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為切實做好“十三五”期間我國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保障人民民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國家公共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了《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 發文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 
  • 發文字號:國衛應急發〔2016〕46號 
  • 發文時間:2016年8月30日 
規劃概括,規劃細則,

規劃概括

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
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是政府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是衛生計生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是衛生應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有效減輕各類突發事件對人民民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保障社會和諧穩定與經濟平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制訂本規劃。

規劃細則

一、規劃基礎與面臨形勢
(一)近年來緊急醫學救援取得顯著成效。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十餘年來我國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一是管理體制不斷健全。在總結汶川地震等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實踐的基礎上,完善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管理體制。二是預案體系逐步完善。制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同時分級分類制訂了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和工作規範。三是機制建設取得進展。建立了由衛生計生部門統籌協調、多部門參與、軍地協同的緊急醫學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在多次突發事件應對中有效發揮作用。四是能力建設得到強化。按區域規劃布局,建設了4類37支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各級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的緊急醫學救援能力穩步提升,院前急救醫療體系建設持續加強。五是突發事件有效處置。近五年來,我國衛生計生系統成功、有效地開展了四川蘆山地震和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等多起重特大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切實保障了人民民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充分肯定以及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圓滿完成了菲律賓“海燕”颱風和尼泊爾地震的國際醫學救援任務,贏得受援國以及國際社會的廣泛讚譽。這為“十三五”期間推進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事業持續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我國緊急醫學救援面臨的形勢和挑戰。我國自然災害種類多、分布廣而且頻發,各類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也時有發生,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面臨嚴峻的形勢,任務艱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始終要求把搶救傷病員放在首要位置。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和全方位開放新格局的構建,我國參與國際緊急醫學救援的能力也有待提高。
目前,我國緊急醫學救援綜合實力尚不能很好滿足突發事件應對的實際需要,與已開發國家水平相比也還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現場緊急醫學救援指揮協調機制有待完善,緊急醫學救援隊伍的裝備保障和遠程投送能力不強;航空醫療救援和海(水)上醫療救援尚處於起步探索階段;全國區域布局的專業化緊急醫學救援網路還沒有形成,基層緊急醫學救援能力亟待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需要加快推進。因此,在“十三五”期間要著力推進我國緊急醫學救援的網路、能力和機制建設,使之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匹配、與突發事件應對需要相適應。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底線思維,從國家安全戰略高度出發,以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為根本,以提高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與水平為重點,著力彌補薄弱環節,解決突出問題,加快構建科學高效、可持續發展的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體系。
(二)基本原則。
政府負責,多方協同。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完善多部門協同、軍民融合的緊急醫學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和公眾積極參與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平急結合,高效準備。全面加強國家、省級和基層的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建設和突發事件應對準備工作,夯實基礎,高效準備,積在平時,用在急時,切實提升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和水平。
專兼結合,合理布局。在增強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緊急醫學救援能力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地理特點和突發事件的地域分布,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重點強化專業化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和機構的能力建設,逐步構建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網路。
快速反應,有效處置。及時、準確掌握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相關信息,第一時間開展應急回響。建設機動性強、保障有力的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迅速出動、及時到達,有力、有效地開展緊急醫學救援處置工作。
(三)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0年末,建立健全緊急醫學救援管理機制,全面提升現場緊急醫學救援處置能力,有效推進陸海空立體化協同救援,初步構建全國緊急醫學救援網路,基本建立我國專業化、規範化、信息化、現代化、國際化的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體系,有效滿足國內突發事件應對需要,同時發揮我國在全球緊急醫學救援中的作用。
2.主要指標。
(1)現場緊急醫學救援能力有效提升。規劃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處置中心(帳篷隊伍),升級完善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車載隊伍);縣級及以上地方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規範化建設90%以上達標。
(2)全國緊急醫學救援網路初步形成。在全國規劃布局建設7個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綜合基地;指導各省份建設區域緊急醫學救援中心,推進地市級、縣級緊急醫學救援站點建設。
(3)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各級各類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實現全覆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應急管理專(兼)職機構設定全覆蓋。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緊急醫學救援信息規範化報告率達95%以上。全國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相關學科研究生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達10個以上。從事緊急醫學救援的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培訓率達90%以上。開展專業人員緊急醫學救援相關培訓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70%以上。
(4)緊急醫學救援社會素養進一步提升。在全國各省份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知識和技能普及活動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以地市為單位覆蓋達70%以上。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現場緊急醫學救援。
1.健全現場救援指揮協調機制。完善現場緊急醫學救援指揮協調機制,建立現場指揮官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專家組組長負責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統籌現場緊急醫學救援各項工作,及時有序落實醫療救治、疾病防控、衛生防疫、心理援助、健康宣教和物資保障等救援措施。制訂完善不同現場條件、不同類別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南和方案,規範現場救援處置和技術操作流程。
2.強化現場醫學救援隊伍建設。按照“分區規劃、合理布局、分級建設、加強裝備、訓練有素、反應迅速、處置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在國家層面,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處置中心(帳篷隊伍),升級完善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車載隊伍),重點加強專業處置、裝備保障和遠程投送能力;完善國家現場緊急醫學救援專家庫,有效發揮專家指導現場處置的作用。在地方層面,推進省級、地市級和縣級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建設,切實提升地方各級救援隊伍第一時間反應、迅速到達現場、有效開展處置的能力。加強各級應急心理援助隊伍建設,增強突發事件應急心理援助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重點項目一: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處置中心(帳篷隊伍)建設
序號
項 目
覆蓋範圍
主要建設內容
1
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醫療救治中心建設
選擇6個省份,
每省建設1個。
每個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處置中心由指揮通訊、專業處置、後勤保障、移動運輸4個單元組成,實現裝備模組化、功能集成化,重點強化現場專業處置能力、遠程航空投送能力和極端條件下的自我保障能力。
2
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衛生防疫中心建設
選擇2個省份,
每省建設1個。
3
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突發中毒事件處置中心建設
選擇2個省份,
每省建設1個。
4
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移動核輻射事件處置中心建設
選擇1個省份建設。
重點項目二: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車載隊伍)升級完善
序號
項 目
覆蓋範圍
主要建設內容
1
新建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
選擇10個左右省份,每省建設1個。
實現隊伍裝備車載化、功能集成化,能夠有效開展現場緊急醫學救援。
2
已建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升級完善
國家隊承建省份。
提升隊伍快速回響、遠程投送等功能,強化隊伍運維保障。
(二)推進陸海空立體醫療轉運與救治。
1.最佳化陸路醫療轉運與救治。充分發揮院前醫療急救機構的作用,完善管理機制,發展人員隊伍,保障人員待遇,改進裝備設施,進一步提升突發事件現場檢傷分類救治和傷員快速安全轉運的能力。建立完善陸路長途醫療轉運協作機制,與鐵路運輸部門加強協作,提升大批量傷員轉運的效率和安全性。
2.推進航空醫療轉運與救治。鼓勵發展我國航空醫療轉運與救治工作。制訂支持航空醫療轉運與救治發展的政策和保障措施。研究編制航空醫療轉運與救治相關工作規範和技術指南。逐步開展航空醫療轉運與救治的專業隊伍和裝備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建設國家航空醫療救援力量。
3.開展海(水)上醫療轉運與救治。在我國沿海和沿江河湖泊地區,按區域布局建設國家海(水)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重點加強海(水)上傷病救治隊伍和設備條件等專業化建設。基地平時開展海(水)上緊急醫學救援專業教育、陸海空相結合的培訓演練和裝備研發等工作;在海(水)上突發事件發生時,有效落實傷員醫療轉運與救治等醫學救援措施。指導和支持沿海和內陸水域省份加強本轄區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的海(水)上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建設。
重點項目三:國家海(水)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
主要建設內容
覆蓋範圍
加強海(水)上傷病救治隊伍和設備條件等專業化建設,配備醫療救護艇,同時開展航空醫療救援隊伍和基地直升機停機坪建設,加強信息指揮聯通、專業教育和培訓演練等設備設施建設。
沿海和沿江河湖泊選擇6個左右地區,每個地區建設1個。
(三)完善醫學救援區域網路。
1.升級國家緊急醫學救援指揮中心。升級改造國家衛生計生委應急指揮中心,指導省級、地市級、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加強應急指揮中心建設,積極推進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的應急平台建設。完善國家緊急醫學救援指揮中心的功能,實現與地方各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各類應急平台間的互聯互通,滿足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值守、信息報告、指揮調度和輔助決策等工作需要。健全緊急醫學救援信息報告制度,提升信息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為緊急醫學救援指揮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2.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綜合基地。在全國按區域布局建設7個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綜合基地,構建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網路的支柱力量。基地建設採用“平急結合”的方式,重點加強災害模擬場景構建和專業教育、培訓演練基礎設施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相關學科、科技研發基礎設施建設,批量重症傷員收治的基礎設施、醫療救援信息聯通和指揮設備條件、直升機停機坪和航空醫療救援隊伍裝備等建設。基地建成後,具備以下功能:平時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管理與技術類的專業教育、人才培養、培訓演練、學科建設、科技研發和新技術推廣套用等工作;在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時,代表國家快速反應、專業救援,迅速實現批量危重傷員集中收治、航空器(包括直升機、固定翼飛機等)運送與救治傷員等功能。
重點項目四:國家緊急醫學救援綜合基地建設
主要建設內容
覆蓋範圍
加強具備災害模擬場景的專業教育、培訓演練基礎設施建設;開展重症傷員批量收治基礎設施、直升機停機坪和航空醫療救援隊伍裝備、信息聯通指揮保障條件等建設;推進緊急醫學救援產、學、研、用基礎設施建設。
全國分區域布局,選擇7個省份,每省建設1個。
3.指導建設區域緊急醫學救援中心。指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地理區域、交通狀況和災害事故特點等情況,在本轄區內依區域布局、規劃建設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中心。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中心是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區域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骨幹力量,平時注重體制機制和能力水平建設,尤其是人員隊伍及管理、技術等綜合提升;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快速應對、高效處置,有效減少傷員的死亡和致殘。根據需要,適時對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中心開展評估,達到標準的可考慮確定為國家區域緊急醫學救援中心,代表國家承擔所在省份和周邊鄰近省份的重特大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任務。
4.鼓勵基層緊急醫學救援站點建設。各省份根據地理區域、交通狀況和災害事故特點等情況,積極推進本轄區緊急醫學救援站點建設,夯實基層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基礎。以地市級和縣級為重點,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和院前醫療急救機構為基礎,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站點。切實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和裝備物資配備,有效提升第一時間的現場醫學救援處置能力和傷員接收救治能力。
5.擴充專業類緊急醫學救援力量。在現有基礎上,新建和升級改造國家突發中毒事件、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強化前期建設的省級突發中毒事件、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能力,並在部分省份新建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通過建設,著力提升國家和省級中毒、核輻射損傷救治能力,以及人員受到化學性、放射性污染的檢測、洗消和防護能力。
重點項目五:突發中毒事件、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
序號
項目
覆蓋範圍
主要建設內容
1
國家突發中毒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
新建1個,
升級1個。
加強國家中毒檢測鑑定參比實驗室和信息平台建設,升級完善中毒救治和化學污染檢測、洗消和防護專業設施設備。
2
國家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
新建1個,
升級2個。
升級完善核輻射損傷救治和放射性污染檢測、洗消和防護專業設施設備。
3
省級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
14個省份,每省新建1個。
改、擴建相關專業設施,配置核輻射損傷救治和放射性污染檢測、洗消和防護專業設施設備。
(四)夯實醫學救援基礎實力。
1.規範醫學救援管理。健全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內設或指定科室負責緊急醫學救援管理工作。鞏固和發展部門配合、軍民融合、條塊結合、資源整合的緊急醫學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管理。規範緊急醫學救援的預案啟動、應急回響終止和總結評估等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中的作用。
2.加大人才培養和培訓演練。積極推進災難醫學等緊急醫學救援學科建設。配合教育部門,加強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等專業本科生的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培養,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相關學科研究生學歷教育。繼續完善緊急醫學救援培訓演練大綱和教材,對管理人員、應急隊員和業務骨幹實施規範化、常態化的培訓演練。著力強化鄉鎮和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基層一線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意識和能力。
3.完善物資儲備保障。加強緊急醫學救援物資動態管理,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大力提升應急物資儲備調用的信息化水平。在重點地區推進建設緊急醫學救援急缺藥品的國家級區域儲備中心。不斷完善各級緊急醫學救援物資儲備目錄。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應急物資儲備調用制度。
4.推動科研攻關和產業發展。加強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理論、方法和套用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研究機構、醫療衛生單位和相關企業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積極推進緊急醫學救援關鍵裝備與技術的科研開發、成果轉化、產業製造和推廣套用。
5.促進宣教和社會參與。大力促進緊急醫學救援知識普及與技能訓練,開展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等活動,提升全民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積極推動全社會參與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廣泛動員和有效組織社會各方力量,充分發揮社會團體和志願者的作用,逐步形成全民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局面。
6.拓展國際交流合作。加強緊急醫學救援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開展考察、培訓和聯合演練等活動,引進先進理論、技術、裝備與管理模式,提高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準備和處置水平。對遭受重特大災害並需要支持的國家和地區及時提供援助,積極參與全球重特大災害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行動。
四、政策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緊急醫學救援的組織和領導,明確緊急醫學救援的責任主體和工作任務,科學制訂緊急醫學救援相關規劃、實施計畫和工作方案,營造有利於推進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環境。
(二)保障資金投入。各地要將緊急醫學救援的基礎設施保障、物資保障、運行保障等方面的投入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落實緊急醫學救援的人員和工作經費並建立長效投入保障機制。進一步拓寬資金籌集渠道,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緊急醫學救援投入。
(三)強化項目管理。各地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項目建設管理方案,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和過程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有序推進規劃項目的順利實施,確保經費投入的效率和效益。
(四)落實考核評估。各地要建立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實施的監督、考核評估體系,制訂評估方案,通過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督導檢查,綜合評價轄區內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國家衛生計生委將不定期組織督查,並在2018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在2020年進行終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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