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峰會

東亞峰會

東亞峰會是與東協峰會同期舉行的年會,由東協輪值主席國主辦,峰會的模式由東協和東亞峰會其他所有參加國共同審議。東亞峰會是一個開放的、包容的、透明的和具有前瞻性的論壇;東協在東亞峰會及東亞合作進程中發揮主導作用。

東亞峰會(East Asia Summit ,EAS)參加者,包括13個成員國即本區域13個國家(東協十國及中日韓)和5個觀察員即5個域外國家(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俄羅斯、印度),還有潛在的成員國蒙古、東帝汶和潛在的觀察員即巴基斯坦、歐盟。東協輪值主席國為該會議的主辦者。

2005年12月14日,第一屆峰會在吉隆坡舉行,此後的峰會都於每年東協領導人會議之後舉行。2018年11月15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新加坡會展中心出席第13屆東亞峰會。會議通過《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東協智慧城市的聲明》等多份成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亞峰會
  • 外文名:East Asia Summit
  • 創建日期:2005年12月14日
  • 峰會類型:地區性峰會
  • 成員數目東亞地區13個國家
  • 組織性質:官方論壇
峰會目標,峰會機制,峰會歷史,歷屆峰會,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第十二屆,第十三屆,潛在參加者,兩個新成員,四個新觀察員,峰會意義,相關訊息,重要檔案,

峰會目標

東亞峰會作為東亞地區一個新的合作形式,致力於推動東亞一體化進程、實現東亞共同體目標。

峰會機制

東亞峰會是年度領導人會議機制,由東協輪值主席國主辦和主持。峰會議題由所有參與國共同審議。峰會尚未建立正式的各領域和各層級支撐機制, 主要通過外長及高官會晤回顧峰會合作,就未來發展方向交換意見。峰會確定能源、金融、教育、公共衛生、災害管理、東協互聯互通為重點合作領域,並初步形成 經貿、能源、環境、教育部長的定期會晤機制。
說明:東亞峰會是“13+5”,不應該亂稱作什麼“10+8”會議,因為個別無知記者那種說法把本區域的中日韓混淆於域外者了,把東亞峰會混淆於東協擴大會議了。一些網友包括個別記者分不清“參加者”與“成員”的本質區別,參加者還包括觀察員。觀察員不是成員。

峰會歷史

東亞峰會是東協倡議召開的、涵蓋“10+3”之外國家的首腦會議。“東亞峰會”的構想可以追溯到1990年12月關貿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的前身)烏拉圭回合談判破裂。時任馬來西亞總理的馬哈蒂爾提出了建立包括東協和中、日、韓在內的“東亞經濟共同體”構想,但終因內外阻力胎死腹中。隨著全球和地區經濟自由化帶來的競爭日益激烈,東協1995年在第五次首腦會議發表的宣言中強調,東協國家要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加強合作,努力加速東南亞一體化進程。會議還決定,每年舉行一次非正式首腦會議,並歡迎其他亞洲國家的首腦參加。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給東亞各國造成了災難性的損失,但也激發了各國推進地區合作的強烈願望。同年底,東協與中日韓領導人聚首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10+3”合作機制正式啟動。
2001年,由參加“10+3”會議的東亞13國26位專家組成的“東亞展望小組”提出了建立“東亞共同體”的報告,為東亞地區合作勾勒出發展藍圖。
2004年在寮國首都萬象舉行的第八次東協與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上,各國領導人決定,2005年在吉隆坡召開首屆東亞峰會。
2005年4月,東協十國在菲律賓宿務舉行外長會議,就東亞峰會的日程、形式和參與國等問題進行了討論,一致贊同東協應在東亞峰會中發揮核心和主要驅動作用。7月,在萬象舉行的第38屆東協外長會議建議:東亞峰會定期在東協成員國舉行,由東協輪值主席國主辦。 東亞峰會是與東協峰會同期舉行的年會,由東協輪值主席國主辦,峰會的模式由東協和東亞峰會其他所有參加國共同審議。東亞峰會是一個開放的、包容的、透明的和具有前瞻性的論壇;東協在東亞峰會及東亞合作進程中發揮主導作用。
東協組織提出的參加東亞峰會的三個基本條件是:應是東協的全面對話夥伴;已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與東協組織有實質性的政治和經濟關係。

歷屆峰會

第一屆

2005年12月14日,首屆東亞峰會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在第一次會議之前,關於哪些國家將參與峰會有過激烈的討論。當時,東協10+3的三國(中國、日本、韓國)之間關係比較困難。印度、以及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加入,感覺上是為了平衡中國的權力,這也意味著第一次峰會的成果比較有限。
來自東協十國、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會。會上,與會各國領導人簽署了《東亞峰會吉隆坡宣言》,討論通過了關於防控和應對禽流感的宣言,並就加強合作、相互依存、共謀發展達成廣泛共識。溫家寶總理在首屆東亞峰會上發表了題為《堅持開放包容實現互利共贏》的講話。
美國沒有出席會議,但是其盟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的加入,意味著東亞峰會的角色還需要進一步闡明。

第二屆

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在菲律賓中部城市宿務舉行,在峰會開幕時建立的信心有助於去定義東亞峰會未來的角色,以及和東協10+3以及俄羅斯的關係。 由於颱風尤特的影響,會議一直拖至2007年1月才舉行。峰會被重新計畫在2007年1月15日舉行,大約在原計畫日期之後一個月。
與會各國領導人簽署了《東亞能源安全宿務宣言》,提出了東亞地區能源合作的具體目標和措施。會上,溫家寶總理髮表了題為《合作共贏 攜手並進》的講話,就東亞合作方向提出了三點主張,即東亞合作應是實現地區共同發展與繁榮的合作,是促進國家之間和諧相處的合作,是尊重社會制度和文化多樣性、多元化發展的合作。
本屆會議成果和概要記錄在《第二屆東亞峰會主席聲明》。
東亞峰會成員國簽署了《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一項關於能源安全及生物燃料的準備、目標的宣言和聲明

第三屆

2007年11月21日,第三屆東亞峰會在新加坡舉行。本次峰會的主要議題是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等。東協十國、中國、日本、韓國,以及印度、澳大利亞和紐西蘭16國領導人出席會議。溫家寶總理在會上發表了題為《攜手合作 共同創造可持續發展的未來》的講話,著重闡述了中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5點看法和主張。與會領導人簽署並發表了《氣候變化、能源和環境新加坡宣言》。

第四屆

2009年10月25日在泰國華欣舉行。東協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6國領導人討論了朝鮮半島去核化等問題上的立場,同意在經濟、教育、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加強合作,並在會後發表了主席聲明。聲明說,與會領導人重申應通過外交途徑和相關各方合作,對朝鮮半島去核化問題採取和平和全面的解決方式,並表示充分支持儘早重啟六方會談,以促進該地區的長期和平與穩定。
溫家寶出席第四屆東亞峰會溫家寶出席第四屆東亞峰會
溫家寶對與會各國領導人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表示感謝。溫家寶說,60年來,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走向成熟,日益密切;中國參與和見證了東亞合作從無到有、不斷壯大的發展歷程。東亞已成為世界經濟發展最具活力和潛力的地區之一,各國的命運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緊密相連,休戚與共,這也有力地推動了南南合作南北合作

第五屆

2010年10月,第五屆東亞峰會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與會領導人通過了旨在紀念東亞峰會5周年的《河內宣言》。溫家寶總理出席會議。

第六屆

2011年11月17日至19日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東協10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本首相野田佳彥、韓國總統李明博、澳大利亞總理吉拉德、印度總理辛格、美國總統歐巴馬等出席了會議。俄羅斯和紐西蘭分別派外長與會。
東亞峰會
作為第六屆東亞峰會的重要成果,會議通過了東亞峰會關於互惠關係原則與東協互聯互通的兩個宣言。其中,互惠關係原則宣言包含基於《聯合國憲章》《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以及其他與會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準則和共同原則,將作為推動和維護地區和平、穩定與繁榮的行為指南。
參加東亞峰會的各方當天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以及加強財金、能源、教育、傳染病和災害管理等五大重點領域的合作進行了討論。
第六屆峰會通過的有關東協互聯互通的宣言則是除上述五個合作領域以外的一個重要合作領域。
會議強調,東亞峰會要繼續堅持以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性質,堅持以東協為主導,以“10+1”、“10+3”為合作主渠道,並指出,面對當前世界經濟復甦乏力以及存在的不確定性,應保持東亞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

第七屆

第七屆東亞峰會2012年11月在高棉首都金邊舉行。
有關的問題
芭達雅展覽和會議廳(桃) ,皇家克里夫灣,芭達亞, ThailandThe首腦會議最初是在曼谷舉行的2008年12月17號。
宣布2008年10月下旬,該首腦會議將轉向從曼谷到清邁,由於擔心政治動盪在曼谷。
當時宣布,2008年12月2號,由於2008年泰國政治危機的首腦會議將是後poned從2008年12月17號到2009年3月。
關於2008年12月12號阿比索蘭南德·萬表示,如果他成為下一個泰國總理,他將尋求舉行首腦會議在2009年2月。
在2009年1月宣布,儘管東協首腦會議原定於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到2009年,這些日期並不方便東協對話夥伴,而東亞峰會和東協加三會議將稍後舉行。
重新安排的政府首腦/國家的16個國家造成的EAS將暫時重新安排在4月,恰逢復活節 。這意味著,修訂日期正在考慮改變地點從普吉到芭達亞。這一修訂日期和地點,隨後被證實 。地點是芭達雅展覽和會議廳(桃) 。
它還宣布,印度將在首腦會議上代表其商業和工業部長Kamal Nath ,而不是其總理。
2009年4月11號,泰國反政府示威者搗破警方防線進入峰會會場,迫使泰國總理阿比惜·萬加吉瓦取消了會議,並用直升機疏散外國領導人。 官員沒有透露是否或何時將恢復首腦會議。
會議取消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遺憾。 阿比惜·萬加吉瓦後來發誓用法律行動反政府示威“減少亞洲首腦會面個良機,並向國際浪暴露箇只爛攤子,導致國家尷尬。 出席會議的領導人
澳大利亞總理陸克文是飛往澳大利亞的首腦會議時,他取得了聯繫,澳大利亞外交事務和建議返回。
其他國家
由於取消,兩國領導人,日本和韓國不得不空運由泰國主辦,而紐西蘭總理約翰圖並沒有走出曼谷機場的理由。
泰國和高棉的邊界衝突
在帶頭落實首腦會議,也有一些致命的邊界衝突,泰國和高棉之間。這次首腦會議,但表示,被用來作為一個機會,討論雙方之間的各自國家的領導人。

第八屆

第八屆東亞峰會2013年10月10日上午在汶萊首都斯里巴加灣市召開,東協及其8個對話夥伴國領導人就地區合作問題進行討論。本次峰會的重要議題包括糧食及能源安全、氣候變化、疾病控制和災害管理等。峰會結束時將發表一份主席聲明。

第九屆

新華網內比都11月13日電(記者夏凡 許鉞乃)第九屆東亞峰會13日上午在緬甸首都內比都舉行,東協10國及8個對話夥伴國的領導人圍繞東亞一體化進程的相關戰略性問題以及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全球問題進行了討論。
緬甸總統吳登盛在會上強調了東亞合作和維護東協中心地位的重要性,強調要利用東亞峰會機制,推動地區一體化進程,促進地區人民之間的交流。
會議回顧了東亞峰會機制建立以來的合作進程,並就進一步加強以合作為基礎的東亞峰會機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災害管理和流行疾病等非傳統安全領域挑戰等問題交換了意見。會議還討論了涉及本地區和平、安全和經濟發展問題的議題。
首屆東亞峰會即“10+6”於2005年底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成員包括東協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紐西蘭、澳大利亞6國。2011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第六屆東亞峰會上,美國和俄羅斯首次參會,東亞峰會機制由此擴大到“10+8”。
東亞峰會機制自建立以來,成員不斷增多,影響日益擴大。作為東亞合作機制的重要補充,東亞峰會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性質,秉承開放、包容、透明的理念,在許多領域開展了務實合作,為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作出了積極貢獻。

第十屆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當地時間22日上午在吉隆坡國際會議中心出席第十屆東亞峰會。東協十國領導人、韓國總統朴槿惠、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美國總統歐巴馬、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印度總理莫迪、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紐西蘭總理約翰·基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出席。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主持會議。
李克強在講話中表示,東亞峰會成立十年,是東亞合作蓬勃發展的十年,是各國共享繁榮成果的十年,也是東亞峰會影響力不斷擴大的十年。站在新的起點上,我們應繼續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定位,堅持東協主導地位,堅持發展和安全“雙輪驅動”,堅持各機制協調發展。東亞要繼續成為世界和平穩定之錨、發展活力之源,必須珍惜來之不易的好局面,築牢經濟、安全、人文三大支柱,為區域合作注入新動力。李克強就今後峰會合作提出以下看法:
第一,加快推進地區經濟一體化,把東亞打造成世界經濟的穩定增長極。中方願同東協加強發展戰略對接,共同建設更加緊密的中國—東協命運共同體,推動實現2020年建成東亞經濟共同體的目標。各方應繼續推進中日韓自貿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談判。中國正在同東亞很多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倡議區域國家金融機構聯合發起成立“亞洲金融合作協會”。中國仍是世界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即將實施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這將為包括東亞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帶來更多合作機遇。
第二,積極開展政治安全對話,探討建立適合本地區的安全架構。各方應就各自發展戰略和政策加強溝通交流,增進政治互信。中方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新型安全觀,支持在東亞峰會框架下就安全理念和架構進行交流,將於明年承辦第五屆安全架構研討會。中方支持會議就全球溫和運動、應對暴力極端主義發表聲明,支持會議發表衛生安全、網路事務等成果檔案,願明年與峰會成員國聯合舉辦地震搜救演練,探討舉辦海上搜救演練,積極與東亞國家特別是本地區開發中國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支持亞太地區2030年消滅瘧疾的目標,願繼續支持湄公河流域國家開展相關項目。
第三,加強亞洲文明對話交流,促進不同文明和諧共生。中方支持開展亞洲文明對話,明年將舉辦亞洲文明對話大會。倡議建立東亞峰會二軌機構網路,鼓勵博鰲亞洲論壇與東亞峰會加強聯繫。地區各國還要深化教育、科技、文化、媒體、智庫、青年等各領域交流合作。
李克強指出,東亞各國相互依存,日益結成利益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只要我們秉持團結合作、開放包容的精神,積極擴大利益匯合點,有效管控分歧,就能使東亞合作保持在健康發展的軌道上,更好造福地區各國人民。
李克強還就南海問題闡述中方原則立場和五點倡議。
中方願提出五點倡議:
一是各國承諾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捍衛二戰成果和戰後秩序,珍惜得來不易的和平,共同維護國際和地區包括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二是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三是中國和東協國家承諾全面有效完整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加快“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儘早達成“準則”,並採取措施不斷完善地區互信合作機制建設。
四是域外國家承諾尊重和支持地區國家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發揮積極和建設性的作用,不採取導致地區局勢緊張的行動。
五是各國承諾依據國際法行使和維護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
與會領導人充分肯定峰會十年來推進地區一體化,促進地區和平與發展所發揮的重要作用。表示,十年來,東亞地區保持了穩定與繁榮的局面。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和地區形勢,東亞峰會應發揮更大作用,增進政治互信,深化經濟關係,通過綜合施策,有效應對恐怖主義、氣候變化、跨境犯罪、網路安全、自然災害、環境資源、公共衛生、減貧發展等共同面臨的挑戰。加強海洋合作,促進經濟發展。要用對話協商、建設性的方式,依據國際法原則和平解決分歧,相信相關國家有意願共同落實好《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實現地區的長久和平與持續發展。
峰會前,李克強同與會各國領導人出席了《2015建成東協共同體吉隆坡宣言》和《東協邁向2025年吉隆坡宣言:團結奮進》簽字儀式。

第十一屆

李克強總理2016年9月8日在寮國萬象出席第11屆東亞峰會時,引寮國諺語談東亞合作重要性。總理在發言中說,寮國有句諺語:一根木樁圍不成籬笆,一村人不協力建不好村寨。希望各方齊心協力,推動東亞合作穩步向前,為促進地區和平穩定與持久繁榮貢獻力量,造福各國人民。

第十二屆

2017年11月13日,第12屆東亞峰會在菲律賓馬尼拉開幕,時值東亞區域合作迎來“大年”:東協成立50周年及東協與中日韓10+3合作啟動20周年。在美國地區政策尚不明朗的情況下,中國政策的穩定性會給地區的穩定性做出貢獻。

第十三屆

當地時間2018年11月15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新加坡會展中心出席第13屆東亞峰會。
東協十國領導人以及俄羅斯總統普京、韓國總統文在寅、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印度總理莫迪、澳大利亞總理莫里森、紐西蘭總理阿德恩、美國副總統彭斯等共同出席。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主持會議。
李克強表示,東亞峰會成立13年以來,已成為推動東亞地區對話合作的重要平台,為增進各方理解信任、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地區發展繁榮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國際形勢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我們要繼續秉持和睦相處、合作共贏的理念,加強平等協商、推進相互開放,維護東亞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發展繁榮。
李克強就進一步推進東亞合作提出五點建議:
一是堅持多邊主義。中國主張推動構建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願與各方一道,堅定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規則守護安全、以合作促進發展,為地區和平繁榮作出努力。
二是維護自由貿易。著眼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堅定支持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不斷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促進世界經濟穩定增長。
三是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當前區域自貿安排進入加速推進期。各方應展示政治決斷,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儘快結束談判,推進亞太地區更高水平的開放合作與包容發展。
四是推動地區可持續發展合作。各方應繼續推進能源與環保、教育、金融、公共衛生、災害管理、東協互聯互通等六個重點領域合作。中方明年將繼續舉辦新能源、海事管理等研討會,倡議開展地球科學領域聯合研究,促進地區平衡普惠發展。
五是開展政治安全對話合作。中方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支持探討符合地區實際的區域安全理念和架構,願同各方就反恐、氣候變化、網路安全等開展合作,於明年舉辦反恐聯合演習。
會議通過《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東協智慧城市的聲明》等多份成果檔案。

潛在參加者

潛在參加者包括成員國(本區域的)和觀察員(域外的)。

兩個新成員

五年來一直是東協的候選國家,推測東協新的成員自然也會加入東亞峰會。
蒙古國被馬來西亞提議成為正式成員。

四個新觀察員

巴基斯坦被馬來西亞提議成為正式成員,日本也支持。
孟加拉國由日本支持
巴布亞紐幾內亞被澳大利亞提議成為成員。
另外,歐盟顯示渴望擁有成為觀察員身份。

峰會意義

第一它創造了一種區域合作新模式
東亞峰會的成員來自3個不同地區,16個成員不是基於區域的一致性,而是基於戰略利益的共同性走到了一起,從而打破了區域合作的地域限制。這樣一種區域合作模式在全球系首創。其實,對於區域合作組織來說,其穩定性不在於各成員在地域上的一致性,而在於利益上的共同性。
第二它構築了區域合作新平台
東亞峰會雖與10+3有密切關係,但決非10+3的“升級版”,不會取代10+3。兩者的成員不同,功能不同,目標也不盡一致。10+3成員限制在東亞地區主權國家之內,沒有接納區外成員的打算,而東亞峰會是開放的,下次會上將接納俄羅斯,也許還有其他符合東協條例的國家。所以它是區域合作的一個新平台。
第三它強化了南北合作的性質,擴大了合作空間與潛力。
在10+3中,只有日本一個已開發國家,而澳、新兩國都是發達經濟體,它們加入東亞峰會,增加了成員的“北方”濃度,強化了南北合作的性質。而從經濟理論上說,預期的收益會更大。峰會16個成員人口近30億,占世界一半,GDP總值超過8萬億美元,占全球22%,外匯儲備遠遠超過歐元區,經濟互補性突出,有極大的合作潛力和空間。
第四它緩和了東亞與美國的關係
由於歷史原因,美國與東亞有密切的關係,在東亞有巨大的政治、軍事、安全和經濟利益。在美國眼中,東亞合作已成為與朝核問題、台灣問題相併列的東亞三大關注點之一。美國對馬哈蒂爾1990年提出的“東亞經濟集團”構想表示了憤怒,對日本提議的“亞洲貨幣基金”也持反對態度。美國自認為“用鮮血和財富”保護了東亞的安全與繁榮,但東亞向美國輸出的卻是巨額貿易赤字,心態難以平衡。因此排斥美國的任何東亞機制,都會受到美國的反對。東亞峰會最初的遭遇也是如此。但由於澳、新的加入,美國已轉變態度。澳大利亞自認為能起到溝通美國與東亞對話的橋樑作用。不管怎樣,現在美國的怨氣已過去。通過東亞峰會這個平台,美國與東亞的關係有望緩和,這對東亞合作進程有利。
應當認識到,東亞合作沒有必要排斥美國。美國是東亞一個揮之不去的影子,東亞的任何實質性事務都繞不過美國。與其將美國看成是東亞合作的消極因素,不如打消疑慮,歡迎美國加入東亞合作行列,敦促其增加對東亞的投資、貿易和技術轉讓。
東亞峰會、10+3、APEC都是亞太地區的區域合作機制,它們各有各的核心和主導力量,誰也架空不了誰。對於亞太區域合作來說,多一種機制比少一種機制要好。

相關訊息

美國重返亞太以後,東協再次成為大國競相爭取的“香餑餑”。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日本—東協特別峰會期間再次炒作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並杜撰南海防空識別區,試圖在聯合聲明中推銷“中國威脅論”,並以未來5年提供2萬億日元援助許諾相誘,以此拉東協對抗中國。然而,東協並不想得罪中國,沒買日本的賬。
日本的金元外交和選邊站戰略落空,早有前車之鑑。想當年,蘇聯領導人勃列日涅夫也曾拉東協,建立針對中國的亞洲安全保障體系,結果惹了一身灰。現在日本故伎重演並重蹈覆轍,何嘗不是歷史的諷刺?日本曾通過學習西方而領先亞洲,現在仍然躺在西方的舊式思維上製造衝突與對抗,拉幫結派,有違地區和平、發展、合作的潮流。
其實,東協是美國重返亞太后最受傷的利益攸關方之一,不再成為東亞一體化的馬車夫,反而被迫在中美日間選邊站。對此,東協國家心頭滋味可以想像。
美國重返亞太戰略第二階段的重點也放在了爭取東協方面,方式是藉助東協內的美國盟友,挑起南海自由航行和主權爭端,打壓中國。所幸,美國的盟國不見得以犧牲與中國的友好合作為代價,這一點,美國始終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東協。
此外,歐盟也積極擠進來,除了東協地區論壇、香格里拉對話外,還迫切希望成為東亞峰會成員。
到底誰能真正贏取東協心呢?這取決於三個方面:
首先,不是借重東協,而是倚重東協。東協雖然一體化程度總體不及歐盟,秘書處卻選在世界上最大的穆斯林國家印度尼西亞,就文明包容性而言,顯然超越了歐盟,後者至今不能放穆斯林國家土耳其入盟。有鑒於此,中國對東協一體化成就給予高度評價,一直積極支持10+1,10+3/6合作框架,在東亞一體化中倚重東協,贏得了東協國家乃至世界的讚譽。相反,一些國家指責、調侃“小馬拉大車”,只是借重東協,甚至打東協牌。
其次,不是以小事大,而是以大事小。古語說,以小事大為之智,以大事小為之仁。尊重東協,設身處地為東協著想,照顧其關切,是發展與東協關係的基石。在東亞一體化中,須充分尊重東協的主體性,多予少取,樹立正確的義利觀,廣播仁義,美美與共,善之善者也。相反,利令智昏,逼東協選邊站,路便越走越窄。
最後,不是激化衝突,而是化麻煩為合作機遇。夾在大國之間,歷史記憶猶在,東協的心態較為脆弱和敏感,但維護本地區安全與穩定,則較為一致。為此,激化衝突、火中取栗,傷害的是東協內心,但以10制1,防止個別成員國以一己之私,抱著美國大腿,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和《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精神,完全可行。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推進海上安全合作和海上絲綢之路建設,造福未來,乃各方之福。
中國的東協政策超越了日美的冷戰思維,以命運共同體觀念,積極支持東協一體化建設,通過互聯互通、產業互補、鼓勵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與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並行不悖發展,推進10+3/6機制建設,打造中國與東協合作的“鑽石十年”,必將結出越來越豐碩的果實。

重要檔案

  1. 《東亞峰會災害管理華欣聲明》(2009年);
  2. 《東亞峰會五周年紀念河內宣言》(2010年);
  3. 《東亞峰會互利關係原則宣言》(2011年);
  4. 《東亞峰會關於東協互聯互通的宣言》(2011年);
  5. 《東亞峰會金邊發展宣言》(2012年);
  6. 《東亞峰會關於糧食安全的宣言》(2013年);
  7. 《落實<東亞峰會金邊發展宣言>行動計畫(2014-2015)》(2014年);
  8. 《紀念東亞峰會成立十周年吉隆坡宣言》(2015年);
  9. 《東亞峰會關於加強地區海洋合作的聲明》(2015年);
  10. 《東亞峰會促進東亞基礎設施發展合作萬象宣言》(2016年);
  11. 《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減貧合作的聲明》(2017年);
  12. 《推進<金邊發展宣言>馬尼拉行動計畫(2018-2022)》(2018年);
  13. 《東亞峰會領導人關於東協智慧城市的聲明》(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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