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教育哲學,篇名。胡適撰。1919年為迎接杜威來華講學而作。原載《新教育》第一卷第三期(1919年4月)。依據《杜威教育主義》一文,認為杜威教育學說的要旨總括起來只是兩句話:“教育即是生活”;“教育即是繼續不斷的重新組織經驗,要使經驗的意義格外增加,要使個人主持指揮後來經驗的能力格外增加。”指出杜威學說的與眾不同處在於“把‘目的’和‘進行’看作一件事”。這種學說的哲學根據,就是杜威的實驗主義。並以杜威學說中有密切關係的知識論和道德論為例加以說明。結論認為,杜威教育學說是平民主義的教育;平民主義教育有兩個條件,即兒童能運用自己的思想力去驗證由經驗得來的觀念,人人有合作的天性和對社會生活的濃厚興趣,要實現這兩大條件,向來的“文字教育”、“記誦教育”、“書房教育”已經不夠;就教育制度而言,杜威的兩大主張是:學校自身須是一種社會生活,學校里的學業須和學校外的生活連貫一氣。為杜威教育學說在中國的傳播作了宣傳。收入《胡適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