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對接是指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關從輕處理,以求運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檢調對接
- 外文名:Prosecutors docking
- 主體:檢察機關公訴部門
- 目的:運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檢調對接是指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關從輕處理,以求運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檢調對接是指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關從輕處理,以求運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解釋檢調對接是指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同時,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託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被害人或其親...
《檢調對接機制研究》是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智毅。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從我國檢察機關所探索的檢調對接機制建立的理論及現實基礎出發,關注檢察機關開展調解工作的功能定位及其應然合理性,論證檢察機關的檢察職能與社會的...
劉麗,1995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12月入黨,電大本科學歷,2005年1月畢業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學專業,現任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檢察院偵監公訴科副科長,擬提任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人民檢察院檢調對接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第一節檢調對接概述 第二節檢調對接的運行基礎 第三節檢調對接的運行程式 第四節檢調對接應注意的問題 第十三章風險評估預警機制 第一節風險評估預警機制的建立背景和內涵 第二節風險評估預警機制的必要性和原則 第三節風險評估預警...
檢調對接,是指檢察機關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託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被害人或其親屬自願同犯罪嫌疑人就財產損失、人身傷害達成和解協定,並經檢察機關依法監督和認定,如確屬犯罪嫌疑人認罪悔過、積極賠償、被害人諒解、社會危害性不大的...
要通過深入開展“涉檢信訪息訴和解”工作、輕微刑事案件“檢察環節和解”工作、“民事申訴執行和解”工作,更加完善“檢調對接”工作機制,積極參與健全全社會“大調解”機制。“檢察機關在社會大調解中負有重要使命,應當大有作為。”化解...
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完善檢調對接機制,完善參與化解糾紛工作機制,依法開展刑事和解工作。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治安、交通事故等案件的調解工作。公安派出所可以參與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對糾紛的調處工作。第十三...
一、彝族地區“檢調對接”的現實案例掃描 二、“檢調對接”機制的含義及其意義 三、彝族地區“檢調對接”機制的構建 第四節建立訴調對接的平台來推進民間調解的歸引——基於涼山彝區 訴調對接的實證分析 一、訴調對接糾紛解決機制的...
第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建立健全檢調對接機制,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的聯動配合,依法開展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治安案件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調解等工作機制,加強與人民調解委員會...
第十五條人民檢察院應當完善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加強檢調對接、公益訴訟、刑事和解、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工作。依法對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和不行使職權的行為進行督促糾正。第十六條公安機關依法履行社會治安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健全檢調對接制度,完善參與化解糾紛工作機制,依法開展刑事和解工作,引導當事人選擇適宜的途徑解決糾紛。第十二條公安機關依法完善治安案件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調解等工作,加強與人民檢察...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建立健全檢調對接制度,完善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第六條(法治宣傳)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健全公益訴訟、檢調對接等制度,完善參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第九條人民團體、行業協會商會、企業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應當做好本團體、本單位、本組織以及與其職責相關的矛盾...
第九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健全公益訴訟、檢調對接等制度,完善參與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第十條 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工商聯等人民團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多元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建設,共同做好預防化解...
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建立健全檢調對接等制度,完善參與化解糾紛工作機制,做好化解糾紛工作。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可以參與鄉鎮(街道)、村(社區)化解糾紛工作;在辦理治安、交通事故、輕微刑事等案件中,對符合和解、調解條件的,可以...
二、 “檢調對接”三、 民事執行檢察協助 第三章公權制約型民事檢察權 第一節公權制約型民事檢察權的生髮原因 一、 民事審判檢察監督權的生髮原因探究 二、 民事執行檢察監督權的生髮原因探究 第二節公權制約型民事檢察權的運行空間 ...
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深化訴調對接、訪調對接、檢調對接,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協同推進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同時,我院在實踐中首創的“檢調對接”工作機制已成為全國政法系統的知名品牌,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和時任中央政法委秘書長、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先後來我院考察“檢調對接”工作,並給予高度評價,《檢察日報》...
聘請100多名退休政法幹警和農業、教育、司法鑑定、會計等領域專業人員加入調解員隊伍,選派500多名律師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加強訴調、訪調、警調、檢調對接,形成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調解工作格局。突出調解效能。積極踐行新時代...
天寧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大樓內設有辦案警務區、檢調對接區、檢務公開室、青少年法律道德教育基地、職務犯罪預防基地、院史陳列室、人大代表之家、黨團員活動室、學雷鋒志願服務站、文體中心等。隨著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各種高科技設施投入辦公...
審定;主動和法院、檢察院、公安聯絡,有效推進公調對接,檢調對接、法調對接;指導勞動糾紛調委會、保險糾紛調委會、國土資源糾紛調委會、醫療糾紛調委會、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調委會、建設糾紛調委會和環境污染糾紛調委會等七個行業調委會...
2010.03—2013.04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檢調對接管理辦公室主任;2013.04—2014.02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兼綜合處處長;2014.02—2016.07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2016.07—2017.01啟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