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核安全是指對核設施、核活動、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質採取必要和充分的監控、保護、預防和緩解等安全措施,防止由於任何技術原因、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造成事故發生,...
核安全(安全)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信息欄、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完成正確的運行工況、事故預防或緩解事故後果從而實現保護...
《核安全》期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主管,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主辦的指導性綜合期刊。其宗旨是宣傳和闡述我國核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研討核...
核安全目標是表明對核工業期望併力求達到的安全水平。制定和貫徹核安全目標是國家對核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部分,它與相應的核安全政策、法規、標準體系,許可證制度以及...
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核事件分級表”的規定,核安全事件共分為7級,其中1級至3級為事件;4級至7級為事故。 在“事件”中,1級為異常;2級為普通事件,還沒...
核安全等級,英文為nuclear safety classification,一般分為四個等級1、2、3、4,其中1核輻射最強,依次減弱。目錄 1 具體介紹 ▪ 環境鑑定等級 ▪ 機械設備 ...
軍事核安全,用於國防防務目的的核設施、核潛艇、核武器、核材料及其使用活動的安全。它主要指在整個核活動中,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行政規範,並控制在一定的量和度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是為保障核安全,預防與應對核事故,安全利用核能,保護公眾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經2017年9...
核安全法規(Nuclear Safety Regulations)是一個國家政府和其主管核能安全的職能機構以確保核安全為目的所頒布的一系列法令、條例、規定、導則或準則,核安全的基本目標...
核安全基本原則是為保證安全,達到核安全目標所必須遵循的、具有普遍套用意義的規則,是具體安全原則的基礎。 核安全基本原則可以歸納成國家核安全監管、核安全管理和核...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國際安全諮詢組(Inter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visory Group,INSAG)於1986年的《車諾比事故後評審會議總結報告》中首次引出“安全文化”一詞...
《中國的核安全》是中國政府發表的第一部核安全白皮書,白皮書全面介紹了中國核安全事業的發展歷程,闡述中國核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政策主張,分享中國核安全監管的理念和...
為保證核電廠(核設施)的安全所實施的國家監督管理。包括核安全立法,建立核安全監管機構,實行核安全許可證制度和營運組織的安全責任制度等。核電廠包容了大量的放射性...
《核安全規劃》(全稱:《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2012年10月經國務院批覆。2017年3月,國務院批覆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
核安全技術原則發展歷史 這些原則是,貫徹縱深防禦概念,採用經過驗證的工程實踐,加強輻射防護,實施質量保證,貫徹人因工程學原理,實行安全評價和驗證,重視運行經驗反饋和...
核安全技術審查是指從技術層面上對核安全許可申請進行審核和評價,以確認申請人擬從事的核安全相關活動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規定的條件...
《核安全公約》(Convention on Nuclear Safety)已於1994年6月17日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其總部舉行的外交會議上通過。該公約的目的是使各核能利用國家採取加強核安全的...
《中國的核安全(西班牙文)》是2019年1月外文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國的核安全(西班牙文)》主要內容包括:樹立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構建核安全政策...
核安全監管實質上是政府對核能開發利用行為這一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的過程,涉及政府的權利配置模式和權力運行方式,即核安全監管體制和機制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四條規定,核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責任明確、嚴格管理、縱深防禦、獨立監管、全面保障的原則。
對核安全重要事項的分析和論證。以判明是否滿足核安全目標和要求,是否會對工作人員、公眾和環境造成不適當的放射性危害。 套用學科 電力(一級學科),核電(二級學科...
本專業為2011年新增專業。核安全工程(代碼 081008S)屬於工學大類,環境與安全類。學制四年,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8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根據《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核安全綜合知識》《核安全專業實務》和 《核安全案例...
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定核安全、輻射安全、電磁輻射、輻射環境保護、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有關的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制度、標準和規範,...
按照核事故應急報告制度的有關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及時向國家核應急辦、省核應急辦、核電主管部門、核安全監管部門、所屬集團公司(院)報告、通報有關核事故及核...
《核安全案例分析》為了提高核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素質,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
核安全經驗反饋制度是指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式,收集、篩選、評價核安全重要信息(尤其是重要安全事件),必要時開展深入調查,分析事件的直接原因或根本原因,並及時分享和...
核安全峰會(Nuclear Security Summit)是旨在倡導核安全和打擊防範核恐怖主義的全球性峰會。首屆於2010年4月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主題為“通過加強國際合作來應對核恐怖...
海軍為防止核設施放射性物質的污染、電離輻射的照射、臨界或超臨界事件所造成的危害而採取的預防和緩解措施的統稱。主要包括艦艇核動力裝置及其輔助設施的安全;核彈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