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

上海市運籌學會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章程(2012年6月2日全體理事表決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
  • 通過時間:2012年6月2日
  • 縮  寫:: SSSC-ORSS
  • 使命:凝聚人才、共享專業知識
總則,任務,組織機構,經費,終止活動,附則,

總則

1、專業委員會名稱:
中文名稱:上海市運籌學會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
英文譯名: Service Science &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of Operations Research Society of Shanghai
縮 寫: SSSC-ORSS
專業委員會性質: 專業委員會的性質是上海市運籌學會領導的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及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科技、教育工作者和企業管理者自願結成的專業學術型組織,是發展上海服務科學與標準化的社會力量。
3、專業委員會願景:
集聚產學研能量,推進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建設,體驗服務創新,倍增服務經濟競爭力。
4、專業委員會使命:
廣泛凝聚人才、共享專業知識、推進校企合作、贏得共同發展。

任務

1 、開展專業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促進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學科的發展。進行學術理論的收集、編撰、總結。
開展服務科學與標準化的專業教育、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為企業和相關單位培養高層次的服務科學與標準化領域管理人才。為服務科學與標準化的協調發展進行科學論證、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用諮詢服務的方法對科學服務和標準化進行實踐和實驗性市場運行。充分發揮本會的擁有的各類資源,積極參與國家和行業在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有關標準制訂,積極為企業服務,輔導和幫助企業制訂相關的標準。將服務科學的成果,通過標準化,落實到各個企業。
5、積極參加完成上海市運籌學會舉辦的有關學術交流活動,完成上海市運籌學會交辦的任務及有關部門、機構委託的工作。在上海市運籌學會網站下開設本專業委員會網頁,不定期發布信息,開設專業科研論壇或沙龍活動。宣傳服務科學與標準化的一般規律和專業知識。

組織機構

1、會員:
具有一定學術、科研和管理成就的服務科學與標準化領域的專業人員、教育、科技工作者和企業管理者作為個人參加專業委員會,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作為團體參加本會,在履行申請審批手續後即成為本會委員。
會員的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專業委員會舉行的活動;
(3).優先、優惠享受專業委員會成果和信息;
(4).優先、優惠享受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各項諮詢服務;
(5).對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有審議權、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
會員的義務
(1).遵守專業委員會章程,執行理事會通過的決定,維護委員的共同利益和信譽;
(2).積極參加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認真完成專業委員會委託的工作;
(3).提供有關可交流的信息;
(4).按時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員有退會自由。向專業委員會書面提出退會要求後,可予以退會。會員若有嚴重侵害專業委員會權益行為,若經勸告拒不改正,應予除名
2、理事會
由各成員單位和個人會員推薦理事,組成理事會。作為專業委員會的領導機構。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由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全體會議推選,並報上海市運籌學會批准。
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其重要活動原則上由理事會各理事所在單位輪流承辦。
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由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組成秘書處,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工作計畫。
委員會下設:學術交流部、套用諮詢部和標準化部。負責具體落實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經費

本專業委員會所需活動經費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會費;
2、單位和個人的捐助;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4、所辦經濟實體的收入。
委員會的資金單獨立戶,專款專用,每年向委員會提出財務收支情況的報告。

終止活動

由於情況的變動,本委員會要終止活動時,需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單位提出,由全體會員會議討論,有三分之二以上與會代表通過,報經上海市運籌學會批准後生效。

附則

1、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2、本條例由全體理事會通過,報上海市運籌學會批准後生效。
上海市運籌學會服務科學與標準化專業委員會
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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