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J.W.von

歌德,J.W.von,德國詩人、劇作家和思想家。生於美因河畔 法蘭克福。自幼受過良好的親職教育,曾先後在萊比錫大學和斯特拉斯堡大學學習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
  • 外文名: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國籍:德國
  • 民族:德意志人
  • 出生地:神聖羅馬帝國法蘭克福
  • 出生日期:1749年8月28日
  • 逝世日期:1832年3月22日
  • 職業:文學家、自然科學家
  • 主要成就:完成大量文學作品 輔佐魏瑪公國 進行科學研究
  • 代表作品:《少年維特的煩惱》、《浮士德》
人物經歷,主要觀點,

人物經歷

早年投身狂飆運動,1775年應邀出任魏瑪公國樞密顧問。他寫過大量文藝作品,發表過不少美學方面的意見。他的美學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自傳、和他晚年與秘書愛克爾曼談話的記錄中。歌德雖然受德國理性派哲學和I.康德的先驗論哲學的影響,但自稱缺乏“哲學的器官”,更深地接受了英國經驗派哲學和法國啟蒙思想。他認為自然是進化的,不相信超自然而又主宰自然的神,卻承認自然有神的泛神論觀點。因此,他反對當時流行的以I.牛頓為代表的自然機械觀和“分析法”,而倡導一種自然有機觀和“綜合法”。他肯定感性經驗的重要,又承認理性認識能力之必不可少,認為只有二者結合才能窺視大自然的奧秘。

主要觀點

美是一種本原現象歌德認為美不是抽象的存在,難以用抽象概念去表達;美是一種“本原現象”,就在自然之中。自然是發展著的整體,可以表現為千差萬別,卻又始終一樣。美作為一種“本原現象”,既始終存在於自然中,又象自然那樣豐富多采。一切自然現象都多少表現出本原,都應該是美的,卻又不意味著必定是美的。歌德本著發展進化的觀點,認為美是本原,即內在理性,是“神”的充分顯現,而這種顯現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在事物發展到一定時期才能現出。歌德把這個時期叫做“事物達到了自然發展的頂峰”,到了這個頂峰,事物“就顯得美”。歌德對此解釋說:因為達到了這個時期,事物就會完全顯現出它的特有性格。事物各部分構造完全符合它的“自然定性”,“符合它的目的”,事物之美的原因就在於感性形式符合理性內容。而所謂顯現理性內容,亦即符合自然意圖、自然目的。歌德強調事物一定要順其自然,在發展中達到完善,達到美;違反自然的人工製作,由於它違背自然意圖,破壞事物的完善,就損害了美,而成為醜。比如一匹剪掉鬃和尾的馬,一條剪掉耳尖的獵狗,一棵砍掉大枝的樹,一位身體從小就被緊束胸腹的內衣所歪曲和摧殘的少婦,都違背自然意圖,而失去美。
人也是自然。歌德把人看作“不斷發展的大自然的終極產物”。人的完美就是人的自然定性的表現。人體構造充分體現人的自然定性就美。比如少女的自然定性是孕育孩子和給孩子哺乳,她須有寬大的骨盆,豐滿的胸脯。這樣的形體結構符合她的自然定性,因此就美;但是骨盆太寬大,胸脯太豐滿,也還是不美,因為超過了符合目的的要求。人的心靈美、內在美,歌德稱之為道德美,象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樣,也本於自然,是“天生的內在的美好性格”。但是道德美雖為天生就有的美好性格,卻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現出來,它只在少數具有卓越才能的人的心靈里呈現。
創造藝術美歌德認為自然和人之美是不能持久的,為了彌補這一不足,才有藝術美的產生。歌德認為,人是大自然發展的頂峰,人把自身視為一個完整的自然,這個自然也發展到一個頂峰,那就是藝術。如果說自然美是事物構造符合自然意圖,是自然意圖的顯現,那么藝術美則是人的心靈自由、內在性格的顯現,它以理想的形象佇立在世界上,有一種持久而巨大的作用。它使人比自身更高大,並把人提高到神的地位,使人的生活和活動更趨完善。人通過藝術美看到了“至高的美”。在美的發展系列上,藝術美高於人的美,人的美又高於自然美。
歌德認為,藝術美既首先來自自然,詩人便應當從自然出發,從描寫特殊開始。“藝術的真正生命正在於對個別特殊事物的掌握和描述”。“詩人應該抓住特殊,如果其中有些健康的因素,他就會從這特殊中表現出一般”。所謂“健康”,就是特殊事物達到自然發展的頂峰,符合自然意圖,也就是達到了完善。詩人描寫了特殊事物中的“健康”因素,就表現了一般。但是藝術不只是自然意圖的實現,也是人的心靈自由的實現、理想的表現。詩人作為達到自然發展頂峰的完善的人,他有理想,有智慧,有更高的意旨。歌德認為,詩人的本領:①要發現現實生活引人入勝的側面,抓住現實美加以描寫;②要根據自己的更高的意旨,運用自己的智慧,把現實生活提供的素材,“熔鑄成一個優美的、生氣灌注的整體”。藝術不是對自然、現實的單純摹仿,而是詩人的創造。它作為一個“整體”是由詩人的旨趣、理想、情感“灌注”而成的,由於它表現詩人較高的意旨、道德精神,所以是優美的。沒有詩人心智的處理,自然不能變為藝術,“一個特殊具體的情境通過詩人的處理,就變成帶有普遍性和詩意的東西”。從現實特殊開始,而及於普遍,使自然富有詩意的光輝,由自然美轉為藝術美,全在詩人心智的“熔鑄”。但歌德又認為藝術遵循自然,並不完全服從自然,它要表現詩人的自由意志,它有自己的規律。17世紀荷蘭大畫家盧本斯繪有一幅風景畫,歌德拿來作為表現自由精神的範例加以分析。歌德認為,這是一幅充滿生活氣息、充滿詩意的風景畫,很符合生活的自然情趣。但是其中卻有違反自然的地方,光線從遠景和近景兩個相反方向對射而來,這就使近景中的人物受到明亮的光照,形象更加顯赫清晰,引人注目,收到極大的藝術效果。歌德稱讚畫家的這種處理,證明他的高明偉大,顯示出畫家本著自由精神站得比自然要高一層。歌德據此斷定藝術家對於自然具有雙重關係:藝術家是自然的奴隸,要服從自然的必然;又是自然的主宰,要表現自由精神,使自然為藝術家的較高的意旨服務。藝術是藝術家“心智的果實”,“一種豐產的神聖的精神灌注生氣的結果”。
歌德堅持美在自然,不在自然之外;美是發展變化的,不會永遠存在於自然事物發展的全過程。這些思想具有較為明顯的唯物主義傾向和辯證觀點,同許多德國古典唯心主義美學家相比,它占有一席特殊的地位。歌德受德國理性主義哲學和康德哲學的影響,把完善、理性、目的這類概念引入他的自然觀和美學思想中來,藉以說明自然的發展和美的根源、本質,終於陷入了神秘的目的論。歌德基於普遍人性論,把人的形體美歸結為自然本性的完全表現,把人的心靈美視為天生具有的內在美好性格,沒有看到社會實踐對人體美的影響。他還受天才論的影響,據他看,只有少數天才可以通過偉大業績和偉大學說顯示出道德美,以影響大多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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