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會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6月,在原縣商業局商政股的基礎上,恢復建立,隨後得到逐步發展完善,組織機構日益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日趨規範和加強,屬於會寧縣縣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所屬地區:會寧縣
  • 管理範圍:工商行政管理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直屬單位,內設機構及職能,領導及分工,

機構簡介

會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6月,在原縣商業局商政股的基礎上,恢復建立,隨後得到逐步發展完善,組織機構日益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日趨規範和加強。
會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甘工商人字[2011]12號檔案《關於印發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縣(區)工商局(分局)工商所(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會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設有內設機構6個,為:辦公室(含人事教育、基層建設、信息化管理、財務管理職能)、法規科、註冊登記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監整察設督管理科(食品檢測室)市場規範管理科(含消保維權、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契約監督管理職能)、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1個直屬機構為經濟檢查分局;下設5個派出工商所,分別為會師分局、瑞金路工商所、北鄉工商所、南鄉工商所、甘溝驛工商所。各工商所均為科級建制。
截止2011年底,全縣系統共有幹部職工70人,其中公務員69人,工勤人員1人。科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科級幹部)43人,一般幹部26人。

主要職責

1、領導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對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實行管理。
2、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登記企業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實行監督管理。
4、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查處壟斷和不正道廈洪重當競爭案件,查處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
5、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負責商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
6、監督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組織著名商標的推薦工章組作。
7、組織依法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8、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9、監督管理契約工作,查處契約違法行為;依法組織動產不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10、負責組織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和執法行為的監督。
11、領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指導協會的工作。
12、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敬夜察他事項。

直屬單位

經濟檢查分局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查處本轄區重大、複雜的壟斷、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假冒偽劣及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查處市場管理中違法違章經營活動,規範交易行為和秩序。

內設機構及職能

辦公室
組織縣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和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房產、信息、服裝裝備、後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全局調研工作;擬定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系統辦公自動化及信息網路建設;組織指導全縣系統統計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人事、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全縣系統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協助局黨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幹部行使管理職責;研究擬定全縣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評選表彰工作;指導全縣工商系統基層建設、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工商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口與計畫生育等工作。
財務科
研究擬定財務監督管理的制度及措施;編制全縣工商系統財務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監督指導本系統行政性收費項目、罰沒收入納入預算和上繳省工商局;負責全縣系統收費票據的發放、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的審計和“收支兩條線”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全市系統國有資產和財務的監督工作。
法規科
承擔全縣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論證;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有關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指導全縣工商系統行政執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工商系統經濟違法案件的評查;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登記科
研究擬定監督管理全縣企業和個趨只櫻體、私營經濟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負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設立、變更、罪熱笑註銷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依法組織開展企業年度檢驗、個體工腳夜探旋商戶驗照及換照工作;牽頭組織查處違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全縣“經濟戶口”管理工作和信用建設;指導本系統的企業註冊、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登記與監督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登記註冊統計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監督市場秩序和不正當競爭及契約監管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監督、檢查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查處流通領域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和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實施查處契約欺詐;組織管理動產和不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指導全縣工商系統市場巡查工作,組織、指導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印製審批及依法監督管理各類商標工作;組織實施對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和廣告違法案件;指導商標代理組織、商標評估機構、廣告審查機構和商標廣告行為組織的工作。
食品科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及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工商學會,聯繫會師分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登記註冊、非公組織黨建、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和社會綜合治理及安全生產工作,聯繫甘溝驛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建設、流通食品監管、消費者協會和崗位練兵工作,聯繫北鄉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市場管理、商標廣告、商標協會、廣告協會、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工青婦,機關黨的建設、效能建設、幹部計畫生育工作,幫扶鄉鎮工作,聯繫南鄉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經濟檢查、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聯繫瑞金路工商所。
財務科
研究擬定財務監督管理的制度及措施;編制全縣工商系統財務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監督指導本系統行政性收費項目、罰沒收入納入預算和上繳省工商局;負責全縣系統收費票據的發放、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的審計和“收支兩條線”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全市系統國有資產和財務的監督工作。
法規科
承擔全縣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論證;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有關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指導全縣工商系統行政執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工商系統經濟違法案件的評查;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登記科
研究擬定監督管理全縣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負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依法組織開展企業年度檢驗、個體工商戶驗照及換照工作;牽頭組織查處違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全縣“經濟戶口”管理工作和信用建設;指導本系統的企業註冊、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的登記與監督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負責登記註冊統計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監督市場秩序和不正當競爭及契約監管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監督、檢查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查處流通領域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和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實施查處契約欺詐;組織管理動產和不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指導全縣工商系統市場巡查工作,組織、指導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印製審批及依法監督管理各類商標工作;組織實施對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和廣告違法案件;指導商標代理組織、商標評估機構、廣告審查機構和商標廣告行為組織的工作。
食品科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及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工商學會,聯繫會師分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登記註冊、非公組織黨建、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和社會綜合治理及安全生產工作,聯繫甘溝驛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建設、流通食品監管、消費者協會和崗位練兵工作,聯繫北鄉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市場管理、商標廣告、商標協會、廣告協會、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工青婦,機關黨的建設、效能建設、幹部計畫生育工作,幫扶鄉鎮工作,聯繫南鄉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經濟檢查、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聯繫瑞金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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