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成年人監護
- 出處:《法學大辭典》
未成年人監護是指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所進行的監護。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父母死亡或無監護能力,由有監護能力的袓父母、外袓父母、兄姐擔任,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承擔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
未成年人監護制度是指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中國分類 (一)父母監護 結合《民法通則》第16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3條來看,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順序的監護人,除非死亡、喪失監護...
《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1997年6月30日發布,2006年4月20日開始執行。條例規定了有關未成年人的管養或教養問題,以及有關屬於未成年人或代未成年人託管的財產的管理問題,或從該等財產所獲收益的運用問題等內容。條例...
監護制度簡介 指對未成年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享有監護權利,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人稱為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
監護關係 (一)監護人的確定 1.未成年人監護—民總27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願意的個人或組織,經基層...
監護權(guardianship)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是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
《海南省未成年人監護評估辦法(試行)》是為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關愛保護,落實未成年人監護職責,海南省民政廳印發的辦法,提出科學評判監護人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條件,及時對存在監護缺失、監護不當情形的兒童給予有效干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以及臨時照護人、代為照護的被委託人不得實施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暴力傷害、性侵害等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的行為。第十三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
《海牙未成年人監護公約》是1902年06月12日簽訂的民事公約。第一條未成年人的監護按照其本國法規定。第二條在外國有慣常居所的未成年人,未依其本國法為其設定監護時,未成年人本國的外交官或領事得經授權依其本國法設定監護,但...
3、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範圍及選擇和民事責任如下作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章 第二節 監 護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
未成年人監護公約是1902年6月12日訂于海牙,截至1960年止,成員國有德國、奧地利、比利時等12國。共13條。對未成年人監護的設定及其法律適用,監護期限依未成年人本國法,監護管理的範圍包括未成年人的人身及其全部財產,公約適用的範圍...
第十六條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第三章學校保護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
第二十六條 【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
本書通過闡釋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一般理論、歷史沿革,考察與評析法國、德國、日本、瑞士、俄羅斯、英國、美國七個國家相關制度的規定,並對我國未成年人監護制度進行考察與評析,分析其存在的不足,借鑑國外立法的經驗和我國學者建議稿的研究...
第八條 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員應當...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第三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
第五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人員代為監護,並將委託監護情況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學校、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外出時間較長的,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及其所在學校...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又沒有委託其他成年人或者機構代為監護的,家庭其他成年成員應當給予幫助。第九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學校和親職教育機構的指導,學習正確的教育和監護方法,並配合學校做好未成年人...
第十五條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監護人代為監護,並及時將委託情況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學校、村(居)民委員會。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婦女聯合會、共產主義青年團、關心下一代工作...
第六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服刑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人代為監護,並為其生活、教育提供保障。第六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單獨居住或者生活無著的,可以向...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提供的親職教育指導,學習正確的...
是2004年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詩權。內容介紹 《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研究》以民法學思維為匯流排,輔助於社會學方法,並結合歷史資料對未成年人監護及相關婚姻家庭問題和相關的社會現象進行“法社會學”的探討。
主要包括:(1)應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2)應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
應急管理部門在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應當主動詢問被救援對象的未成年人的監護狀況。存在未成年人監護缺失情形的,應當及時向未成年人居住地的民政主管部門通報;存在與未成年人失散情形的,應當及時向失散地的公安機關通報。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
第二十七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並及時將委託監護的情況告知未成年人及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就讀學校或者村(居...
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七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承擔親職教育主體責任,加強對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依法履行監護...
《我國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理論與實踐》是2017年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艷琴。內容簡介 監護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和財產等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照顧、管理、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最初監護的作用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