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桐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桐梓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字〔2019〕7 號)和《中共桐梓縣委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桐梓縣縣級機構改革 的實施意見》(桐黨發〔2019〕2號),制定本規定。

桐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 正科級,加掛桐梓縣生態移民局牌子(以下簡稱縣扶貧辦〈縣生態移民局〉)。

桐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縣生態移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 市委、縣委關於扶貧開發和生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開發和生態移民工作的 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 辦公地址:婁山關街道辦事處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扶貧開發和生態移民工作 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全縣扶貧開發和生態移民調 查研究、統籌協調、督查督導工作。
(二)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和生態移民工作規劃,參與全縣脫 貧攻堅重大戰略措施的頂層設計,提出扶貧開發和生態移民工作 目標、任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扶貧資金使用與項目的備案、監督管理、檢査驗 收和績效考核,指導全縣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
(四)負責東西部協作項目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 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承擔縣外、市外、省外、境外幫扶 我縣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縣直機關及中央、 省、市在桐單位的定點幫扶工作。
(五)負責特殊困難地區的綜合治理、整鄉整村推進、連片 開發工作,不斷創新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方式,提高基 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六)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龍頭企業的 認定、審核、引進和考評等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貧困地區產 業化扶貧、科技扶貧和生態建設工作。
(七)組織實施貧困地區幹部培訓、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 工作。承擔“雨露計畫”培訓、貧困地區幹部培訓的有關工作; 負責省、朮和縣直機關“集團幫扶”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服務。
(八)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鄉鎮(街道)做好邊遠山區和 少數民族地區等扶貧開發工作。
(九)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動態分析、成果宣傳 經驗交流和檔案管理工作。
(十)負責脫貧攻堅同步小康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關於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法 律法規,研究擬定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縣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影響區移民工作方案及實 施細則。
(十二)協調指導全縣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 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影響區移民工作。配合縣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鄉村振興生態宜居搬遷規 劃編制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配合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做 好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影響區搬遷對象的認定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
組織開展縣內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扶貧生態移民對所在地綜合影響的對策研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建立工作聯繫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水庫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生態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初步審查和實施,與項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簽訂移民安置和資金管理協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
(十四)組織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初步審查和報批;組織開展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督促開展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做好異地扶貧搬遷工程規劃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工作。
(十五)監督、檢查有關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違反移民工作條例的行為實施處罰。
(十六)負責安排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扶貧生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資金和物資,並對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十七)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的幹部培訓和宣傳教育,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八)承辦市扶貧辦、市生態移民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職責調整:
1. 將原縣水庫和生態移民局承擔的職責劃入縣扶貧辦(縣 生態移民局)。
2. 將原縣脫貧攻堅同步小康工作辦公室(縣民眾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三關愛”工程辦公室)的脫貧攻堅同步小康職責劃入縣扶貧辦(縣生態移民局)。
3. 將縣扶貧辦(縣生態移民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扶貧辦(縣生態移民局)。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人事法規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公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年度考核和獎懲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 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脫貧攻堅綜合性政策檔案; 承擔對外宣傳和信息工作;牽頭對縣級有關部門脫貧攻堅任務完 成情況考核;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負責統籌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 離退休人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 責扶貧志書編撰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編報本部門預(決) 算,組織開展預算績效評價;承擔機關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勞動 工資發放和資金(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移民資金的監督指 導和檢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民資金籌集、徵收和監管等工作。
承擔信訪接待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對受理信訪訴求和省、市扶貧專線舉報件的調查處理、複查、覆核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違反工作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行為按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進行調查處理; 督促指導開展移民安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牽頭負責指導移民群 體性事件處置工作;牽頭負責脫貧攻堅存在問題整改工作;負責擬定脫貧攻堅督查制度、辦法;負責省、市有關脫貧攻堅重大決策事項、督辦事項、領導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實;統籌面向基層的 脫貧攻堅重大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負責扶貧輿情監督、涉貧事 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12317扶貧監督舉報電話、來信受理回復 工作,聯繫扶貧專線辦理工作;負責擬定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全縣脫貧攻堅規劃編制、執行工作。
(二)監測統計股(同步小康股)。負責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動態調整工作;承擔扶貧開發統計和監測工作;指導扶貧信息化 和扶貧雲開發使用;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 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 放;負責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貴州省“扶貧雲”系統管理工 作;負責深度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等困難地區脫貧攻堅重大 事項統籌協調;負責指導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工作;研究制定 貧困村退出後續扶持政策;配合國家、省、市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同步小康工作。
(三)扶貧項目股(移民搬遷股)。負責水庫移民有關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安置項目、遷復建專業項目規劃設計的技術審核和 規劃變更與投資調整和審核;組織編制水庫移民安置年度任務和 資金計畫;負責水庫移民安置的指導、協調、監督和驗收工作; 參與全縣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水庫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查工 作;承擔相關水庫移民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後 續扶持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 質災害影響區移民搬遷有關工作規劃,下達年度任務和資金計畫; 承擔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影響區 移民綜合統計工作;協調指導全縣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 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影響區移民實施方案的編制;跟蹤管理項 目實施情況,監督工程進度、投資執行情況;督促指導鄉村振興 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影響區移民建設項目 竣工驗收;負責指導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 地質災害影響區移民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生態移民後續扶持工作。
指導建立扶貧項目利益聯結機制;負責涉農資金整合項目的 管理和調度等;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檢查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 協調推動金融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參 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小額信貸扶貧工作;負責配合財 政、發改等部門做好綠色產業扶貧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財政 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負責中央、 省級和市級財政專項扶貧發展資金項目的備案和績效考核評價 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各鄉鎮(街道)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負 責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負責革命老區、 彩票公益金項目的協調、指導、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上海對口幫扶項目的申報審核、啟動實施、監督檢查、 審計驗收等工作;承擔滬遵扶貧協作統籌協調、組織管理、調度 服務、監督檢查、信息通報、統計監測、宣傳引導等工作;負責 對接落實上海等地及各行各業捐贈資助工作;承擔世行項目工作, 負責世行項目申報、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江 毅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2日,被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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