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興(明朝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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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字伯起,河南嵩縣人,明朝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官至監察御史

基本介紹

  • 全名:李興
  • :伯起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河南嵩縣
  • 最高官職: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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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冠縣知縣,歷任鄒平縣知縣、監察御史。李興忠鯁敢言,每次上疏,訣別妻子,不復留意家事。出按陝西,大振風紀,所至奸盜屏息。參將郭鏞怙勢違法,諸司皆畏之,有人彈劾他,郭鏞則令人強劫於道,並奪走他的奏章。於是李興密疏罪狀,最後郭鏞被處死。因處理案件而被誣陷,被下入大獄,判處死刑,經吏部尚書王恕解救,得以免死,遠戍南丹。三年後,赦罪還歸。

個人作品

著有《西巡奏議》、《嵩南野錄》。

親屬成員

子:李尚,弘治十一年(1498)舉人

人物評價

朱睦㮮:李公好言事,所上疏多除奸啟敝,進用正人,一時中外肅然。其按陝時,所至山嶽動搖,至今吏民猶畏威懷德,可謂不愧厥職矣。視世之喜循默惡,鯁直者何可同日語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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