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郭順先(黨組書記、主任):主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全面工作。
解愛國(黨組成員、副主任、市重點辦主任):負責機關黨委、機關管理、人事、經濟合作、工業、下派幫扶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工業科、經濟合作科,主持市重點項目辦公室的工作,聯繫市糧食局。
馬慶華(黨組成員、環渤海區域合作市長聯席會市長特派員):負責財務、環渤海區域經濟協作、社會事業、經濟運行、經濟動員、醫改、紀檢監察等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科、國動辦、社會發展科、醫改辦、市建設投資公司,聯繫市創業促進會。
劉洪華(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經濟體制改革、企業投資項目審批、農村經濟、地區經濟和環境資源、支持利津、能源交通等工作,分管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行政審批科)、農村經濟科、地區經濟與資源環境科、能源交通科,聯繫市物價局。
李劍鈞(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經貿流通、企業改革、對口支援、縣域經濟、財政金融、油田存續企業改制、信訪等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經濟貿易科、對口支援與縣域經濟科、企業改革與財政金融科、經濟信息計算中心。
高 瓊(市重點辦副主任):負責規劃編制、高技術等工作,分管發展規劃科、高技術產業科。
孫書元(副調研員):負責政策法規、招投標管理、產業招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招投標管理科。
朱建坤(市重點辦(鐵路辦)副主任):主持鐵路辦工作。
楊 周(市重點辦副主任):協助解愛國同志負責市重點辦工作。
邵傑光(市服務業辦主任):主持市服務業辦公室工作。
孫豐東(副調研員):負責外資工作,分管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馬慶華同志與孫書元同志互為AB角;
劉洪華同志與高 瓊同志互為AB角;
解愛國同志與朱建坤同志、楊 周同志互為AB角;
李劍鈞同志與邵傑光同志、孫豐東同志互為AB角。
機構職能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承接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
2.將市衛生計生委承擔的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市發展改革委。
3.負責推進“多規合一”工作。
4.負責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工作。
5.負責將人才資源開發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點區域和服務業人才工程和人才項目。
6.與人民銀行東營支行牽頭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7.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綜合管理、協調,監督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8.負責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
9.負責為新疆民眾來我市求學、旅遊、務工經商提供全面服務。
(二)取消、下放的職責。
1.承擔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管理的相關工作職責。
2.開展東營市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改革試點相關工作職責。
3.研究擬訂支持油田存續企業改組改制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油田存續企業改制中涉及地方辦理的事項等職責。
4.取消、下放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1.將負責全市境內招商工作職責劃入市投資促進局。
2.將協調指導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職責劃入市衛生計生委。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發展規劃擬訂和引導約束、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全局性事項統籌。
2.加強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整體推進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3.加強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4.加強研究擬訂並推進實施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融合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5.加強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推進“多規合一”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及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全市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落實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統籌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組織研究全市性的重大價格政策措施,監督國家價格政策的貫徹執行;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衡接;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重大問題,提出推動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規範監管工作。
(五)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安排市級財政撥款建設項目和市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承擔使用省調控資金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負責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及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負責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全市招投標規範性檔案;對政府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社會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的管理,規範服務和收費行為;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全市農村經濟、工業、能源、綜合交通運輸、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牽頭推進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提出全市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環渤海地區市長聯席會議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全市縣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全市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按照國家擬訂的戰略物資儲備計畫,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編制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計畫;綜合平衡全市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負責將人才資源開發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點區域和服務業人才工程和人才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並推進實施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融合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全市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牽頭推進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組織協調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節能環保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制定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制度和政策,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組織協調工作。
(十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有關部口編制服務業專項規劃;負責對服務業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和巨觀指導;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重點示範項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城鄉區域經濟發展的總體戰略布局,擬訂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綜合指導重點區域規劃的實施,協調解決重點區域規劃實施、產業布局、發展資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承擔東營市推進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牽頭組織對口支援協作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對口支援協作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確定的我市對民族地區、中西部地區的對口支援和東西扶貧協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監測和分析交通發展建設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五)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協調;制定並實施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錄、服務流程和標準;監督管理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縣級分中心運行;負責法律法規尚未明確監管部門的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監管等。
(十六)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統籌協調、指導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信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組織建立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制度,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信用服務市場,推動和規範信用服務業發展;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職能科室
1、辦公室(掛財務科牌子),2、發展規劃科(掛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牌子),3、政策法規科(招投標管理科與其合署),4、國民經濟綜合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與其合署),5、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6、固定資產投資科(掛重大項目稽察科牌子),7、利用外資與境外投資科,8、農村經濟科(地區經濟與資源環境科與其合署),9、能源交通科,10、工業科(經濟合作科與其合署),11、社會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科與其合署),12、經濟貿易科,13、對口支援科(掛縣域經濟發展科牌子),14、企業改革科(掛財政金融科牌子)
所屬單位
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委直屬的監督管理類事業單位,正縣級,編制15人。
主要職能:組織、篩選、論證、提報各類重大建設項目,並做好調度、推進和爭取工作;負責政府出資 的重大項目的稽察工作,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的控制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對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編制黃河三角洲建設計畫,負責篩選、論證、提報黃河三角洲開發項目及項目的調度、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市發展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建設山東加工製造業荒鹼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對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進度督查、指導和服務。
市服務業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省服務業產業政策,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服務業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提出服務業市場準入有關規定和管理措施;深化服務業投資體制改革,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務業投入的措施,協調指導服務業政策性貸款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重點示範項目;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東營市經濟信息計算中心
委直屬的正科級準公益類事業單位。編制7人。
主要職能:組織對工業、農業和國外借款情況進行監測、上報和匯兌分析;傳遞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信息;承擔山東省計畫系統衛星通訊網東營子網的管理,採集整理經濟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