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參將
- 職稱:明代鎮守邊區的統兵官
- 記錄:《明熹宗實錄》
- 位級:秩正三品
簡介,參將署遺址,頭銜,
簡介
參將為15世紀,中國明朝首設的官制名稱,位階約為今中高級軍官。《明熹宗實錄》:“天啟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辛巳,援遼總兵毛文龍以登撫(袁可立)所遣管運參將黃胤恩、推官孟養志等發到糧餉並布疋軍器火藥等物,復蒙頒給敕印旗牌,授以援遼總兵便宜行事,具謝恩。”17世紀,清朝統治中國後,沿襲其官制,一般為綠營武官。在清朝,該官品為秩三四品,位於總兵或副總兵之下,都司與游擊之上。該官統兵官,位階次於副將一級。服從於總兵,有時亦可以擔任撫標(巡撫直轄的綠營兵)的中軍,亦由兵部主管。明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公(袁可立)於皇城島請設參將、守備各一員,練兵三千,以為登萊外藪。”
參將署遺址
在新田鎮參城村。明隆慶初年,位於海(豐)陸(豐)惠(陽)紫(金)四線交界的烏頓山長期被巨賊馬祖昌等人盤踞,攔路搶劫,無惡不作,當地民眾深惡痛絕,紛紛上書朝廷。隆慶六年(1572),朝廷委派參將侯繼高、司馬宗武在此設惠州海陸捕盜公署,駐兵鎮守,抵禦山賊。《陸豐縣誌》載:“分守嶺東道趙可懷議歸善、海豐皆嚴邑也,賊今幸平,補牢是急,新田海豐屏翰,宜城之。”於是,萬曆三年(1575)始建參將署城。城基用石鋪墊,城牆用用青磚壘築,高6米,寬1.5米,周長達2000多米,占地面積約10000平方米。城內建有營房72間,城外設有教場、射擊場等軍事設施。明末公署撤廢,改為平民居住。清雍正七年(1729)又設守備駐兵。雍正十三年又廢。現遺址保存有部分殘牆和明代青磚。
頭銜
清朝綠營沿襲明朝,亦有參將,秩正三品,直隸(河北),四川各八人,山東,陝西各九人,山西,福建各十四人,河南五人,江南十一人,江西,廣西各六人,浙江,貴州各七人,湖廣十三人,甘肅,雲南各十二人,廣東十六人。位次副將,掌理本營軍務,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務是鎮戍地方。清朝統治者將全國劃分為十一個戰略軍事區,每區下轄一至數省,區的最高軍事長官為總督,不設總督的區,則由兼領提督的巡撫為最高長官;省的最高軍事長官為提督或兼領提督的巡撫;省下為鎮,鎮的長官是總兵;鎮下分協,協的長官為副將;協下設營,營的長官為參將、游擊、都司、守備;營下設汛,汛的長官為千總、把總、外委千總、外委把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