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經濟合作公約,1948年4月16日締結的公約。
歐洲經濟合作公約,1948年4月16日締結的公約。
歐洲經濟合作公約,1948年4月16日締結的公約。歐洲經濟合作公約,1948年4月16日,由參加“馬歇爾計畫”的奧、比、丹、法、希、愛、冰、意、盧、挪、荷、葡、英、瑞典、瑞士、土等十六國政府代表及美、英、法駐德占領軍總司...
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y)是包括歐洲煤鋼聯營、歐洲原子能聯營和歐洲經濟共同體(共同市場),其中以歐洲經濟共同體最為重要。1950年5月,法國外長羅貝爾·舒曼建議把法國和西德的煤鋼生產置於一個“超國家”機構領導之下。1951年4月...
歐洲聯盟條約(Treaty on European Union),又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首腦會議上通過的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條約。1993年11月正式生效。 [4] 1991年12月9~10日,第46屆歐共體首腦會議在荷蘭的馬斯...
歐洲經濟共同體是歐洲共同體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共同組成歐洲共同體。歐共體是西歐一些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由政府出面組成的一個經濟和政治集團,本質上是一種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國際聯盟。總...
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 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亦稱《羅馬條約》。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基礎條約。1957年3月25日,法國、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6國在義大利羅馬簽署該條約,1958年1月1日起生效,歐洲經濟共同體同時成立。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前身為1948年4月16日西歐十多個國家成立的歐洲經濟合作組織。1960年12月14日,加拿大、美國及歐洲經濟合作組織的成員國等共20個國家簽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約》,決定成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公約獲得規定數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歐洲經濟共同體貿易和經濟合作協定是由國際組織在1985年05月21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簽訂日期1985年5月21日 生效日期1985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歐洲共同體理事會,滿意地注意到中華人民...
(三)本公約的規定不適用於承保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國領土內風險的保險契約。為了決定風險是否在這些領土之內時,法院應適用其國內法。(四)前款不適用於保險契約。第二條關於適用非締約國的法律凡本公約指定適用的法律,不論該法律是否...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約》是1960年12月14日,加拿大、美國及歐洲經濟合作組織的成員國等20個國家簽署的公約。1961年9月30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約》在巴黎生效。2020年12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約》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共同體科學技術合作協定是由國際組織在1998年12月22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鑒於一九八五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歐洲經濟共同體間貿易和經濟合作協定;鑒於科學與技術對雙方經濟與社會發展所具有的重要性;鑒於中國與...
作為建立歐洲共同體條約的締約方(以下稱“歐共體成員國”),及歐洲共同體(以下稱“歐共體”)為另一方,考慮到1985年5月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歐洲經濟共同體貿易經濟合作協定,考慮到中國和歐共體及其成員國之間業已存在的海運關係的...
歐洲國際商事仲裁公約是在1961年04月21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自1964年01月07日起生效。簽字者經正式授權;由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主持召集;已經注意到一九五八年六月十日在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會議上在紐約已經簽訂《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
歐洲經濟、政治共同體收藏 查看我的收藏 0有用+1 0 歐洲聯盟(德語:Europäische Union,法語:Union européenne),簡稱歐盟(EU),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Brussels),是由歐洲共同體發展而來的,創始成員國有6個,分別為德國、法國、意...
歐盟輿論認為,《歐元公約》是歐元區自救的一個必然選擇。身陷主權債務危機的歐元區迫切需要向歐洲經濟聯盟邁出堅定的一步,這包括建立一系列職責明確的經濟監管組織,以與歐元區這個貨幣聯盟的現實相適應,而《歐元公約》正是走出這樣一步...
決心以成員國憲法和法律、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及歐洲社會憲章中承認的基本權利,尤其是自由、平等和社會正義為基礎,共同協力促進民主;深信歐洲構想、經濟一體化和政治合作領域取得的成就以及新的發展需要,符合歐洲各民主民族的願望,而由...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西歐正致力於建立更快更完善的經濟統一體。有些歐洲國家還制定了計畫,希望成立OEEC之外的政府間機構。他們建議各國間展開更緊密的經濟合作,創建強大的中央機構,共同實現這一目標。歐洲煤鋼共同體成立時,曾經希望英國...
法美經濟合作協定,法國與美國之間的協定。1948年6月28日在巴黎簽訂。同年7月10日生效。主要內容為:法國將按照1948年4月16日締結的《歐洲經濟合作公約》,為履行“歐洲復興計畫”即“馬歇爾計畫”而努力;美國將按照關於援助歐洲復興的...
1948年4月16日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各國經濟嚴重削弱,迫切需要聯合起來實施馬歇爾計畫,以穩定歐洲經濟。英國、法國等18個國家根據1948年4月16日通過的《歐洲經濟合作公約》成立了歐洲經濟合作組織。該組織設有部長...
為保證歐元的穩定,歐盟於1997年制定了《穩定與增長公約》。其主要內容是要求歐元區各國的年財政赤字不得連續3年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3%,負債不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否則將面臨歐盟的巨額罰款。由於近年來歐洲經濟復甦乏力,到2004年,...
本公約各締約方,注意到跨界水道和國際湖泊的保護和利用是一項重要而且緊迫的任務,而且只有通過加強合作才能有效地完成此項任務,關注跨界水道狀況變化對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各成員國環境、經濟及福祉產生了短期或長期的負面影響及其威脅,強調...
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是指國際間有關政治、經濟、文化、技術等方面的多邊條約。公約通常為開放性的,非締約國可以在公約生效前或生效後的任何時候加入。有的公約由專門如集的國際會議制定。舉例 聯合國憲章 日內瓦公約 國...
歐亞經濟合作組織是世界區域經濟一體化國際組織。該組織著力推動國際經貿合作,推進《全球合作夥伴關係》、《全球貿易、旅遊和可持續發展經濟合作協定》的形成,為聯合國社會經濟理事會成員單位、歐洲文化科學和教育合作羅馬公約簽署機構、聯合國...
其任務是協調成員國的國防政策、武裝部隊和軍火生產,並在政治、社會、法律等方面進行合作。二次世界大戰後 條約由序言和10條正文組成,主要內容有:協調相互間的經濟活動,磋商社會問題,促進文化交流;倘任何一締約國在歐洲成為武裝攻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