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木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木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木蘭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政府行政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機構隸屬:木蘭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行政
  • 主要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蘇州,

職責調整

(一)將縣衛生局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核准、審核、發放以及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將野生藥材採藥、收購、運輸許可及核發《採藥證》、《野生藥材運輸證明》、《野生藥材收購許可證》轉為日常監督管理及事後備案。
(三)將綜合監督、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承擔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職責。監督實施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的信息;負責查處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管理職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監督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藥品質量安全,發布轄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依法查處制售假劣和不合格藥品行為和責任人;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監督實施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資格認定製度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
(六)負責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負責藥品的行政保護工作;依法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及特種藥械。
(七)負責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八)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蘇州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訪、信息、保密、應急、公文處理、安全保衛、提案和議案辦復、大事記、檔案及統計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政後勤管理及網站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案件審理;承擔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擬訂基礎設施建設、裝備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專項經費和裝備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和其他資金的管理;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工作;負責技術裝備購置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獎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二)食品股
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的信息。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範;負責有關保健食品安全性評價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負責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範;負責有關化妝品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已發布化妝品廣告的監測工作。
(三)安監股
監督實施藥品、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容器藥用要求及標準;負責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戒毒藥品、 反興奮劑條例包含藥品的生產及原料藥購用的監督管理;進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四)醫療器械股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監督全縣醫療器械標準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負責已發布醫療器械產品廣告的監測工作。
(五)市場監督股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已發布藥品廣告的監測工作;負責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等經營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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