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核安全領域的進展報告

中國在核安全領域的進展報告,核安全領域的工作和取得的進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在核安全領域的進展報告
  • 時間:3月26日至27日
  • 說明:核安全領域的工作和取得的進展
  • 背景:應韓國總統李明博邀請
出席會議,報告全文,

出席會議

應韓國總統李明博邀請,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於3月26日至27日出席在韓國首爾舉行的核安全峰會。根據與會各方達成的共識,中方向會議主辦方提交了《中國在核安全領域的進展報告》,介紹了自2010年華盛頓核安全峰會以來,中國在核安全領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進展。

報告全文

中國政府積極採取措施落實華盛頓核安全峰會成果,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增強國家核安全能力。中國政府加大核安全投入,完善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提升核安全管理水平。對全國核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了全面分析檢查,對在運行核電站安全系統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並提出升級建議。完成12冊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全叢書》的翻譯工作,並在核安全工作中推廣套用。著力提升核安全人力資源建設,建立全方位的培訓計畫和多元化的培訓模式。2010年4月以來,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美國等合作,在華舉辦核安全培訓班、研討會近20次,培訓核安全從業人員500多名。
二、支持核安全國際公約和安理會決議。中國於2008年10月批准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修訂案,正在制定或完善配套法規體系,包括制定《核安全管理條例》。中國於2010年8月批准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中國一直嚴格履行聯合國安理會第1540號、第1887號等決議的義務。
三、推進核安全示範中心建設。2011年1月,中美簽署《關於建立核安全示範中心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目前,中心的設計方案已經完成,相關建設工作已經啟動。2011年11月,中國成立國家核安全技術中心,承擔示範中心的建設、運行及管理工作。國際原子能機構、加拿大等表達了參與示範中心建設的意願,中國對此表示歡迎,正同有關方面進行磋商。中國將積極利用該示範中心向亞太地區其他國家提供核安全培訓。
四、改造高濃鈾研究堆。2010年9月,中美有關研究機構簽署協定,將合作對中國一座微型研究堆進行低濃化改造。目前,該項目已進入實施階段。中國願利用有關合作成果,幫助其他國家進行研究堆低濃化改造。
五、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2011年1月,中美簽署《關於合作建設中國海關輻射探測培訓中心的諒解備忘錄》。培訓中心的建設工作將在首爾核安全峰會前完成。該中心將在滿足中國海關關員培訓的基礎上,為本地區國家提供培訓。中美共同實施了“特大型港口計畫”合作上海洋山港試點項目,該項目於2011年12月7日正式啟動。中美合作出版了《核出口管制清單技術指南》,以幫助核出口管制工作人員提高專業知識水平。
六、加強放射源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中國正在認真落實條例,加強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中國新制定的《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對放射性廢物及廢舊放射源的處理、貯存、處置及其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規定。中國積極推進國家放射源資料庫的建設和套用,強化放射源全壽期管理和監控。中國加強了放射性物質的安全保護工作,提高了放射性物質持有單位的防盜搶能力。中國還與美國合作,對地區放射源儲存中心的安全設施進行升級,並收貯了數十枚極高危險放射源。
七、確保大型公眾活動核安全。中國開發了新型的爆炸物探測裝置、放射性核素識別裝置、車載放射物搜尋等一系列核安全裝置,並成功套用於2010年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大型國際活動的核安保工作。在此方面,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美國等開展了合作。中國願與各國分享有關經驗和做法。
八、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工作。2010年8月,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訂核安全合作實際安排,以加強雙方在核安全法規標準、大型活動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設和人員培訓等領域的合作。中國與機構合作,多次在華舉辦地區性核安全培訓班,內容包括實物保護、核材料衡算與控制、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核安全文化等方面,為亞太地區10多個國家近百人提供了培訓。中國2011年向機構核安全基金捐款20萬美元,用於支持中國和亞洲地區其他國家的核安全能力建設,並將積極考慮繼續捐款。
九、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國積極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打擊核恐怖主義全球倡議”、國際刑警組織等框架下的核安全會議和演練活動,支持核安全國際努力,借鑑經驗,提升本國核安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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