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市有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領域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全市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市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制售假冒偽劣、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等行為的查處。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消費維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市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按規定承擔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調查
的相關工作。
(六)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組織協調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按照授權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工作,承擔風險監測、風險交流、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貫徹實施國家檢查制度,依職責組織實施藥品零售和使用、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藥品零售和使用、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化妝品經營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推動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按照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六)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承擔推動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做好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九)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二)政工科。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三)督查科。負責督查、內部考核等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 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 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四)財務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財務、裝備、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預決算編制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法規科。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以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法制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及受理、辦理的指導工作。
(六)綜合規劃科。組織開展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相關交叉業務的接收、協調以及分流工作。承擔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業務考核、各類城市創建和綜合性重大專項活動、重大整頓治理、重大安全問題調查處理、檢查行動等的統籌協調工作,推動健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統籌協調市場監管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指導重大安全信息的監測、上報和發布。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 智慧財產權綜合統計工作。 負責招商引資(引智)相關工作。
(七)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檢。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組織實施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生產領域內特殊食品以及食鹽的監督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
(八)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水產品、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及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檢。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組織實施食品攤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內特殊食品以及食鹽的監督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檢。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組織實施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領域內特殊食品以及食鹽的監督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
(十)藥械(化)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藥品零售與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經營與使用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藥品零售與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經營與使用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及質量抽檢。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承擔藥物濫用的資料收集、上報工作。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二)質量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威海市、榮成市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按照授權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擬訂全市生產領域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承擔生產領域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權監督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的開展。依法對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
(十三)標準計量科(掛智慧財產權科牌子)。擬訂全市標準化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推動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管理商品條碼。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計量技術規範、檢定規程。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措施辦法。擬訂全市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商標和專利的質押、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有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四)產品流通質量監督管理科(掛廣告監督管理科牌子)。擬訂全市流通領域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流通領域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契約信用建設,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動產抵押登記工作。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
(十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消費者投訴等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諮詢、投訴、舉報的接收、分流、辦理、督辦、上報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維權以及消費糾紛的調解工作,組織指導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十六)價格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掛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科牌子)。組織實施全市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違法直銷、 傳銷等行為的查處。 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反不正當競爭措施辦法及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協助對經營者集中、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開展調查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組織協調全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與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十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掛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科)。擬訂全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在本市的培訓套用。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牽頭負責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數據質量。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方面行為的查處。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 承擔推動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配合市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信息化建設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西市場監督管理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