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機動車電子標識安全技術要求》(20130083-T-312)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312(公安部)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中國為公安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8年7月1日,國家標準《機動車電子標識安全技術要求》(GB/T 35788-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機動車電子標識安全技術要求》(GB/T 35788-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中電華大電子設計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坤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國家射頻識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主要起草人:蔡崗、黃金、方萬勝、宋繼偉、梁浩、李強、李志敏、林萬華、吳偉鴻、李坤。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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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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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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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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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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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存周期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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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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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機動車電子標識安全技術要求》(GB/T 35788-2017)規定了機動車電子標識安全的一般要求和生存周期安全。該標準適用於機動車電子標識的設計、生產、試驗和套用。
引用檔案
GB/T 35789.1-2017 機動車電子標識通用規範第1部分:汽車 | GM/T 0035.1-2014 射頻識別系統密碼套用技術要求第1部分:密碼安全保護框架及安全級別 |
GM/T 00355 射頻識別系統密碼套用技術要求第5部分:密鑰管理技術要求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機動車電子標識安全技術要求》(GB/T 35788-2017)的頒布,將規範引領各地汽車電子標識套用,解決視頻圖像等現有技術手段存在的難以保障汽車識別有效性的難題,提升汽車跨區域流動管理、跨行業涉車套用安全共享,在涉車安全管理、城市治擁保暢、提升執法效率、公眾出行服務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完善涉車安全管理措施汽車電子標識突破了傳統車牌圖像識別技術對車輛真實身份識別的局限,可以彌補圖像識別車輛誤報率高、無效比對量大的不足,通過汽車電子標識數據、汽車生產目錄數據、機動車註冊登記數據等關聯,從源頭堵住假牌套牌車輛的監管缺口。通過在道路上合理布設固定基站和建立智慧型識別系統,與現有的視頻抓拍聯動,使實時布控、追查嫌疑車輛等更精準更高效。
二是提升執法效率。通過後台寫入通行信息,前端自動對比查驗結果的執法管理方式,可以實現通行證管理電子化、自動化、智慧型化,最大限度減少通行證件的冒用、盜用和仿製,提升對特定車輛的管控能力。
三是便捷服務公眾出行,開展基於汽車電子標識的單位(小區)門禁管理,城市停車誘導信息發布等惠民舉措,為民眾日常出行提供便利。利用汽車電子標識的可讀寫性,將年審、保險、環保等多種車輛信息整合,為民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四是輔助城市治擁保暢。汽車電子標識精準的車輛信息採集功能,加上合理使用其他交通信息採集方式,可以實現車輛信息全面、真實、實時的採集與分析,為路網流量調配、交通分析、擁堵誘導信息發布、公交優先信號控制等提供智慧型化信息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