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民政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中共蕭山區委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蕭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蕭委發〔2019〕1號),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區民政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各項民政工作。
(二)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區實施特困人員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核對工作。
(四)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城鄉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的有關工作。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域規劃,承擔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區地名管理,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
(六)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孤兒及其他困境兒童的福利與救助工作。參與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七)擬訂全區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養老機構、養老設施的建設,指導社區養老服務和居家養老服務。
(八)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登記管理和殯葬管理,指導慈善事業發展。
(九)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社會工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負責民政事業的規劃財務和統計,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負責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水庫移民和“三峽”庫區遷入我區移民的安置和扶持開發,牽頭處理移民遺留問題。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轉變職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進程。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查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董茶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