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鹽務局是東明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轄區內的鹽業行政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隸屬於菏澤市鹽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明縣鹽務局
- 職責:轄區內的鹽業行政管理
- 建制:正科級
- 隸屬:菏澤市鹽務局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菏澤鹽業公司東明分公司原系菏澤鹽業公司的直屬分公司,負責轄區內各類鹽產品的供應工作。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2008年6月,菏澤鹽業公司對縣級公司進行整合,決定打破牡丹區、開發區和東明縣的行政區域,按經濟區劃重新設立菏澤鹽業公司一分公司(一分局)和菏澤鹽業公司二分公司(二分局),以東明鹽業分公司為基礎組建了菏澤鹽業公司二分公司(菏澤市鹽務局直屬二分局),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東明縣、開發區部分區域)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保留東明縣鹽務局牌子,與二分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據以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鹽政管理工作,對轄區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鹽業違法案件,履行鹽業行政執法職責;培訓,管理鹽政執法人員,為行業和社會提供有關鹽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三、根據省、市計畫安排和市場要求,統一平衡轄區的銷、存,安排協調運、銷、存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四、負責轄區食鹽專營工作。承擔轄區鹽業專營業務,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織經行銷售,保證食鹽“三率”的完成,保證市場供應。
組織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監銷站、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高進賢:東明縣鹽務局局長,東明鹽業公司經理。
附註:東明鹽業分公司最後一任領導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