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羅甸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羅甸縣湖濱大道政務服務中心1號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
二、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負責退役軍人轉業、復員、離休、退休、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
三、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擬訂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五、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
六、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英雄烈士保護、審核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
七、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八、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和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羅如寶
領導分工:主持全局全面工作,主抓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工作、安全生產。
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譚家友
領導分工:分管綜合股,分管人事、財務、雙擁(權益保障、紀念褒揚、軍民融合、創建省級雙擁模範縣城)、黨風廉政、法制建設、意識形態、保密、黨建、工青婦、負責對接駐縣部隊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意識形態工作)。
羅甸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元帥
領導分工:分管服務中心、業務股,分管信訪維穩、森林防火、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烈士陵園、關工委、兵校長(兵支書)、軍轉乾、林長制、河長制、文明行動、優撫安置、就業創業、宣傳教育培訓、兩項活動、最佳化營商、社會保險待遇保障、傷殘評定審核、“楓橋經驗”、兩個建設年、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意識形態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執行黨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擬訂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落實辦法並組織落實。組織協調落實移交縣域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擬訂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指導鄉鎮(街道)做好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二)業務股
發放退役軍人優撫資金,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服務、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實。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並參與軍供服務保障工作。走訪慰問困難退役軍人,關心關愛退役軍人生活困難、特殊情況救助工作落實、維護退役軍人系統管理、指導鄉鎮(街道)完成相關退役軍人業務性工作。並建立健全工作資料台賬。
(三)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二是負責接收符合在羅甸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三是組織指導並參與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落實移交縣域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四是做好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的辦法並組織實施。五是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並參與軍供服務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縣域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四)烈士陵園管理所
擬訂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域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上報列入全國及全省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名錄,審核擬列入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名錄,承辦境外我縣烈士和外國在縣烈士紀念實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先進典型事跡。指導組織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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