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指南

桐鄉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由就業管理服務處受理。

服務對象,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服務對象

"就業登記:用人單位新招用人員或勞動者自謀職業領取營業執照的,應當於錄用或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市就業管理服務處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失業登記: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

受理條件

"就業登記:1、用人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複印件;2、《就業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表式附後);3、被錄用人員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複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4、勞動者從事國家就業準入的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5、《就業失業登記證》6、其他相關證件和材料。失業登記: 1、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人員登記表》(表式附後)、本人戶口本(或居住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等。2、無就業經歷的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人員登記表》、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村(居)委會出具的無業證明(樣式附後)等。3、停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者私營企業業主:《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人員登記表》、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有關部門出具的停業證明資料等。"11

申請材料

"1、當地派出所提供的戶籍註銷證明書2、辦理人員的身份證、戶口薄"

辦理流程

"就業登記:材料接收——審核——就業登記——覆核人覆核——發放證件失業登記:檔案接收——材料審核——失業登記——核定失業保險享受待遇期限——覆核人覆核——發放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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