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拼音:qì)是漢語常用字,初文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雙手推簸箕將一個孩子拋棄掉,本義即拋棄。周代始祖后稷名棄,傳說就是由於出生後曾被拋棄而得名。“棄”由拋棄又引申為離開、輕視、廢除、遺忘等意思。
(基本信息主要參考資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棄
- 漢語拼音:qì
- 注音符號:ㄑㄧˋ
- 平水韻部:去聲四寘
- 字級:一級
- 造字法:會意、形聲
- 結構:合體字,上下結構
- 繁體:棄
- 異體:𠔚、𠬇
- 統一碼:基本區-5F03
- 五筆:YCAJ
- 倉頡碼:YIT
- 鄭碼:SZE
- 四角碼:00443
- 部首:廾
- 筆畫數:3+4
詳細釋義
拼音 |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qì | 動詞 | 扔掉,捨去。 | throw away; discard; abandon | 棄權;放棄;拋棄;前功盡棄 | |
〈文言〉廢,廢除。 | abolish | 《尚書·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 | |||
〈文言〉忘記。 | forget | 《左傳·昭公十三年》:“南蒯、子仲之憂,其庸可棄乎?” | |||
〈文言〉違背。 | 《左傳·宣公二年》:“棄君之命,不信。” | 棄言;棄法;棄井 | |||
〈文言〉背叛。 | violate; betray | 酈道元《水經注·清水》:“兗州叛,太祖曰:‘惟種不棄孤。’” | |||
〈文言〉離開。 | leave | 棄世 | |||
〈文言〉放逐,古代刑罰。 | 《周禮·秋官·掌戮》:“殺其親者焚之”賈公彥疏:“棄如,流宥之刑。” | ||||
名詞 | (Qì)姓氏用字。 | ||||
以上參考資料: |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注
康熙字典
韻書集成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韻系 | 字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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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 | 棄 | 止 | 去聲 | 六至 | 脂A | 溪 | 開口呼 | 三等 | 次清 | 詰利切 | kʰjei | |
集韻 | 棄 | 止 | 去聲 | 六至 | 脂 | 溪 | 齊齒呼 | 三等 | 次清 | 磬致切 | kʰjɪ | |
中原音韻 | 氣 | 去聲 | 齊微 | 溪 | 次清 | kʼi | ||||||
中州音韻 | 器 | 去聲 | 齊微 | 區意切 | ||||||||
洪武正韻 | 氣 | 去聲 | 三霽 | 溪 | 苦 | 次清 | 去冀切 | k‘i | ||||
分韻撮要 | 氣 | 陰去 | 第三幾紀記 | 幾 | 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