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 | 核材料實物保護 |
英文名稱 | physical protection for nuclear material |
定 義 | 對存有核材料的建築物和車輛(指運輸過程)等建立安全防範系統,以阻止盜竊、搶劫或非法轉移核材料以及破壞核設施的行為。 |
套用學科 | 電力(一級學科),核電(二級學科) |
中文名稱 | 核材料實物保護 |
英文名稱 | physical protection for nuclear material |
定 義 | 對存有核材料的建築物和車輛(指運輸過程)等建立安全防範系統,以阻止盜竊、搶劫或非法轉移核材料以及破壞核設施的行為。 |
套用學科 | 電力(一級學科),核電(二級學科) |
核材料和核設施實物保護公約 2.“公約”的序言段由以下案文代替: 本公約締約國 承認所有國家享有為和平目的發展和利用核能的權利及其從和平利用核能獲得潛在益處的...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是民用核材料實物保護領域中唯一的國際法文書,其修訂案於2005年在公約締約國大會上獲得通過。該公約各締約國,確認一切國家有權為和平目的發展...
中文名稱 核材料實物保護 英文名稱 physical protection for nuclear material 定義 對存有核材料的建築物和車輛(指運輸過程)等建立安全防範系統,以阻止盜竊、搶劫...
中文名稱 核材料實物保護分區 英文名稱 physical protection section for nuclear material 定義 對存有核材料的場所,劃分為要害區、保護區和控制區。要害區在保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的決定法規頒布 編輯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的決定...
實物保護系統是指利用實體屏障、探測延遲技術及人員的回響能力,阻止盜竊、搶劫或非法轉移核材料以及破壞核設施行為的安全防範系統。實物保護系統是人防、物防和技防的...
這一範圍大於《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中的核材料範圍。核材料管制相關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一)許可證管理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持有核材料的數量達到一定限額的單位,必須申請...
為保證核材料的安全與合法利用,防止被盜、破壞、丟失、非法轉讓和非法使用,保護國家和人民民眾的安全,促進核能事業的發展,而實施的制度。核材料是戰略物資,各國都...
國際原子能機構還對其他幾個核安全方面的國際條約擔負著保存任務。這些國際條約包括:《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維也納核損害民事責任公約》,《核安全公約》以及《廢...
對桑戈委員會和核供應國集團的出口控制準則進行審議和改進,以進一步加強國際和各國的出口控制;要採取進一步措施加強對核材料和核設施的實物保護,防止其落入恐怖分子手...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深切關注世界各地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行為不斷升級,回顧大會1994年12月9日第49/60號決議所附《消除國際恐怖主義措施宣言》,其中除其他...
第八章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核材料公約)附屬檔案一:《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文本附屬檔案二:簽署、批准、加入和繼承列表附屬檔案三:示範立法條文...
1988年12月,中國參加了由機構主持制定,並由機構總幹事保存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1990年6月22日,中國與機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援助...
二、支持核安全國際公約和安理會決議。中國於2008年10月批准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正在制定或完善配套法規體系,包括制定《核安全管理條例》。中國於2010年...
(Ⅳ)希望促進有效的核安全文化;(Ⅴ)認識到核設施事故有超越國界影響的可能性;(Ⅵ)銘記《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1979年)、《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1986年)和《...
中國呼籲更多國家積極考慮批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及其修訂案、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各國國情不同,核能事業處於不同發展階段,面臨的核安全挑戰也不盡相同。一...
其次是《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它是為防止核材料在國際運輸中丟失或被盜而簽訂,看起來只為保護核材料的安全,其實質意義卻在於防止非政府的核擴散行為,因而是對《...
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的2005年議定書《制止危及大陸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為議定書》的2005年...
原子能機構在核安全方面的活動可以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原子能機構開始提供實物保護特設培訓課程。然而,2001年9月11日以後,顯然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來保護核材料和其他...
2、使得更多國家認可《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這一重要的公約亟需足夠的國家認可從而生效。我們需要34個國家的認可。理想的情況是我們可以在本次峰會召開之前使這一...
這些國際條約包括:《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維也納核損害民事責任公約》,《核安全公約》以及《廢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最後一個公約是針對核...
國際社會在核安全問題上,先後達成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及其修訂案、《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等相關法律文書。此外國際原子能機構制訂了核安全計畫,聯合國...
核安全峰會確認《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作為應對核恐怖主義威脅的一項重要的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文書的重要性;《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作為針對用於和平目的的核...
五、一九八○年三月三日在維也納通過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六、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在蒙特婁簽署的作為對《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
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1979年10月26日訂於維也納)補充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婁制訂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的制止在為國際民用航空服務的機場上的...
3月24日至25日,第三屆核安全峰會將在荷蘭海牙舉行,53個國家、4個國際組織,...2、使得更多國家認可《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這一重要的公約亟需足夠的國家認可...
21. 呼籲普遍恪守《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及其2005年修正案以及《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公約》;22. 歡迎安全理事會第1540(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2009年3月有關更有效...
確認多數國家根據其為締約方的條約承擔了具有約束力的法律義務或作出了其他承諾,以防止核生化武器擴散並已採取有效措施,例如《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所要求的和原子能...
六、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維也納通過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七、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在蒙特婁簽署的作為對《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
核材料實物保護國際會議:規章、實施與運營經驗 1997 奧地利維也納 第8屆聚變堆國際會議 1997 日本仙台 第11屆反應堆物理與熱工水力國際會議 1997 巴西 第23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