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軍人事務局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履行貫徹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優待撫恤、幫扶援助等,組織開展全州擁軍優屬工作,負責落實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維護以及組織開展紀念活動等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查督辦、應急值班、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及發布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和重要會議檔案,統籌課題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擔機關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擬訂退役軍人事務財務規章制度、編報退役軍人事務經費預決算,監督退役軍人事務經費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以及後勤服務管理保障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退役軍人事務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來信來訪工作,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批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幫扶援助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普法宣傳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科。擬訂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和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州級和中央、省駐楚單位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負責移交地方的1至4級傷殘軍人(含精神疾病類軍人)接收安置。負責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承擔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教育管理。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去向審定、移交安置、服務管理和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申報下撥。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的住房保障和遺屬生活補助經費核撥工作。管理軍休服務保障單位。
(四)就業創業科。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就業指導、中介服務等工作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待遇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社會保障事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幫扶解困工作。
(五)擁軍優撫科。協調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擬訂擁軍優屬、撫恤優待法規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其他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政策落實。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殘疾等級評定和傷亡撫恤相關工作。指導實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身份核定和數據更新、動態管理。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的優待政策。指導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和軍供站的規劃建設、服務管理。指導實施軍人公墓的建設規劃和管理維護。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工作,承擔烈士評定和備案的申報工作,組織實施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指導烈士祭掃活動服務保障。承擔楚雄州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評比表彰及獎勵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金德能

所獲榮譽

2022年2月,《關於命名第九屆雲南省文明村鎮、第十六屆雲南省文明單位、第二屆雲南省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園的通報》,楚雄州退役軍人事務局被授予“第十六屆雲南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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