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隊是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基層施工作業隊伍,是以施工企業管理、技術人員和生產骨幹為施工作業管理與監控層,以勞務企業的勞務人員和與施工企業簽訂勞動契約的其他社會勞動者(統稱勞務作業人員)為主要作業人員的工程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架子隊
- 分類:鐵路施工隊伍
- 作用:鐵路工程建設
- 來源:勞務企業的勞務人員
意義,原則,組建管理,規範,檢查監管,運作模式,
意義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勞動用工模式已發生較大變化,需要採用新型勞動用工管理模式以適應建設發展要求,架子隊是一種經實踐證明較好的施工生產組織方式,較為理想的勞動用工管理模式。採用架子隊管理模式,能夠充分利用社會勞動力資源,實現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層與作業層的有機銜接和有效運作,防止施工現場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流於形式,對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在當前大規模、高標準鐵路建設全面推進的形勢下,採用架子隊管理模式組織施工,有利於鐵路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工期等目標的順利實現,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產方式;有利於施工企業強化對作業層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有效運行;有利於提高職工技術素質。
原則
3.鐵路建設單位要引導施工企業採用架子隊管理模式組織鐵路工程施工,在招標檔案中明確使用架子隊的相關內容。施工企業在參與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時,要在投標檔案中載明勞務用工計畫,載明所投標段架子隊設定及數量、架子隊構成及主要組成人員名單,並承諾在中標後據此安排組織工程施工和管理。
組建管理
1.架子隊應按照"管理有效,監控有力,運作高效"的原則組建。架子隊要設定專職隊長、技術負責人,配置技術、質量、安全、試驗、材料、領工員、工班長等架子隊主要組成人員。各崗位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2.架子隊主要組成人員應由施工企業正式職工擔任,應具有相應的作業技能,並經過崗位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領工員、工班長同時必須具備相應的組織能力和豐富的施工實踐經驗,其人員數量應能滿足施工現場生產管理、各施工環節和過程不間斷監督的需要。
3.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作業人員應納入架子隊統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隊按照施工組織安排統籌勞務作業任務。班組作業人員應在領工員和工班長的帶領下進行作業,確保每個工序和作業面有領工員、技術員、安全員跟班作業。
4.架子隊應建立和實行技術交底制度,技術負責人就工程作業工序和環節向領工員、工班長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書面技術交底資料要歸類存檔備查。領工員、工班長應在實施作業前對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工作和安全交底。
5.架子隊主要組成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保持穩定和完整,應根據施工組織安排及工程進度,適時調整作業班組用工數量。
規範
1.施工企業接受勞務企業勞務人員時,應與勞務企業簽訂勞務協定,並應檢查驗證勞務企業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契約。未簽勞動契約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勞務作業活動。
3.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標準為勞務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生活設施、居住條件、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不得歧視勞務作業人員。
檢查監管
1.施工企業要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設定勞務管理機構,配備與勞務用工規模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優選勞務隊伍,加強勞務用工管理。施工現場項目管理機構,應配備專職勞務管理人員。
2.施工企業要建立健全勞務管理制度,對勞務作業人員登記造冊,記錄其身份證號、職業資格證書號、勞動契約編號以及業績和信用等情況,基本情況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
3.建設、監理單位要建立對施工企業現場管理機構人員等的核查制度,檢查施工企業是否按照投標承諾組建和管理架子隊、設定勞務管理機構或人員、使用勞務作業人員等。對架子隊工作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架子隊、勞務企業使用不合格的勞務作業人員或包工隊時,必須及時向施工企業發出正式書面通知(通知存檔備查),要求施工企業限期整改,清退不合格勞務作業人員或包工隊。
運作模式
1、架子隊性質:是隸屬施工企業內部管理、參加施工企業內項目和社會施工承包的專業化施工作業隊。
2、組建架子隊的基本思路:一是在現有專業工程隊的基礎上進行改造,每個隊組建若個施工工班,工班人員(施工人員)由專業工班長(領工員)在社會上招聘。二是內部張榜競聘架子隊隊長,由競賽後的隊長組建架子隊。
3、架子隊運作模式:實行契約化管理,按承擔契約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負盈虧的架子隊就是分包隊,現在國家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分包。而且工人工資要由施工企業最終負責,不可能交給架子隊不管。換句話說,架子隊乾賠了,就可以不給僱傭的勞務發工資了?不許的。
《建築法》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4、經費來源:通過施工企業預撥部分啟動資金和內部員工集資(參股)形式籌措運轉資金。
5、員工管理:架子隊在冊員工和勞務工統一納入施工企業日常行政管理,執行施工企業現行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規定。並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把工作分解到每一單項,每一個人。在無施工任務期間,正式員工按內部員工息工費標準執行,外聘勞務主要管理、技術人員、技工享受息工工資待遇。息工生活費由施工企業補貼一部分,架子隊自留資金中拿出一部分來解決,一般勞務人員採用“哪裡來,回哪裡去”的方法,就地消化。
7、材料管理:大宗材料由施工企業項目供應與採購,非主控材料由項目下達承包單價,由架子隊自行採購使用,包括地材地料等零星材料,或按工序承包單價(材料消耗定額),由架子隊自行採購使用和控制,超支不補,節約自留。
8、工資管理:人員工資,以工班為單位按承包單價和完成產值情況自行核算,自行分配,高不封頂,低不保底。
9、資金管理:前期籌措資金,包括施工企業撥付的啟動資金,按照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年未或項目決算後,員工個人籌資部分按盈虧情況進行分配。
10、其他管理:日常行政管理和黨群工作參照建制隊內容和標準進行管理。
11、在實際施工過程中,鐵路施工單位依舊是由施工單位組建項目部,項目部下面設作業隊,所謂的自負盈虧架子隊並不存在,推廣架子隊並不會對施工和員工有什麼益處,這種推廣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