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信息產權

會計信息產權

會計信息產權是決定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價值分配的一種權利。會計信息產權在各種企業組織形式下均可以得到界定。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是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根本性因素,而會計信息披露影響著信息使用者各種決策,這兩者存在著一定的內在聯繫。以對會計信息產權分析為基礎,對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機制和會計信息披露理論進行研究,並得以分析其中的內在聯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信息產權
  • 功能:決定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價值分配
  • 界定範圍:各種企業組織形式下
  • 屬於: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根本性因素
定義,分類,功能及局限性,功能,局限性,

定義

(一)會計信息產權
會計信息產權植根於企業所有權。是從企業產權博弈中衍生出來的用以確認、計量、披露和分配企業現實與預期價值的權利,是決定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價值分配的一種權利。具體說,會計信息產權是某特定主體的各利益相關者共同接受的、由會計信息的存在而引起的利益相關者彼此之間的行為準則,包括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需求索取權。
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是指對會計信息從確認、計量、監督和披露整個供給過程的控制權。從信息處理過程看,可分為會計信息的生成控制權、監督控制權、披露控制權及反饋權。從表象看,會計人員擁有會計信息的供給控制權,但實質上企業經營者掌握著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會計信息需求索取權是指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進行消費和索取的權利。從索取方式上看,可分為一般索取權和特殊索取權。前者指通過正常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獲得會計信息的權利,包括知情權、詢問權、要求說明權等。後者指權利人未能正常獲得會計信息或者受虛假信息侵害時而向有關機構主張並獲得賠償的權利,包括申述權、訴訟權、要求賠償權等,這是一種後續保障權。
現實中,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和需求索取權的配置往往存在不均衡,即通常擁有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的一方出於信息優勢地位,而擁有需求索取權的一方處於信息劣勢地位。
(二)界定會計信息產權的必要性
會計信息作為影響產權主體經濟決策的重要資源,會產生一定的經濟後果,出現了不同人或群體在不同程度上因會計信息而受益或受損的情況。於是,要求界定會計信息的產權,以決定誰更有理由基於會計信息而受損或受益,進而降低他們之間的矛盾。會計信息產權的內涵在於其作為企業產出的替代變數和分配規則發生作用,影響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產出的分享結果和比例,從而影響他們的決策,導致資源不同的配置結果。而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發軔於會計信息的外部性。所謂外部性就是指一個主體的行為對其他主體產生的影響,或者說,該主體行為的後果並非全部由該主體承擔。
第一,會計信息產權界定不明確會模糊會計信息供求雙方的權責關係。企業管理當局作為會計信息管理者不明白自己對會計信息的責任,而包括股東在內廣大的會計信息需求者不明確自己的權利,或者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使得會計信息供求雙方權利和責任關係模糊。會計信息供給也因此缺乏市場的有效激勵和約束,容易受內部強勢主體的控制,會計信息的公正性和獨立性受到弱化。
第二,會計信息產權界定不明確將會導致會計信息市場非競爭性。按照公共選擇理論的觀點,會計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某些特徵,某一主體對會計信息的消費並不減少其他主體消費量,其他主體可以免費使用會計信息,即所謂的“搭便車”行為。當社會對會計信息的消費完全或大部分趨於這種免費消費時,市場機制對會計信息的供給和需求將會失去調節作用。當會計信息提供者不能補償消耗的成本時,只會提供邊際效益等於邊際成本信息量,導致會計信息供給嚴重不足;同時,會計信息使用者由於個人理性和交易費用的限制也對會計信息缺乏充分動力,導致會計信息需求嚴重不足。而只有當會計信息被充分提供給各使用者時才會有助於社會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會計信息供給和需求的不足將導致會計信息市場非競爭性。
會計信息對各利益相關者的影響之所以成為其外部性,是因為讓利益相關者中某一方單獨承擔會計信息外部性影響的成本過於昂貴,以至於不值得或不可能。如果能設計出一種規則或產權安排,使會計信息的外部性能在很大程度上為利益相關者共同承擔,則就實現了效益與成本的配比,即內部化了外部性。由此看出,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直接源於會計信息外部性的影響和結果。

分類

按照企業契約形式和會計信息產權主體性質的不同,會計信息產權分四種類型:
第一,古典業主契約中的會計信息私有產權(Private property rights)形式.在業主制產權結構下,財產所有權經營權互融,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產權所有者重合,業主獨占會計信息產權,其產權形式比較單一,會計信息具有明顯的私人品特徵,是一種排他性產權,完備的私有產權包括關於資源配置的所有權利,行使該權利的決策完全是由私人做出的,即在古典業主契約產權結構中會計信息產權由業主獨享,會計信息的供給和需求均由其控制,業主沒有向外部披露信息的義務.
第二,合夥共有契約中的會計信息社團產權(Communal property rights) 形式.這類產權的特點是某一主體對一種會計信息行使某項權利時,並不排斥他人對該信息行使同樣的權利即每個人對此都擁有全部的產權.這類企業中企業所有權和會計信息產權一般集中控制在"執行合伙人"手中,合伙人共有會計信息產權,他們是靠個體理性,道德信譽,人格魅力以及相互的財產利益作抵押進行合作經營和分配價值的,但隨著企業中非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逐漸分離和外部管理者介入,會計信息產權開始向控制企業經營的非合夥管理者轉移,契約內部其他合伙人對會計信息產權產生需求衝動,非合伙人必須提供相關會計信息以解除其受託責任.
第三,公司制契約中的會計信息集體產權(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形式.這類企業契約內部的會計信息產權博弈主體包括非人力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在法律上,前者以擁有的股份承擔有限責任但一般不參與經營,後者以完成契約為中心任務,在完成受託責任的同時謀取個體利益的最大化.每位股東都是該公司會計信息產權主體之一,他們一方面可以用手投票,行使作為股東控制公司會計信息供給的重大決策權;另一方面,對於不滿公司會計信息產權分配的股東,可以通過轉換股權,退出會計信息產權博弈,即所謂的"用腳投票"(voting-with-feet)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產權偏好.
第四,公有制公共企事業單位契約中的會計信息共有產權(Communal property rights)形式,理論上全民擁有會計信息產權不具有排他性,但實際由國有受託單位代理行使的.可以看出,不同企業契約形式下會計信息產權的性質大相逕庭,特別是越複雜的企業契約,會計信息產權結構也越複雜,權利的界定和交易也就越困難.

功能及局限性

功能

會計信息產權的功能,是指其對企業契約內部經濟利益關係和管理運行的內在的機制和作用.不同的會計信息產權結構具有不同的產權功能,可以根據企業契約內部的經濟利益分配及管理運行需要,合理安排和設計不同的會計信息產權配置方式.這種產權的功能是客觀的,是保證企業契約存在的基礎之一.
1.責任明晰功能 產權的責任明晰功能是產權功能中最古老和最基本的功能.清晰的會計信息產權制度是提高會計信息配置效率的前提條件.對於會計信息產權來說,如果其產權界定不明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任意行使其權利,但都可以不負責,一般表現為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的濫用,從而會使原本就稀缺的會計信息在私人供給條件下變得更加短缺,不利於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若會計信息產權得到有效地界定,那么就等於對產權主體劃定了明確的產權行為邊界.在行為邊界之內,產權主體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權利,同時也對此造成的後果負責或承擔義務, 超出邊界就意味著侵權.例如經理人利用會計信息指導資金決策是被允許的,但他要是製造或利用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使之受損,便是侵害其他會計信息產權主體利益的行為.因而,得到有效界定的會計信息產權,就等於明晰了企業契約中產權主體的責,權,利,減少了針對責,權,利方面的模糊性和無序性.例如如果債權人行使會計信息需求索取權對企業財務資信情況進行評價,就會減少貸款風險,保護自身權益.產權的明晰也是企業契約內部交易的需要,如果締約人對行使會計信息產權沒有保障,或是對自己的產權行為不必承擔責任,那么就不可能長期存在企業契約這種資源配置形式,所以明晰會計信息產權是客觀需要.
2.降低交易費用 受企業內部產權博弈影響,各利益主體對會計信息產權的爭奪將發生企業經濟租的耗散,會計信息產權明晰化將會降低因爭奪或行使產權過程中的交易費用.一些實證研究指出在訂立契約過程中,會計信息的確起著降低交易費用的作用(瓦茨,齊默爾曼,1986),所以會計信息產權結構也必須符合交易費用最小化條件.從以上角度來說,無論誰擁有會計信息產權都將面臨交易費用的制約,即是花費更多的信息成本來監督或激勵人力資本所用者,還是承受產權被剝奪甚至遭受侵權所造成的損失的兩難抉擇.解決這一問題可以考慮"科斯第一定理",即如果交易費用為零,那么無論產權如何界定,市場機制都可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此時會計信息產權無論如何界定都不影響效率.但這要求會計信息是完全信息,但事實上會計信息不可能完全,相關信息費用也存在.而"科斯第二定理"說明交易費用為正時,不同的產權界定會帶來不同的效率.由此可以推論:第一,若交易費用為零,會計信息產權歸屬不影響效率,市場機制使非人力資本所有者獲得資本收益,人力資本所用者獲得契約收益.第二,若交易費用為正,會計信息產權歸屬將受到利益主體的博弈衝擊,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是必然的選擇,所能界定的會計信息產權只能滿足關於企業價值計量,分配決策的基本權利,沒有界定的剩餘產權處於"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第三,若交易費用為正,在企業契約內在人力資本所用者與非人力資本所用者之間重新配置會計信息產權時,就必須考慮交易費用,若矯正會計信息產權的交易費用大於由此給企業帶來的預期收益時,這種契約內部的產權矯正本身也不經濟的.
3.外部性內部化 所謂外部性,實際上是一個產權沒有得到有效界定的結果.而會計信息產權"公共領域"的存在與外部性是會計信息產權的產生的基本動因(杜興強,1998),於是沒有界定的權利所包含的價值資源留在"公共領域"形成一種權利"真空".正如"公共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 所描述的那樣,"如果一種資源沒有排他性的所有權,就會導致對這種資源的過度使用"(H.哈丁,1968).會計信息產權同樣會由於權利無法界定,使之被過度使用造成私人自願供給不足.而登姆塞茨指出,"產權的一個主要功能是引導人們實現將外部性較大地內部化的激勵".因此, 按照阿爾欽提出的"既然會計信息供求過程存在著外部性,那么外部性就應該被內部化(Internalization),可以通過產權規則對外部性進行部分的內部化"(A.阿爾欽,1965).若沒有明確界定會計信息產權,那么會計信息產權博弈將充斥著強權(Strong power ),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將侵害需求索取權.強權博弈將給會計信息需求索取權行使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需求索取權主體也將因此耗費巨大的交易費用,引發企業契約履行危機,通過產權界定和公共管制將會抑制外部性影響.
4. 激勵與監督約束產權的激勵功能來自於它規定了產權主體具體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做了什麼能得到什麼利益,而損害他人的利益將承擔什麼責任.因而產權主體便能夠根據自己的行動集,選擇有利於自己的行動.同時,即使在規定的行動集內,由於不同的行為可能導致不同的利益結果,產權主體也會對行為選擇集中的方案加以認真選擇以期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果選擇不當,由此造成的利益損失也將完全由自身承擔,因而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對產權主體構成了一種約束.前一種約束為賠償約束,後一種約束為自我損失約束.良好的會計信息產權制度不僅有利於激勵經理人提高契約收益和增加人力資本專用性投資,還可以激勵非人力資本投入.另一方面,產權也給人力資本所用者提供了自激勵(self- incentive)和自約束(self-restraint)的機制.因為產權不僅是明晰的,而且是受到監督和控制的,這樣產權主體的行為與責任及自身利益都是明確的,不會存在攬功諉過的現象,產權主體必然謹慎而行,在激勵與約束中謀求利益最大化.例如針對風險投資行為,經營者必然會考慮各會計信息產權主體利益,充分考慮投資風險,對項目做出理性的決策.
5.企業價值分配 任何產權包括"權"和"利"兩個方面,權是利的前提和保證,利是權的目的.一方面,產權界定是價值分配的基礎;另一方面,產權的不同配置直接影響產權主體的利益.企業契約的存在就是為了獲取產出價值,而會計信息產權的清晰界定及其結構的配置最佳化,是公正,合理分配產出價值,實現產權主體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會計信息產權的重要功能就是作為企業價值產出的替代變數和分配規則共同發生作用,影響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對企業價值的創造和分享.利益相關者只有在行使會計信息產權權能時,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產權利益的實現,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的合作博弈將提高企業契約效率,實現"理性合作——相關均衡——價值最大化".
6.最佳化資源配置 所謂會計信息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是指這種產權結構直接形成資源配置狀況或驅動資源配置狀態改變或影響對資源配置的效率.產權的不同安排表明不同的資源配置方式,產權可以通過交易,滿足不同效率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在企業契約中,相關利益主體可以行使或轉讓會計信息產權,如建立"會計信息產權俱樂部交易模式"(夏成才,王雄元,2003),促使非人力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之間會計信息產權配置的相關均衡,這種"篩選歸核化"過程將形成一種有效的產權治理結構,使雙方在合作中達到價值目標融合,激勵人力資本專用性投資,使企業契約中會計信息真正發揮作用,達到資源配置效率最最佳化.

局限性

儘管會計信息產權具有許多能提高企業契約效率的產權功能,但是也存在一些因素影響其功能的發揮,甚至會計信息產權本身也會產生一些負面影響,所以在認識會計信息產權功能時,還必須對它的局限性有所了解和認識.第一,會計信息產權界定會產生"擠出效應"(crowding—outing effect).這種"擠出效應"表現在因為企業契約中通常規定企業的剩餘權利和收益歸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其可以憑藉初始契約中的有形投入獲得企業剩餘, 而這種剩餘的獲得與其後續行動無關,從而使產權產生了自滿的保障,這就會剝奪人力資本獲得企業剩餘產權的機會,從而桎梏人力資本專用化程度,嚴重的影響了人力資本通過專用化獲得企業產權的激勵.這時人力資本所有者必定會通過利用手中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來減少會計信息供給,降低其作為價值訊號的顯示作用,使剩餘權利向自身流動,以補償其在契約中的專用化投資.第二,任何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都不可能是完全的,因而會產生"產權失靈"(property rights inefficiency)現象.正如巴澤爾(Barzel,1985)指出的,產權永遠不會是完全界定的,任何權利的界定都會留下一個"公共領域",留在那些公共領域的資源,如果仍有價值,就會引起所謂的"追租"行為,這種行為將引致會計信息產權的濫用,使之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第三,會計信息產權具有"鎖定效應"(Lock—in effect).如前所述,由於人力資本所有者對會計信息供給控制權的壟斷,很可能排除其他產權主體憑藉會計信息產權獲得權益的可能性,但這種不合理的產權結構要重新調整和矯正並不是輕而易舉的,有時受到交易費用和來自人力資本所有者的對抗等限制,矯正產權結構甚至變得不太可能.例如現實中,通過訴訟方式去行使會計信息需求索取權是比較困難的,如果沒有政府強勢力量的推動,就企業契約自身的產權交易很難達到理想效果,這種鎖定效應限制會計信息對企業契約履行的顯示監督作用,最終將影響企業契約的經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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