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登記是指我國對城鎮人口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而暫時尚未就業的人員進行登記。
許可依據,許可程式,
許可依據
關於印發《實施細則》的通知鄂人社發71號
許可程式
1、已參加失業保險且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且未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解除或終止契約通知書、兩寸彩色照片2張填寫《湖北省失業人員登記表》,在我處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2、已參加失業保險且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且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契約通知書、兩寸彩色照片一張填寫《湖北省失業人員登記表》,在我處辦理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