抓機遇,破解難題,補齊短板,深化改革,規範管理,充分發揮財政的基礎地位和支柱作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三、“十三五”時期武漢公共財政發展的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 堅持以
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主動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打造武漢經濟、城市、民生“三個升級版”,依法履行財政職能,夯實財源基礎,深化財政改革,提升財政管理績效,為率先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提供財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1.遵循法治,依法理財
將財政運行納入法治化軌道,加強財政法治建設,進一步明確財政規則和程式以及相關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形成全面規範科學有效的財政法治體系,確保財政工作在憲法和法律制度基礎上規範運行。深入貫徹落實《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理財,增強預算的公共參與和政府的預算回應,使財政成為政府與公民良性溝通的橋樑,促進財政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2.釐清邊界,明晰責任
釐清政府和市場職能邊界,一方面要堅持公共財政定位,明確財政支出責任範圍,充分發揮財政在穩定經濟、提供公共服務、調節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職能,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另一方面積極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財政資金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減少政府對資源配置的直接干預。要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推動加強政府與市場的合作,讓政府和市場發揮各自優勢,提升公共福利水平。
3.最佳化供給,統籌平衡
最佳化供給結構,優先保障教育、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社會保障、公共運輸等民生領域服務供給,加大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投入,要發揮好財政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中的職能作用,托底保障好
社會弱勢群體,建立公平可持續的財政保障體系,推進城鄉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升。統籌各類需求,合理配置財政資金,完善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機制,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增強集中辦大事的能力,保障市委、市政府戰略決策的落實和重點領域建設目標完成。
4.改革創新,追求績效
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為抓手,有序推進財稅改革各項重點任務,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協同推進各項重點改革,加強資金保障,著力於建機制、搭平台。創新財政管理模式,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實現跨年度預算平衡。堅持績效優先,不斷探索績效管理的新途徑,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進一步提高財政支出效益。加強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保障財政資金運行安全高效。
(三)目標任務
1.收入預期目標
依據《預算法》第三十六條“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的規定編制。結合國家發展戰略、全市經濟發展預期和各區“十三五”期間地方公共預算收入測算分析,考慮未來5年財政減收增支的不確定因素較多,預計“十三五”期間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年均增長10%,到2020年達到2000億元左右。
2.支出預期目標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原則,進一步調整最佳化
財政支出結構,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建立結構最佳化、導向明確的財政支出運行機制。
一是支出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清理規範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鈎事項,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不再採取先確定支出總額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保障機制,逐步提高公共服務保障水平,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比重保持在65%以上。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約法三章精神,厲行勤儉節約,“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得到嚴格控制。
二是財政資金統籌整合能力增強。圍繞市委、市政府經濟升級版戰略,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的方式,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機制,從簡單運用資金補貼補助轉向綜合運用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PPP模式等多種方式,使有限的財政資金髮揮更精準的政策導向作用,更加注重依託專業機構、市場機制管理項目資金,增強集中財力辦大事能力。
三是依法理財水平明顯提升。將財政運行納入法治化軌道,使各項財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完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財政支出績效管理更加規範,逐步實現部門單位和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全覆蓋。財政監督機制更加健全,財政預算信息更加透明,財政數據共享更加有效,全面依法理財能力顯著增強。
3.財政改革目標
深化財稅改革,著力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完善市對區財政體制,逐步構建現代財政制度體系。
一是政府預算管理制度體系健全。政府收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構建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
二是
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支持構建地方稅體系。進一步理順市對區財政收入劃分,完善市對區轉移支付制度,明確市、區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科學合理分配財力和事權,完善權責對等、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財政管理體制,促進市區共同發展。
四、“十三五”時期武漢公共財政發展的重點工作及措施保障
(一)堅持創新發展,支持打造經濟升級版
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認真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轉變財政資金支持經濟發展的方式,建立以基金管理等市場化運作方式為主的財政資金管理機制,著力推進“四大倍增計畫”實施,支持完成“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重點任務,促進經濟發展動力轉換。
1.支持產業轉型。通過財政專項資金向產業基金轉化,變直接投入為間接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產業領域,提高引導基金槓桿效應。做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基金規模,著力聚焦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和生命健康等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培育形成新的支柱產業。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圍繞產業鏈布局資金鍊,推進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五鏈統籌”的產業創新體系。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企業優勝劣汰;支持鋼鐵產業加快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促進汽車、石化等優勢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綠色製造、智慧園區、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促進關鍵裝備創新套用和新模式融合創新,夯實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平台。
2.推動創新創業。完善創新資金支撐體系,支持“創谷”計畫和“城市合伙人”計畫實施。針對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特點,分別運用天使(種子)、創投(風投)、產業發展、併購四類基金模式,各有側重地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壯大;鼓勵金融資本加大對
民營中小企業發展與技術研發的信貸支持,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池和風險補償基金,推進“投貸聯動”試點,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落實企業研發投入和創新補貼政策,改革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大創新產品政府採購力度,推動創新成果轉化。落實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財稅優惠政策,助力小微企業創新發展。
3.引導業態升級。依託武漢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引導基金,設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專項,推進開展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支持服務業的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促進電子商務、智慧物流、網際網路金融等
新興服務業發展。推進企業境內外上市融資及資產重組,做強“新三板”武漢板塊;積極吸引全國性金融機構來漢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後台服務中心,支持設立民營銀行和新型網路金融機構,開展託管交易和櫃檯交易市場。
4.降低企業成本。落實各項結構性減稅和降低企業成本政策,全面推進“營改增”改革,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實現貨物和服務行業“全覆蓋”,切實減輕企業稅收負擔。進一步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監管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杜絕各種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