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榮成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榮成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榮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威海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19日,榮成市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

現任榮成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榮成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月明(滿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Rongcheng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9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張月明(滿族) 
  • 隸屬機構:威海市監察委員會
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監察範圍,內設機構,機構設定,機構職能,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內設機構

機構設定

榮成市紀委監委機關共設15個職能室(部)和機關黨委,職能室(部)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市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政策法規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榮成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1個,為廉潔教育中心。
榮成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8個,為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至第八紀檢監察組。
設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列市委工作機構序列,為正科級,設在市紀委。設立市委巡察組五個。

機構職能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紀委監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和派駐機構黨的建設、群團、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區紀工委書記、監工委(派出監察室)主任,紀工委副書記、監工委(派出監察室)副主任,鎮(街道)紀(工)委書記、派出監察室主任,紀(工)委副書記、派出監察室副主任,市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工委書記、副書記,市屬國有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宣傳部(掛研究室牌子):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市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掛市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牌子):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區鎮(街道)紀檢監察機構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對反映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的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巡視巡察機構、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分類處置、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處置意見;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管理;協調辦理市管幹部任職前回復市委組織部意見工作等。
第一至第七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協調、指導聯繫部門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案件審理室(掛政策法規室牌子):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以及有關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處分意見;受理和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督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立法立規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法規制度;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立法立規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市紀委監委機關、所屬單位、派駐派出機構、區鎮(街道)紀檢監察幹部,以及市屬國企紀委書記、副書記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張月明

副主任

董旭

委員

王東偉、楊宗禹、任鵬飛

辦公地址

榮成市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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