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意見

按照國發(2001)21號、遵府發(1998)29號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強化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意見內容,發布時間,

意見內容

一、加強教師隊伍管理
1.實行人、財、物、事權相統——的教師隊伍管理體制。
全縣中國小教師和各級教育事業編制人員的管理、調配、自然減員的補充,工資發放、福利待遇、培養培訓、考核獎勵以及各種教育經費均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根據教育發展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在編制範圍內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考核錄用。
2.用編制管理教師。
按省、市中國小教師師生比編制檔案規定進行管理。每年由教育行政部門配合縣編辦對各鄉鎮學校的人員編制進行核編,按核編人數下撥工資,凡超編單位的人員,順向流動到差編單位。超編和差編學校教師,—是由校長在編制範圍內聘任教師,教辦工作人員實行競爭上崗。二是當年內錄用的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一律分配到差編學校任教。三是逐步推行教師資格考試錄用制度。
3.規範教師調動。
本縣教師調動,在每年核定的編制計畫和當年進人指標內進行,凡申請調入縣直學校和鄉鎮中心中國小任教的教師,原則上一律實行公開選調和試用制度。
原則上不允許教師改行,確因工作需要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縣編委審批後,按程式辦理。任何單位無權借調教師,不得隨意抽教師從事非教學活動。
4.切實解決在冊不在崗人員問題。
在冊不在崗人員必須在2003年8月26日前到校報到,不按規定時間返校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各單位要在9月10日前將離崗人員返崗情況書面向教育行政部門匯報,愈期不報或隱瞞情況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二、抓好教師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師素質
1.嚴格執行省、市、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方案》,校本培訓由各級各類學校自行組織實施,骨幹教師培訓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課程改革教師培訓方案。
三、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1.建立健全與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競爭上崗制度。
建立健全教辦主任和中國小校長約束機制。繼續抓好以校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完善和規範學校職代會、政(校)務公開、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制度。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對教辦主任和中國小校長的任期工作目標進行考核,並納入幹部任免的主要內容(具體考核辦法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2.縣直學校副科級以上幹部由組織部考察並徵求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
3.教育系統股級幹部由教育行政部門考察並徵求鄉鎮黨委意見後進行任免,報組織部備案。
4.對新任校長、教辦主任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分期進行提高培訓。
本辦法從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發布時間

正安縣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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