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發展和改革局

東明縣發展和改革局位於東明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明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東明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部門以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分析研究國際、國內及全縣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參與研究財政、信貸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參與證券發行,組織地方企業債券申報工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管理和安排縣基本建設基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申報、審批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安排縣級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和縣級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對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縣招投標有關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投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負責全縣外債的總量控制和監測;審批、上報外資項目,申報境外投資項目。
(七)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銜接;編制縣級儲備計畫,綜合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
(八)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申報安排國家和省、市、縣高技術產業重點項目,提出縣級高技術產業資金的使用意見。
(十)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計畫,指導和組織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研究全縣性的重大價格政策措施。
(十二)研究擬定全縣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其他有關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的研究和協調。
(十三)研究擬定全縣信息產業化規劃,指導、組織和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化工作。
(十四)參與區域經濟聯合等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辦、信訪、財務、政務公開、安全保密、資產和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活動的安排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協調;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組織實施相關職業資格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分析研究全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組織擬訂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對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全縣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擬訂並協調縣級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參與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等有關前期論證工作;協調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並監督落實;組織擬訂全縣縣域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綜合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組織實施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年度綜合評價及考核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政策性檔案、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承擔相關重大課題調查研究、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的有關工作;研究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組織推進全縣風險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組織研究全縣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承擔全縣城鄉統籌發展改革和小城鎮綜合改革的調研與指導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協調相關重大問題,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和銜接平衡全縣社會發展規劃,匯總編制全縣人口、教育等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勞動就業、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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