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定情況
2010年3月底,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下發《關於成立柳州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柳辦〔2010〕37號),將我市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整合為一個領導小組,三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均設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實現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能併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具體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職責。市轄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也相應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為推動本級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我市按照自治區政務服務、政府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以下簡稱“一服務兩公開”)工作的要求,印發了《關於印發<柳州市2010年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辦〔2010〕214號),對全市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部署,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柳州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柳政務辦字〔2010〕6號),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辦發〔2009〕180 號)、《關於印發<柳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等七項制度的通知》(柳政辦〔2009〕147號)等制度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我市今年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印發《關於印發<柳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數據採集績效考評指標考核評分細則(含一服務兩公開)>的通知》(柳政管字〔2010〕18號),進一步規範有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完善信息檔案的報送,我市印發了《關於印發<關於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辦法(試行)>的通知》(柳政務辦字〔2010〕9號),調整和規範了信息檔案的報送,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我市還印發了《關於印發<柳州市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政務服務網點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柳政務辦字〔2010〕4號)、《關於印發<柳州市建立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務辦字〔2010〕2號),對基層依託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載體開展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規範,推動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基層延伸。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
我市印發了《關於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辦法(試行)》(柳政務辦字〔2010〕9號)、《柳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規範(試行)》(柳政務辦字〔2010〕10號)檔案,在2009年調整“中國柳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基礎上,對各單位報送到柳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圖書館(以下簡稱“一中心兩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其詳細檔案的相關要素進行了調整,使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電話、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符合國務院和自治區的要求,並要求各級各部門向“一中心兩館”報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其詳細檔案時,同時在“中國柳州”政府門戶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更新,使“一中心兩館”的信息檔案與“中國柳州”政府門戶的信息檔案保持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
我市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的形式,對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進行專題討論和研究。2010年,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已設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中心、市圖書館已設立政府信息新聞發布中心和市檔案館已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的基礎上,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圖書館分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同時,我市重點抓好“中國柳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及中心觸控螢幕查詢系統建設,保障政務服務熱線有序運行。
三、圍繞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繼續“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等中心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情況
(一)重大項目聯合審批情況。我市印發和向社會公布《關於發布2010年柳州市重大項目目錄的通知》(柳發改重大〔2010〕4號),對項目的名稱及投資資金等內容進行了公開,有效地保障了人民民眾對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同時,為加快重大項目的審批速度,我市印發了《柳州市重大項目聯合審批實施細則的通知》(柳政辦〔2010〕29號),並將《通知》向社會公布,對列入年度自治區層面及柳州市層面統籌推進的新開工重大項目(包括預備開工項目),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建設項目的審批享受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待遇,全年開展四次重大項目聯合審批集中活動,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政務環境。
(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公開情況。我市對辦公耗材用品定點採購、公務車採購和維修、印刷服務、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測繪、監理服務定點採購、工程前期及監理服務定點採購等進行規範和公布,在柳州市政府採購網站發布信息5212條,公開了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供應商註冊、中介機構、政府採購諮詢專家名單等信息;推動土地招標、建設工程招標和藥品採購交易及結果公開,分別在各主管部門入口網站上公開交易及其結果。
(三)推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改革、安全生產、服務項目收費等信息公開情況。我市充分利用勞動保障網站和12333勞動保障熱線,積極對外公開政府信息,“柳州勞動保障網”全年各欄目共更新信息176條,執行全市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實施方案,定期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進行披露,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工作的透明度;通過網路、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共主動公開教育信息621條,柳州教育網政務公開欄目在2010年訪問量達5000人次;我市作為自治區醫療改革試點城市,印發和向社會公布了《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柳政發〔2010〕66 號),在“中國柳州”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柳州市衛生局”網站上主動公開相關的政府信息,全年在“中國柳州”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信息49條、衛生局網站更新各類信息198條;我市通過“中國柳州”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柳州市安監局”網站把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政策、法規、新聞動態及時對外公布,全年主動公開信息1526條;加大收費公示力度。我市根據近年來國家、自治區和本市清理各類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結果,重新審核了與居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製成4塊大型收費公示牌放在市人民廣場、飛鵝路、江濱公園及雀兒山公園門前,製成254塊小型公示牌置於各社區內,便於社會各界了解國家收費政策,進一步增強對我市收費單位的約束力。
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今年我市沒有需要澄清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按照《條例》規定,我市市本級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單位包括:市屬各行政機關、中直、區直駐柳單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共101個單位。2010年,上述單位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568條,內容涵蓋機構概況、決策信息、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工作動態、統計信息、財政信息、行政事業收費、政府採購與工程招投標、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應急管理、人事信息、監督檢查、社會公益、城鄉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其他重要信息公開共二十類信息,其中,通過各級各部門入口網站公布的概況類、人事管理類、政策法規類、決策類共4187條;通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公布的審批項目類9286條,工作動態類23385條。
(三)主動公開的途徑。
1. 政府入口網站。2010年,我市完成對中國柳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驗收工作,並對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單位分類、子欄目建設等內容進行完善和調整,規範各單位向“中國柳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報送政府信息檔案的運行機制,要求各單位將按規定應該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在其產生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統一上傳至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方便社會公眾獲取。同時,根據督查的情況,不定期通報各單位在中國柳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政府信息檔案的情況,有效地推動各單位更新和公開政府信息檔案工作。各縣區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按照公開目錄,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制目錄,全文電子化率為100%。
2. 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設立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市圖書館三處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2010年共匯集了各單位公開信息檔案9259份。
3. 新聞發布會。2010年,我市印發了《關於印發2010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計畫的通知》(柳政辦〔2010〕65 號),按照計畫,全年共舉辦了80場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的內容主要涉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及其進展、完成情況、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全市舉辦、參加重大節會的有關情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關規章、規範性檔案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策;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通過建立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集中、運轉高效的新聞發布制度,確保了新聞發布會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權威性。
此外,各級各部門還根據需要,結合實際通過廣播、電視、簡訊平台、工作簡報、便民手冊、公開欄(牆)等形式,及時公開了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相關信息。
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0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1431件,其中當面申請769件、網上申請1件、傳真申請110件、信函申請302件、其他形式申請249件。對當面申請,現場及時給予了答覆;對網上申請,全部進行了回復;對信函申請,認真進行了登記和答覆,全部申請事項均得到了有效處理,保障了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一)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覆情況
在143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1431件。在1431件答覆中,“同意公開”的為1308件,占91.4%,“同意部分公開”的為1件,占0.13%,“不予公開”的為122件,占總數的15.27%。
在122件“不予公開答覆”中,以“信息不存在”為由否決公開的98件,占被否決公開的申請總數的80.33%;以“非本部門信息”為由否決公開的24件,占被否決公開的申請總數的19.67%;以“內容不明確”為由否決公開的為0件;以“依法不予公開”為由否決公開的為0件。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
柳州市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柳州市不予公開政府信息上報備案制度》,由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負責備案保管。
(三)接待場所建設、完善、維護及工作運作情況
我市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中心,現已有66家行政機關進駐該中心(含各分廳),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縣區、“一服務兩公開”向基層延伸的各試點鄉鎮、街道均在本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中心。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未有收費情況。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全市沒有發生針對各政府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或訴訟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 重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單位對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重要性的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尤其是部分單位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市圖書館三地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送交政府公開信息的主動性不高。
2.對公開內容把握不準。部分單位的工作人員對哪些信息應該主動公開、哪些可依申請公開、哪些依法不能公開把握不準,對本單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未進行科學分類,工作較為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