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是東蘭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為正科級行政單位,地址:東蘭縣東蘭鎮龍頭街8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 辦公地址:東蘭縣東蘭鎮龍頭街86號 
  • 性質:行政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東蘭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黃文甫、黃偉(副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河池市關於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河池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東蘭縣的實際情況制訂相關的實施細則、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縣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城市管理執法的要求,編制全縣城市管理執法的發展計畫和行業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提出各個時期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中心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指導下對縣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三)綜合管理縣城區已移交的市政基礎設施。負責對已建成達到運行標準並移交的市政基礎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更新、改造和對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場的管理和運行工作。
(四)負責縣城區園林綠化工作。負責擬訂縣城區中、長期綠化規劃及階段實施計畫;負責縣城區所轄公園、廣場、綠地、公共綠化的規劃、保護和管理。
(五)綜合管理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制定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負責縣城區門頭招牌、戶外廣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綠地及其他公共場所等行政許可;負責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督查考評工作;負責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和東蘭縣環境衛生管理站運行管理工作。
(六)負責縣城區供水、城鄉排水工作。制定縣城區供水、用水計畫;負責管理城區節約用水和城鄉生活污水處理工作,審批發放《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七)負責城鄉亮化管理工作。負責縣城鄉已建成移交道路的路燈照明、夜景燈光亮化指導、督查、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燃氣行業管理。負責指導城區管道燃氣的規劃、發展建設工作;負責新建燃氣企業和燃氣設施改建的審批,發放《燃氣經營許可證(燃氣企業)》《燃氣經營許可證(供應站點)》。
(九)負責本行業科技發展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管理,組織行業對外交流活動。
(十)負責行業統計、本單位財務等管理工作。統籌安排縣城區城市維護費、市政維護專項資金,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縣本級市政行業事業性收費和其他收費的申報、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範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市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
(十二)負責行使全縣規劃區內未取得採礦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越界開採、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礦產資源、不按照開採設計方案開採礦產資源、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環境污染,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違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行政處罰權,以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權。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指導下做好縣城區相關市政基礎設施及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場專項規劃。負責對已建成移交的市政基礎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更新、改造和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場的管理和運行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編制縣城區基礎設施項目專項規劃、項目計畫及其項目實施、建設、監督驗收工作。指導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對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場、公共廁所的規劃建設。
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能分工。
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行使全縣規劃區內未取得採礦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越界開採、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轉讓礦產資源、不按照開採設計方案開採礦產資源、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環境污染,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違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其餘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
3.與縣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城轄區內的環衛保潔、道路降塵、廣場綠地衛生、收集及清運垃圾、垃圾處理費收繳、環衛基礎設施管理、建築垃圾處置職責,以及與之有關的所有行政處罰權;對在商品交易市場外、店面外以及居民小區外無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權;對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煙塵和惡臭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幹線附近以及縣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在縣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的行政處罰權;對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未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的行政處罰權;對侵占人行道行為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具體負責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在人行道上占用道路影響通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傾倒垃圾、渣土、采砂、取土、淘金或者爆破、鑽探、挖築魚塘等,開展市場集貿活動,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桿植物,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圍墾湖泊、河流,擅自砍伐護堤護岸林木的行政處罰權;對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炮竹行為進行監督,配合公安機關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燃放行為,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按規定處理。

現任領導

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副局長:黃文甫
東蘭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副局長: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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