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

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

《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是2018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公安部。

《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規定了安裝在汽車上基於超高頻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機動車電子標識的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式以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適用於安裝在汽車上基於超高頻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機動車電子標識的設計、生產、試驗和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
  • 外文名: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electronic identification of motor vehicles—Part 1: Automobile
  • 標準號:GB/T 35789.1-2017
  • 發布日期:2017-12-29
  • 實施日期:2018-07-01
  • 標準類別:產品
  • 中國標準分類號:T35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240.15
  •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執行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4年1月26日,國家標準計畫《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20132360-T-312)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312(公安部)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公安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7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7月1日,國家標準《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中電華大電子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無錫鍵橋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坤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睿芯聯科(北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主要起草人:王長君、孫正良、黃金、高林、梁浩、胡家彬、張建、李強、王軍利、管超、蔣虎、朱劍欣、江帆、張小東、林萬華。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2
4要求
2
5試驗方法
6
6質量評定程式
13
7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15
附錄A(規範性附錄)機動車登記信息編碼方法
16
附錄B(規範性附錄)外觀和結構
27
附錄C(資料性附錄)防拆移復用設計
30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規定了安裝在汽車上基於超高頻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的機動車電子標識的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式以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主要內容包括空中接口協定、工作頻率、讀寫靈敏度、讀寫距離、讀寫速度、外觀和結構等性能和功能要求,以及溫濕度、振動、衝擊和靜電抗擾度等氣候環境、機械環境和電磁環境適應性要求。該標準明確了機動車電子標識是“用於識別機動車身份,嵌有超高頻無線射頻識別晶片並存儲機動車登記信息、行業套用信息等信息的載體”。鑒於適用於機車、掛車等無駕駛室機動車的電子標識,其安裝、使用方式與汽車存在較大差異,將另行制定標準予以規範,因而該標準適用於指導安裝在汽車上的電子標識的設計、生產、試驗和使用。

引用檔案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2423.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A:低溫
GB/T 2423.2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B:高溫
GB/T 2423.3 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Cab:恆定濕熱試驗
GB/T 2423.5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Ea和導則:衝擊
GB/T 2423.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Eb和導則:碰撞
GB/T 2423.10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Fc:振動(正弦)
GB/T 2423.17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Ka:鹽霧
GB/ T2423.24 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Sa:模擬地面上的太陽輻射及其試驗導則
GB/T 2792-2014 膠粘帶剝離強度的試驗方法
GB/T2828.1計數抽樣檢驗程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畫
GB/T 4857.5 包裝運輸包裝件跌落試驗方法
GB 11643 公民身份號碼
GB/T 14619 厚膜積體電路用氧化鋁陶瓷基片
GB/T 19951-2005 道路車輛靜電放電產生的電騷擾試驗方法
GB/T 26125 電子電氣產品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
GB/T 26572 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GB/T 29768-2013 信息技術射頻識別800/900MHz空中接口協定
GB/T 35102-2017 信息技術射頻識別800/900MHz空中接口符合性測試方法
GB/T 35786 機動車電子標識讀寫設備通用規範
GB/T 35790.1 機動車電子標識安裝規範第1部分:汽車
GA/T 16.3-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碼第3部分:機動車使用性質代碼
GA/T 16.4-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碼第4部分:機動車車輛類型代碼
GA/T 16.7-2012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碼第7部分:機動車號牌種類代碼
GA 36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
JESD22-A117C 電可擦除可程式ROM(EEPROM)編程/擦除耐久性和數據保存試驗[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OM(EEPROM)Program/ Erase Endurance and Data Retention Stress Test]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GB/T 35789.1-2017)的頒布,將規範引領各地汽車電子標識套用,解決視頻圖像等現有技術手段存在的難以保障汽車識別有效性的難題,提升汽車跨區域流動管理、跨行業涉車套用安全共享,在涉車安全管理、城市治擁保暢、提升執法效率、公眾出行服務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完善涉車安全管理措施汽車電子標識突破了傳統車牌圖像識別技術對車輛真實身份識別的局限,可以彌補圖像識別車輛誤報率高、無效比對量大的不足,通過汽車電子標識數據、汽車生產目錄數據、機動車註冊登記數據等關聯,從源頭堵住假牌套牌車輛的監管缺口。通過在道路上合理布設固定基站和建立智慧型識別系統,與現有的視頻抓拍聯動,使實時布控、追查嫌疑車輛等更精準更高效。
二是提升執法效率。通過後台寫入通行信息,前端自動對比查驗結果的執法管理方式,可以實現通行證管理電子化、自動化、智慧型化,最大限度減少通行證件的冒用、盜用和仿製,提升對特定車輛的管控能力。
三是便捷服務公眾出行,開展基於汽車電子標識的單位(小區)門禁管理,城市停車誘導信息發布等惠民舉措,為民眾日常出行提供便利。利用汽車電子標識的可讀寫性,將年審、保險、環保等多種車輛信息整合,為民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四是輔助城市治擁保暢。汽車電子標識精準的車輛信息採集功能,加上合理使用其他交通信息採集方式,可以實現車輛信息全面、真實、實時的採集與分析,為路網流量調配、交通分析、擁堵誘導信息發布、公交優先信號控制等提供智慧型化信息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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