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黎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黎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黎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黎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黎平縣德鳳街道平街頭2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權益維護、移交安置、就業創業、軍休服務管理、雙擁優撫、褒揚紀念、解難幫困、管理保障等法規政策並認真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全縣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安置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承辦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優撫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殘疾軍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參戰退役人員、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等人員的優待政策。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烈士紀念設施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全縣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加強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系,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州退役軍人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目標管理、考評推優、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建設,並指導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監督指導和承擔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等工作。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負責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二、優撫股。承擔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軍供保障及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全國及全省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的推薦工作;承擔烈士的申報和事跡編撰工作,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承擔相關人員傷殘評定材料審核及報送工作。承擔全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置股。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政策及重要課題研究;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普法宣傳工作。擬訂全縣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就業創業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離休退職職工的住房、醫療、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分散軍休人員服務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協調扶持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陳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