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的生產力理論

李斯特的生產力理論

歷史學派在19世紀四十年代以後是德國資產階級經濟學中居於統治地位的學派。李斯特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者,他在其經典著作《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中詳細闡述了他的生產力理論。李斯特認為,“財富的原因與財富本身完全不同”,“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不曉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經增加的財富獲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經消失的財富獲得補償”。在李斯特的生產力理論中,生產力交換價值的原因,而不是結果,生產力要比交換價值和分工重要得多。“授之以魚,莫若授之以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斯特的生產力理論 
  • 外文名:Liszt's productivity theory
李斯特還認為生產力的發展和擴散有其自身規律,按照生產力發展的規律來確定經濟政策才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國家經濟學的核心就是發展生產力生產力是創造財富的源泉,生產力源於“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兩個因素。物質生產力包括“工業力”、“農業力”和“商業力”;精神生產力包括藝術和科學、教育、一般文化事業、國家與社會制度。在李斯特的生產力理論體系中,精神生產力始終是一個重要方面,李斯特認為精神(非物質)生產者之所以具有生產性,是因為他們“生產了生產力”。
李斯特特別重視精神生產力對財富創造的巨大作用。他在一開始提出,把歐洲各國的情況與亞洲各國的情況相比就可以很明確地明白:“思想與意識的自由對國家生產力的影響很大”,他將其稱為“精神力量”、“精神資本”。他解釋到:“許多世代一切發現、發明、改進和努力等等積累的結果”就是“現代人類的精神資本”。他還用精神資本來解釋古代國家比現在國家人手使用多,工作艱苦,個人擁有土地面積大的情況下反而吃穿卻比不上現在的現象。所以強調任何一個國家生產力的進退,都決定於是否能夠將前人的成就加以運用,並且用自己的能力來加以發揚光大。李斯特的精神生產力不僅體現在個人生產力、各種物質生產部門中,還體現在進取精神、刻苦耐勞精神、重視公道精神、自由獨立精神、宗教、教育和道德狀況之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