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和改善江河源頭地區的生態環境制定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 發布單位: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
- 發布日期:2000-07-3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和改善江河源頭地區的生態環境制定的條例。
《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和改善江河源頭地區的生態環境制定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江河源頭地區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
第一條 為了加強草原的保護、管理、建設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態環境,發展高原生態畜牧業,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修訂條例 (1994年4月25日果洛藏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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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經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施行。發展歷史 2022年3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檔案全文 目 錄...
第三十七條 自治州的自治機關在上級國家機關支持下,加強州內長江、黃河流域、湖泊以及高原濕地的生態環境保護,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維護生態平衡,改善生態環境。自治州的自治機關應當重視解決生態移民民眾的後續產業發展、生活來源和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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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200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3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十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0年7月...
伊犁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由自治州州長擔任,其成員、辦事機構及工作規則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規定。第六條 伊犁河流域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伊犁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七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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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三江源區生態補償制度的實現機制 附錄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辦法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青海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 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果洛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果洛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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