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東莞廢棄廠房火災

2022年9月2日11時許,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村紅門山工業區一處舊的閒置廠房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約14600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燒損部分建築結構、機器設備及物品一批,直接經濟損失約1048.39萬元。

2023年9月12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公布《東莞市清溪鎮“9.2”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清溪鎮黨委書記等25人被追責問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2東莞廢棄廠房火災
  • 發生時間:2022年9月2日 11時
  • 發生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村清溪大道62號一廢棄廠房
  • 傷亡情況:7人死亡,5人受傷
  • 直接經濟損失:約1048.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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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經過

2022年9月2日11時01分,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村清溪大道62號一廢棄廠房發生火災。
9·2東莞廢棄廠房火災
警方通報

火災處置

指揮中心立即調派轄區及周邊消防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救援。11時08分,消防、公安、應急、醫院等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並全力開展救援工作。12時20分,明火被撲滅,過火面積約500平方米。

火災傷亡

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

火災調查

初步調查

2022年9月3日,據初步調查,2日,原企業組織人員在拆除廢舊設備過程中,現場施工人員由於操作不當引發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清溪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連夜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行動。緊盯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分租式廠房、老舊工業企業等“四類重點場所”,重點治理違規住人、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化學品和燃氣使用不規範等“五類問題”,全面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類似事故發生,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調查報告

2023年9月12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公布《東莞市清溪鎮“9.2”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2022年9月2日11時許,位於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村紅門山工業區一處舊的閒置廠房發生一起較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約14600平方米,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燒損部分建築結構、機器設備及物品一批,直接經濟損失約1048.39萬元。
近日,東莞市政府批覆同意了東莞市清溪鎮“9·2”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東莞市清溪鎮“9·2”較大火災事故是一起由於企業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違章動火作業而引發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9·2東莞廢棄廠房火災
事故現場鳥瞰圖。圖源: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東莞市桂順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順公司”)雇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違規使用射吸式割炬(氣割槍)在東莞市園仔山食用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仔山公司”)廠房A第二層中部區域對金屬管道吊架進行切割作業時,割炬火焰引燃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並發生轟燃蔓延成災。
調查認定,涉事企業桂順公司、園仔山公司存在未落實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風險意識薄弱,安全教育缺失,安全管理流於形式等問題;業主單位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股份經濟聯合社存在履行定期安全檢查責任不到位等問題;東莞市國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對施工方進行統一協調管理等問題;涉事保溫材料拆除及牆面修復工程實際承包方存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培訓缺失等問題;廣東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改變廠房使用用途後未取得消防驗收及備案等問題;東莞市余氏裝飾有限公司存在違規出借公司資質及營業執照等問題。
東莞市清溪鎮委鎮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清溪消防大隊、清溪鎮農林水務局、清溪鎮經濟發展局、清溪鎮城管分局、清溪鎮應急分局及清溪鎮長山頭村委會在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問題。
公安機關依法對桂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義桂,園仔山公司法定代表人賴園園、行政經理陳唐均、保全隊長譚小偉等4人進行立案偵查,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部門對桂順公司、園仔山公司、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股份經濟聯合社、東莞市國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莞市余氏裝飾有限公司、廣東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清溪分公司、涉事保溫材料拆除及牆面修復工程實際承包方鄧寶明以及其他2名相關企業人員進行依法處理;將桂順公司、園仔山公司、東莞市清溪鎮長山頭股份經濟聯合社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對涉事企業人員,按照黨組織關係交由有關單位按規定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對事故屬地黨委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職人員共25人予以追責問責。其中,東莞市清溪鎮黨委書記葉錦銳被給予嚴肅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東莞市清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沈志攀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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