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是2009年監察部建議在修訂村委會《組織法》時增加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
- 級別:村級
- 建立地區:陝西省
《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是2009年監察部建議在修訂村委會《組織法》時增加的制度。
《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是2009年監察部建議在修訂村委會《組織法》時增加的制度。提出2009年4月,監察部對陝西省建立和推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情況進行了調研,隨後向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內務室、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司提...
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可以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施行概況 浙江、陝西:2009年底,全省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山東:2011年明確提出將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推行納入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整體工作中,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建制村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河北:定興縣於2011開始實施。湖南:攸縣於...
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制度職責是決策決議執行情況監督。監督村“兩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情況,但不得干預村級組織依法決定事項的執行。村務監督委員會獨立行使監督權,對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不從事具體的村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決策決議執行情況監督。
會議指出,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是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的探索性實踐,對於從源頭上遏制村民民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具有重要作用。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設計,進一步規範監督主體、內容、許可權和程式,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切實保障村民民眾合法權益和村集體利益,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
(一)加快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村務監督機構成員由三至五人組成,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較高的民眾威望。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具有被推選為村務監督機構...
村務公開制度是指村民委員會及時或至少每六個月公布一次涉及財務的事項,接受村民的監督的制度。制度詳情 在1998年1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對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作出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一)鄉...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
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選舉、罷免、辭職等具體事宜,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七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和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引導村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接受村民監督;(二)召集村民會議...
第二條 本市按照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要求,依法推進村民自治制度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
原實施辦法部分內容已經滯後於國家法律,如參選村民資格、保障婦女參政議政權益、村民監督委員會職責等。為保證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銜接一致,需要修改。二是積極適應當前農村改革發展新形勢的需要。隨著我省農村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村民自治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在如何適應加強社會治理新形勢,進一步完善...
第十一條村民代表應當向其推選戶或者村民小組負責,接受村民監督。對不稱職的村民代表,推選戶或者村民小組有權撤換。第十二條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可以對村級各類組織之間的關係和工作程式、村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經濟管理、社會治安、村風民俗、婚姻家庭、計畫生育等事項進行規範,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第十...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的職責是:(一)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並動員和組織村民自覺遵守,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依法應盡的各項義務;(二)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主持日常村務,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監督、執行村規民約;(三)制定實施本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村民積極發展生產...
三、關於村民委員會和村民監督委員會的履職保障 有意見認為,由於我市大量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並不理想,尤其是渝東南片區等較為偏遠、較為貧困的村,基本沒有集體財產,無力辦理本村公益事業,也無力支付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等人員的誤工補貼。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二次審議稿作了如下完善:一是根據上位...
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民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第三章第三章 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四章第四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第四條本市建立健全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民委員會為主導,村民為主體,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駐村企業事業單位、民眾團體、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村級治理體系。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指導、支持、幫助村民委員會依法開展自治活動,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不得侵占或者違規處置村、村民小...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2017年9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辦法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第三章 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四章 村民小組 第五章 民主管理 第六章 民主監督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
第四條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村民委員會應協助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召集主持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二)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接受村民的監...
村民委員會下設的各委員會成員,可以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兼任。各下設委員會的成員可以交叉任職。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和健全開展自治活動的各項制度,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自覺接受村民監督;(二)編制並組織實施本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九)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十)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九條 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十一條〔村委會成員履職要求〕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應當積極帶領村民建設新農村,帶頭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服務,自覺接受村民和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監督。第三章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二條〔村委會成員產生...
第二十三條 村民委員會應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明確職責,認真執行,接受村民監督。第二十四條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後,可向本村合作經濟組織或村民籌集,但不得隨意攤派和亂支亂用。收支帳目應當按期公布,接受村民監督。第二十五條 村民委員會的一切財務...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和決議,辦事公道,廉潔奉公,熱心為村民服務,接受村民監督。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職務補貼和統籌補貼。統籌補貼方案由村民會議或者其授權的村民代表會議...
第二十三條村規民約由村民會議討論制定,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備案,由村民委員會監督執行。村規民約不得與憲法、法律和法規相牴觸。第二十四條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報告工作,並接受村民會議監督。村民會議有權撤換不稱職的村民委員會成員。經五分之一以上依法享有選舉權利的村民聯名提出,村民會議通過,...
第十一條 村應當依法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以及經村民代表會議認定可能影響公正監督的人員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主要內容:(一)村民委員會決策的內容及程式;(二)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情況;(三)村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四)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履職及廉潔情...
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向其報告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可以依法予以免職。第六條 村務監督委員會在監督落實村務公開制度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審查村務公開各項內容的真實性;(二)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監督村級資金、資產、...
(三)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農村基層協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以及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群團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加強指導和規範,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四)加強村黨組織自身建設,嚴格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