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行政審批局

柳州市行政審批局

柳州市行政審批局是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柳州市行政審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州市行政審批局
  • 成立時間:2015年12月
  • 辦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區文昌路66號
  • 所屬部門:柳州市人民政府
  • 局長:鐘宏珊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基本概況,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行政審批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入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三)承辦市直部門、事業單位劃入的涉及投資建設、市場服務、食藥衛健、安全質量、基建項目、市政公用、環保城管、交通運輸、社會事務、涉農事務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相關勘驗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實施行政審批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負責統籌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協調推進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規範、管理等工作,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負責市本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的協調、推進、指導和監督。負責審核並督促落實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五)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務服務體系。負責全市政務服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市直部門、雙重管理部門及中區直駐柳部門設定的視窗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各分中心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規定。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和操作規程。牽頭整合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協調、監督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其他政務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與各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行政審批職責劃轉後,由市行政審批局統一負責市級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原承擔行政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不再承擔審批的具體事務,主要工作職能轉變為擬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行政審批標準以及監管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事中事後監管,提高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等。國務院、自治區明確下放(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由市行政審批局承接。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後續監管工作由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訂機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會務、公文處理、印鑑管理、文書檔案、保密、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宣傳、督辦、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承辦本局績效考核工作。
(二)財務科。負責擬訂機關財政規劃、財務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協調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組織局機關和局下屬單位編制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並對系統內依法行政進行指導。組織協調本局開展普法工作。負責本局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推動和實施工作。承擔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處理本局法律糾紛,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提供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等工作。
(四)電子政務科。負責組織、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柳州數字政務一體化平台的建設管理。負責本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兩微一端”的建設、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業務的數據統計、分析整理等工作。組織、規劃市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網路建設、維護等工作。
(五)效能督查科。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監督工作。對審批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負責服務質量的統計分析評價工作。負責統籌全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部門和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運行的監督,負責統籌對各縣區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績效考評。協調、指導全市政務服務投訴督查和行政效能工作。負責市政務服務效能監控中心的日常監控工作。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平台的行政審批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信訪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六)運行管理科。負責規範本局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本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的編制、調整、審核、公布和管理等工作,並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對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負責協調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的銜接。負責協調解決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對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設定、調整和規範。負責組織專項會商、建立審管互動信息;負責審查員庫動態調整及管理。負責協調推進重大項目聯合(並聯)審批。
(七)行政審批改革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放管服”相關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統籌全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編制、調整、審核上報、公布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審核和督促落實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負責協調推進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權力事項。負責對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工作的協調、推進、指導和監督。負責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依法進行監督。
(八)勘驗商服科。負責涉及本局承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項目踏勘、專家評審、驗收的組織和協調。組織會同主管部門對重大事項開展聯合勘驗工作。
(九)投資項目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外資企業投資項目、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商貿投資項目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市場服務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市場管理、旅遊、投資促進等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一)食藥衛健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健康等食藥衛健監管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二)安全質量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安全質量監管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三)基建項目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住建、人民防空、抗震設防、水利等基本建設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四)市政公用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住建、水利等市政公用建設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五)環保城管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環境保護、園林、市容管理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六)交通運輸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交通運輸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七)社會事務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民政、宗教、人力資源、教育、文化、司法、文物、新聞出版、廣電、編辦、財政、檔案、體育等社會事務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八)涉農事務審批科。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農業、林業、糧食等涉農事務相關行政許可審批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
(十九)政務公開科。指導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及相關制度建設。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擬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劃,指導各級行政機關組織編制本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工作報告。督促指導各級行政機關受理本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暢通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投訴渠道,協調、指導全市政務公開的投訴督查和行政效能工作;協調、指導教育、醫療、供電、供氣、環保、公共運輸等公共企事業單位推進辦事公開工作。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基層網點建設。
(二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的督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共資源交易的具體規則和制度,編制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負責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協調行政主管部門與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有關工作。負責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諮詢。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微信公眾號運營管理工作。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基本概況

柳州市行政審批局(以下簡稱“行政審批局”)於2015年12月率先在全區地級市中正式掛牌成立。將市發改、工信、住建等35個政府工作部門和事業單位承擔的220項行政許可事項及部分審批業務人員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由一枚行政審批專用章代替原35個部門的82枚行政審批印章,並永久封存其中48枚審批業務專用印章,通過審批事項、審批職能、審批人員向行政審批局“三集中”,實現了“一枚印章管審批”。
2001年,柳州市率先在全區啟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2015年,柳州市又率先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行政審批局的大膽改革,再次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行政審批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運行模式,加掛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為:規範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務服務體系,承辦市直部門劃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籌管理、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下設兩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柳州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內設6個綜合管理及相關業務科室、12個審批業務科室,共18個科室,實行實體大廳和網上大廳聯動辦理的模式。政務服務中心共設定150個辦事視窗,8個垂管部門、3個市直部門集中進駐。
行政審批局在組建過程中,按審批專業化的要求,著力構建行政審批運行新機制,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打造專業化審批隊伍,推行6個“1+1”運行模式,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行政效能:
一局一章管審批。一枚行政審批專用章代替多個部門的行政審批印章,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
一清一消減事項。通過九輪的清理,市級只保留行政許可事項,取消非行政許可事項類別。
一廳一網聯辦事。實行實體大廳和網上大廳聯動辦理的模式。用戶通過網際網路,就可以輕鬆查詢、申請及跟蹤辦理事項,實現網上辦事一次領證。
一審一管明職責。實現審批職能和監管職能的相對分離,讓審批和監管部門互相監督,使權力運行更加公開透明。
一窗一結提效率。採取車間式流水線作業,申辦人只需到一個視窗、提供一套材料、蓋一枚印章,經同步聯動審批後,審批結果最後再從原視窗辦結出件,享受一站式服務。
一員一庫核踏勘。行政審批局牽頭對審查員和審查員庫實行巨觀動態管理,根據需要,確定核查人員、選派審查人員、抽取技術審查專家、函請部門觀察員,形成審批與監管工作合力。

現任領導

局長:鐘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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