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扶貧開發辦辦公室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設立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市農業辦公室(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扶貧開發行政管理職責。
(二)加強組織協調全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計畫和項目的實施工作。
(三)加強產業化扶貧工作
(四)加強協調和指導少數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全市扶貧開發調查研究、統籌協調、檢查指導工作。
(二)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提出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目標、任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扶貧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擬訂中央、省、市下達的各類扶貧資金與項目的分配方案,負責扶貧資金使用與項目的備案審核、監督管理、績效考核和檢查驗收。
(四)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承擔市外、省外、境外幫扶我市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市直機關、中央、省在遵單位及駐遵部隊的定點幫扶工作。
(五)負責特殊類型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綜合治理、連片開發工作。
(六)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龍頭企業的資格審核、引進和扶貧考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貧困地區產業化扶貧、科技扶貧和生態建設工作。
(七)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少數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
(八)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統計、動態分析、宣傳教育和經驗交流工作。
(九)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扶貧開發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構編制、人事工資、檔案、培訓、機要、保密、信訪、統計、法規宣傳、政務公開、財務管理、公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組織監督檢查全市扶貧計畫、扶貧資金的落實與使用情況,糾正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扶貧資金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
(二)項目管理科。
負責特殊類型貧困地區的綜合治理、連片開發工作;負責整村推進、特色產業等扶貧項目的備案審查、跟蹤管理和檢查驗收;指導整村推進規劃和年度項目的組織實施;規範扶貧項目補助標準和招投標工作;參與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負責信貸扶貧項目的計畫擬訂、審核立項、政策指導、跟蹤管理和監測統計工作;負責扶貧到戶貸款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助金融部門做好回收再貸工作;負責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庫管理、項目選擇推薦和項目貼息確認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龍頭企業的審核、引進和檢查考核管理工作。
(三)產業化扶貧科。
擬訂草地生態畜牧業、蔬菜、油茶、優質乾(鮮)果、竹(藥)等科技扶貧項目、產業化扶貧項目、生態建設項目、重點扶貧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省扶貧辦、市人民政府、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下達的產業化建設科技扶貧任務及石漠化地區扶貧開發和生態建設試點工作。
(四)社會扶貧科。
動員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指導少數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對口幫扶城市、定點幫扶的省直機關、各民主黨派以及其他市外、省外、境外組織機構和個人幫扶我市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直機關、中央、省在遵單位及駐遵部隊開展定點幫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社會各界扶貧捐資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總經濟師1名;正副科長(主任)4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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