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中共雲南省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和《中共羅平縣委、羅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羅平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羅發〔2019〕8號)精神,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羅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現任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耿亞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外文名:Luoping County Bureau of Veterans Affairs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耿亞松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權益維護、移交安置、就業創業、服務管理、擁軍優撫、褒揚紀念、解難幫困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服務管理。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和就業創業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負責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的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優待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的優待政策。
(八)組織實施烈士紀念設施建設規劃和管理維護辦法;負責烈士紀念設施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擬列入全國、省、市重點保護單位烈士紀念設施報批事宜。
(九)指導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幫扶援助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十)承擔羅平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羅平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羅平縣人民政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和羅平縣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查督辦、應急值班、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及發布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和會議檔案;承擔機關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擬訂退役軍人事務財務規章制度、編報退役軍人事務經費預決算,監督退役軍人事務經費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以及後勤服務管理保障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評比表彰及獎勵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
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協調開展退役軍人黨建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批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幫扶援助工作;組織退役軍人事務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查;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普法宣傳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科
組織實施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和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計畫,承擔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負責移交地方的1至4級傷殘軍人(含精神疾病類軍人)接收安置;負責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的教育管理;負責執行上級關於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就業指導、中介服務等工作,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
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待遇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社會保障事宜;承擔軍休服務管理職責,執行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 (含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計畫。
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去向審定、移交安置、服務管理和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申報下撥;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 (含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的住房保障和遺屬生活補助經費核撥工作;管理軍休服務保障工作;承擔羅平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羅平縣人民政府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羅平縣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擁軍優撫科
協調指導擁軍優屬工作。執行擁軍優屬、撫恤優待法規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其他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政策落實;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殘疾等級申報和傷亡撫恤相關工作;指導實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身份核定和數據更新、動態管理;負責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的優待政策;負責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建設、服務管理。承擔烈士褒揚和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工作,承擔烈士評定的審核申報有關事項,組織實施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指導烈士祭掃活動服務保障;承擔羅平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
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羅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耿亞松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羅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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