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應急管理局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是東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東莞市東城街道八一路1號機關二號大院 
  • 所屬部門:東莞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董鐵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園區、鎮(街道)和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有關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園區、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園區管委會、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市應急管理局應當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全市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
  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依法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
  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森林火災信息。組織、指揮、協調、監督洪澇、乾旱、冰凍和颱風防禦工作。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
  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
  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
  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發展和改革局在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
  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
  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各園區管委會、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與相關部門在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除外)保護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協調處理市內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開展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指導油氣輸送管道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規劃和科技信息化科
應急指揮科(市應急指揮中心)
風險監測和減災救災科
火災防治管理科
自然災害救援科
行政審批協調科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
安全生產基礎科
安全生產執法監督科
調查評估和統計科
人事教育科
政策法規和新聞宣傳科
辦公室
綜合協調科

現任領導

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董鐵
副局長:張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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