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黃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黃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黃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楊再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原黃平縣委黨校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優撫安置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移交符合在黃平縣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黃平縣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負責全縣傷病殘退役軍人和相關人員的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政策,承擔不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縣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對擬推薦全國、全省、全州重點保護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進行初審。總結、表彭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負責監督檢查全縣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退役軍人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將縣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等劃入。
(十三)職能轉變。縣退役軍人局應加強對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黃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內設機構3個,分別是:辦公室、業務股、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一)辦公室。
業務範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按規定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目標管理、考評推優、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普法宣傳等工作。擬訂全縣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監督指導和承擔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家屬就業創業。承擔重大政策及重要課題研究;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及職數:設定股長1名
(二)業務股。
業務範圍: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及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維穩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負責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監督和檢查,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承擔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軍供保障及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承擔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政策實施,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烈土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落實軍人公墓建設規劃和管理維護政策;承擔全縣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初審和全國、全省、全州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的推薦工作;承擔烈士的初審和事跡編撰工作,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承擔相關人員傷殘評定初審工作;承擔全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移交全縣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移交跨區域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隨調隨軍家屬的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黃平縣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離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人員編制及職數:設定股長1名
(三)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業務範圍:負責優撫對象的優撫金髮放、退役軍人社會保險清繳、辦理免費公交卡、退役軍人創業就業教育培訓等工作。
人員編制及職數:編制5人,其中設定服務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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