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產權理論

模糊產權(Ambiguous Property Rights) 明晰的產權意味著財產所有者對其財產的各個方面具有完全的控制權;當然,在某些條件下,所有者會根據事前契約的規定,自願轉讓一部分控制權。然而,模糊產權卻意味著所有者的控制權缺乏保證,以致於受損。所有者不得不為其本應有的權力不斷地進行鬥爭或討價還價。實際上,誰能真正擁有這些權力,在生產周期中並不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模糊產權理論
  • 類型理論
非國有部門中模糊產權,市場不完善與模糊產權,

非國有部門中模糊產權

首先,需要再一次強調,本文對模糊產權的定義全部是在控制權的層次上做出的。一般而言,控制權是產權實現形式的集中體現,是產權最根本的方面。任何產權和所有權的實現都必須通過控制權而完成(Grossman and Hart, 1986; Hart and Moore, 1990)。定義明確的產權與嚴格、清晰的控制權實際
上也是類似於“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樣的邏輯悖論關係。相反,模糊產權意味著對基本體制構架缺乏嚴格的定義,控制權的歸屬亦相應的似是而非;有關的各方對實際控制權是通過協商,以至討價還價而最後敲定的。
如果以一般的經濟信條來評判模糊產權,它的存在無疑是有悖於經濟的基本規律。然而就象現實經濟中難以找到完美無缺的“完全競爭的市場”一樣,真正符合經濟學家定義的完整無損的“產權”結構也似乎並不多見。如果從動態發展的角度來看這一問題,那這一結論就更無疑是正確的。本文將以中國的非國有企業作為特例,說明模糊產權作為經濟堡嘗坑個體一般存在狀態的特性。中國的非國有部門實際上包括了除傳統的國有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而其中真正屬於私人所有的企業只占13%,其餘絕大部分(74%)都可以歸為集體企業(Jefferson and Rawski, 1994),這些集體企業中還有相當的一部分屬於鄉鎮企業。大多數集體企業都存在著一個共性,就是企業的實際權力是被企業的經理人員和企業所在的地方政府共同控制著。絕大多數企業願意以集體所有制的形式存在有其經濟上的必然性,這就象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大部分企業都以有限責任而不是無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一樣,絕不是一種偶然現象。在中國,各級政府手中的權力,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各種企業的生死存亡;即使有時事情沒有這么嚴重,政府主管部門合作與否,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是否能夠正常有效地運轉。然而,如果企業是集體所有的性質,實際上剃婆精就意味著企業自願地希望主管部門與它們分享企業的控制權;政府既然在運行層次上參與著企業各項事務,那么企業的各項權力是很難做到事前明晰的。實際上,集體企業在其建立之初,其產權就是模檔擔邀剃糊的。這些企業的初始資本、土地等都是由政府安排的。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初始資本的名分是不明確的,算債務還是股本?常常不置可否。即使事先簽訂了類似於債務的契約,但有關償還等的內容也並不具有法律上的“硬性”,而是不斷地可以被修改。同樣性質的問題是關於稅收的減免,稅收減免也常成為政府參與企業控制的原因之一。集體企業這些初創的特點,不僅使企業無法決定其資本金究竟屬誰所有,而且也必然導致企業建成後控制權不可能完全屬於企業一方。為了分析的方便,我們將企業建成後的控制權具體化為:日常生產中的決策權、利潤分配權和投資決策權。集體企業的產權模糊充分地體現在這三個不同方面。
一般而言,在企業的日常經營等問題上,政府由於遠離生產的實際過程,應較難干涉。但在市場發育不完善的條件下,由於政府可以憑藉其行政權力,加速或減慢各種供銷流通活動,這也就為政府對企業的日常活動的參與提供了經濟上的必要性。
政府對於利潤分配的干預權比對日常經營決策權要大得多。從大的方面講,稅收中的討價還價和妥協在中國是一種司空見慣的家常便飯。從歷史上看,可以說,企業的盈利水平與企業的經營實績之間聯繫微弱且不穩定,地方政府在分配中的作用是無論如何也不能被忽陵櫃達臘視的。即使是企業的稅後利潤,企業也並沒有100%的支配權。例如,全國所有的集體企業都必須上繳利潤的15%,作為“集體積累金”。更關鍵的是對於這些基金的再分配和使用,將會通過新一輪的討價還價,形成又一層次上的模糊產權。
談到投組葛白資決策權,政府的優勢則更加明顯。中國的金融產業基本上為國家壟斷,因而各級地方政府對於金融的左右能力肯定更強於單個企業。這也就決定了為什麼政府會比企業在投資上發言權更大,雖然後者顯然一般具有更好的投資選擇能力。有調查表明,在全部集體企業的投資活動中,由政府決策的占55.6%,由企業投資,政府最後夜地棕認可的占21.2%,企業單獨決策的只占23.2%(Lin, He and Du, 1992)。
概而言之,貫穿於整個企業生產周期過臭備程中的這種討價還價機制實際上可以被看作中國集體企業“模糊產權”的實現形式。

市場不完善與模糊產權

從經濟哲學的意義上講,模糊產權是一個比產權更為具體的概念層次,因而我們也就能從更直接的層面上考察其機理及其存在的條件。就中國問題而言普遍存在的市場不完善與模糊產權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必然聯繫。
市場的不完善是模糊產權首當其衝的條件。普遍存在的灰市場交易以其高成本為最顯著的特點,而行政干預與灰市場交易在某種程度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在中國這樣的過渡經濟中,許多行政部門與政府單位,都對經濟發展懷有濃厚的興趣,這一方面是出自於他們的經濟利益,比如稅收或可支配的收入等等,同時也決定於他們的一系列政治考慮。如經濟發展快的地區或單位的領導有更多的晉升機會。仔細分析起來,在行政部門熱衷經濟發展的背後,是過渡經濟條件下的非完全市場或灰色市場。不完全或灰色市場,造就了行政官員及政府職員的“英雄用武之地”。
中國商品市場的短缺狀況雖然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歷史,但是,與這種短缺直接相聯的灰市場機制則仍然在中國的經濟生活中有著自己特殊的一席之地。某些緊俏物資,特別是一些能源原材料產品仍然沒有完全放開。而金融市場可以說是當今中國最大的要素灰市場之一。純粹私有企業要想單獨憑藉自己的力量進行融資,其難度是可以想像的。
灰市場現象甚至也延伸到跨時期的交易關係中。我們可以在現今中國的許多經濟契約中發現灰市場的蛛絲馬跡。簽訂和履行契約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但是,在過渡經濟條件下,很多市場經濟的“基礎設施”尚不完善,這就使在執行經濟契約的過程中藉助行政力量成為必然。非國有企業出現契約糾紛時,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去尋求法律以外的保護,這時他們會覺得他們實際上很需要“政府干預”,至少出現麻煩時,他們會有這種強烈的願望。
在以行政力量的作用為基礎的灰市場盛行的條件下,企業如果能使政府的主管部門成為自己的合伙人之一,企業便會獲得許多好處。當灰市交易變成黑市交易,當企業碰到麻煩,當企業需要尋求資金,尋找緊缺原材料,需要象計畫車皮這種指令性計畫指標時,政府作為合伙人的“投資收益率”是很高的。
相反,企業在創立之初亦可以竭力把地方政府拒於門外,儘量嚴格地劃清界限,我們把這類企業可以稱為完全私有的企業。無疑這類企業在市場上也會遇到類似於其它企業一樣的麻煩。使企業蒙受損失。事實上,產權關係明晰的企業在市場交易受阻的情況下處於更為尷尬的境地。原因在於行政部門不控制這樣的企業,對企業內情不甚了解,以至於與企業家在討價還價關於怎么幫助企業,怎么補償行政部門時,交易成本上升。再者,行政部門此時很難從救活了的企業中長期漁利,因而也沒有象幫助一個其下屬企業那樣的熱情。最後,由於政治原因,行政部門幫助一個私營企業而獲益往往被認為是受賄。反過來幫助一個下屬企業則是天經地義。總之一個產權關係清晰的企業在灰色市場下相對於模糊產權企業處於更為不利的境況。
但採取模糊產權對企業而言也並非是沒有成本的。一旦地方行政勢力能夠直接干預企業的活動,他們往往會為了本身利益而擾亂企業的正常活動。在極端的情況下,他們甚至會利用手中的控制權,侵蝕企業的利益而為個人所用。對鄉鎮企業領導和集體企業經理人員的調查顯示,企業所追求的目標與政府為其設定的目標之間有很大差距。當然,一個私有企業則很容易避免這些侵蝕和干預。
總而言之,在灰市場條件下,地方政府的參與對許多非國有企業而言是有效率的生產行為。模糊產權為這些企業提供了較好的保護機制。而其成本則是過多的地方行政干預。因而企業需要擺平這些好處和成本,尋找到其最佳的組合形式——模糊產權的具體形式。
一般而言,在企業的日常經營等問題上,政府由於遠離生產的實際過程,應較難干涉。但在市場發育不完善的條件下,由於政府可以憑藉其行政權力,加速或減慢各種供銷流通活動,這也就為政府對企業的日常活動的參與提供了經濟上的必要性。
政府對於利潤分配的干預權比對日常經營決策權要大得多。從大的方面講,稅收中的討價還價和妥協在中國是一種司空見慣的家常便飯。從歷史上看,可以說,企業的盈利水平與企業的經營實績之間聯繫微弱且不穩定,地方政府在分配中的作用是無論如何也不能被忽視的。即使是企業的稅後利潤,企業也並沒有100%的支配權。例如,全國所有的集體企業都必須上繳利潤的15%,作為“集體積累金”。更關鍵的是對於這些基金的再分配和使用,將會通過新一輪的討價還價,形成又一層次上的模糊產權。
談到投資決策權,政府的優勢則更加明顯。中國的金融產業基本上為國家壟斷,因而各級地方政府對於金融的左右能力肯定更強於單個企業。這也就決定了為什麼政府會比企業在投資上發言權更大,雖然後者顯然一般具有更好的投資選擇能力。有調查表明,在全部集體企業的投資活動中,由政府決策的占55.6%,由企業投資,政府最後認可的占21.2%,企業單獨決策的只占23.2%(Lin, He and Du, 1992)。
概而言之,貫穿於整個企業生產周期過程中的這種討價還價機制實際上可以被看作中國集體企業“模糊產權”的實現形式。

市場不完善與模糊產權

從經濟哲學的意義上講,模糊產權是一個比產權更為具體的概念層次,因而我們也就能從更直接的層面上考察其機理及其存在的條件。就中國問題而言普遍存在的市場不完善與模糊產權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必然聯繫。
市場的不完善是模糊產權首當其衝的條件。普遍存在的灰市場交易以其高成本為最顯著的特點,而行政干預與灰市場交易在某種程度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在中國這樣的過渡經濟中,許多行政部門與政府單位,都對經濟發展懷有濃厚的興趣,這一方面是出自於他們的經濟利益,比如稅收或可支配的收入等等,同時也決定於他們的一系列政治考慮。如經濟發展快的地區或單位的領導有更多的晉升機會。仔細分析起來,在行政部門熱衷經濟發展的背後,是過渡經濟條件下的非完全市場或灰色市場。不完全或灰色市場,造就了行政官員及政府職員的“英雄用武之地”。
中國商品市場的短缺狀況雖然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歷史,但是,與這種短缺直接相聯的灰市場機制則仍然在中國的經濟生活中有著自己特殊的一席之地。某些緊俏物資,特別是一些能源原材料產品仍然沒有完全放開。而金融市場可以說是當今中國最大的要素灰市場之一。純粹私有企業要想單獨憑藉自己的力量進行融資,其難度是可以想像的。
灰市場現象甚至也延伸到跨時期的交易關係中。我們可以在現今中國的許多經濟契約中發現灰市場的蛛絲馬跡。簽訂和履行契約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但是,在過渡經濟條件下,很多市場經濟的“基礎設施”尚不完善,這就使在執行經濟契約的過程中藉助行政力量成為必然。非國有企業出現契約糾紛時,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去尋求法律以外的保護,這時他們會覺得他們實際上很需要“政府干預”,至少出現麻煩時,他們會有這種強烈的願望。
在以行政力量的作用為基礎的灰市場盛行的條件下,企業如果能使政府的主管部門成為自己的合伙人之一,企業便會獲得許多好處。當灰市交易變成黑市交易,當企業碰到麻煩,當企業需要尋求資金,尋找緊缺原材料,需要象計畫車皮這種指令性計畫指標時,政府作為合伙人的“投資收益率”是很高的。
相反,企業在創立之初亦可以竭力把地方政府拒於門外,儘量嚴格地劃清界限,我們把這類企業可以稱為完全私有的企業。無疑這類企業在市場上也會遇到類似於其它企業一樣的麻煩。使企業蒙受損失。事實上,產權關係明晰的企業在市場交易受阻的情況下處於更為尷尬的境地。原因在於行政部門不控制這樣的企業,對企業內情不甚了解,以至於與企業家在討價還價關於怎么幫助企業,怎么補償行政部門時,交易成本上升。再者,行政部門此時很難從救活了的企業中長期漁利,因而也沒有象幫助一個其下屬企業那樣的熱情。最後,由於政治原因,行政部門幫助一個私營企業而獲益往往被認為是受賄。反過來幫助一個下屬企業則是天經地義。總之一個產權關係清晰的企業在灰色市場下相對於模糊產權企業處於更為不利的境況。
但採取模糊產權對企業而言也並非是沒有成本的。一旦地方行政勢力能夠直接干預企業的活動,他們往往會為了本身利益而擾亂企業的正常活動。在極端的情況下,他們甚至會利用手中的控制權,侵蝕企業的利益而為個人所用。對鄉鎮企業領導和集體企業經理人員的調查顯示,企業所追求的目標與政府為其設定的目標之間有很大差距。當然,一個私有企業則很容易避免這些侵蝕和干預。
總而言之,在灰市場條件下,地方政府的參與對許多非國有企業而言是有效率的生產行為。模糊產權為這些企業提供了較好的保護機制。而其成本則是過多的地方行政干預。因而企業需要擺平這些好處和成本,尋找到其最佳的組合形式——模糊產權的具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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