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體中文

正體中文是台灣教育部門官方明令使用的一套有明確準則的繁體字,制定有明確的書寫規範以及選字原則供政府各級單位與民間遵循。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檔案中「正體字」是「異體字」的反義詞,正體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選用的字為準,如:「浚」是正體字,而「濬」是異體字。該表公布後又作了幾次調整,恢復使用了28個被淘汰的異體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體中文
  • 外文名:Traditional Chinese
  • 特點:台灣教育部官方明令使用
  • 定義:一套有明確準則的繁體中文文字
  • 功能:供政府各級單位與民間遵循
  • 舉例:車(車)、馬(馬)、龍(龍)
概念,歷史,

概念

香港除有套用繁體中文名稱外,傳統上亦稱之為“正筆字”(正體字)的習慣,與“簡筆字”(簡體字)和異體字相對,代表正式場合使用的中文字。另外有人認為其所謂“繁體”只是相對簡化字而言,其本身是由古代中國傳承而來,故應稱為正體中文、正體字(和“簡化字”、 “俗體字”、“異體字”相對)。
規範漢字是指經過整理簡化並由國家以《簡化字總表》與《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形式,正式公布的簡化字傳承字。不規範字主要指:繁體字異體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對允許繁體字、異體字保留或使用的情形作出了規定: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歷史

有人認為應將繁體中文稱為正體中文,表明它才是中國歷史上正統的漢字寫法。不過,亦有人認為文字變革是自然的事,沒有正與不正之分。到目前為止,“繁體中文”這個名稱仍使用得更為普遍,由於使用繁體中文並不是只有台灣,以香港來說,字量和用量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其原因在於香港與台灣習慣上的慣用名稱往往有出入,而且香港有些地方用辭的習慣和台灣的也不同 (例如“裏”和“里”字);原本香港和台灣一般上是不分開翻譯的,多數電腦軟體都只有台灣版本,香港人會遷就台灣用法。但自從進入21世紀後,由於種種原因,致使需要分開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