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85年,是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擔負著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能。市局機關內設10個職能科室,另設監察室和1個直屬分局,掛靠3個社團組織;現轄白銀、平川、西區三個分局和會寧、靖遠、景泰三個縣局,派出30個工商所。全市系統現有幹部職工541人,其中黨員395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0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時間:1985年
  • 地點:甘肅省白銀市
  • 人數:541人
主要職責,直屬單位,內設機構及職,

主要職責

白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業務、行政、財務、人事、監察實行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三)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四)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五)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承擔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七)依法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八)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濟活動。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十一)負責組織管理並指導商標監管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初審、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二)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全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四)管理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所屬協會的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經濟檢查分局
負責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全市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組織開展打擊流通領域裡的走私販私工作;組織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負責安排、組織實施全市系統的“掃黃”“打非”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禁毒、反假幣工作;負責全市系統經濟違法案件的統計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

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信訪、機要、檔案、保密、服裝裝備、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職責;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實施和服務工作;對全局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進行督查檢查;負責承辦人大建議、政協定案、提案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
承擔全市系統工商行政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論證和備案審查;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工作;承擔市局有關行政複議、應訴、賠償、聽證及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組織全市系統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場規範管理科(契約監督管理科)
負責有關市場規範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冊登記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負責個體私營經濟、企業登記註冊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和企業登記註冊管理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私營經濟和企業登記註冊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全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設、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個體私營經濟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商標廣告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擬定商標廣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商標廣告活動,組織著名商標認定的推薦和初審管理;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工作;指導商標代理組織、商標評估機構、商標協會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審計科
擬定財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編制全市工商系統財務預算決算方案;監督指導本系統行政性收費項目、罰沒收入上繳財政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管理、收費管理、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全系統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全市系統國有資產和裝備管理的財務監督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協助市局黨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縣(區)工商局(分局)領導班子和工商所(分局)領導幹部行使管理職責;指導本系統基層建設、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擬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協助市局黨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縣(區)工商局(分局)領導班子和工商所(分局)領導幹部行使管理職責;指導本系統基層建設、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擬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紀檢監察的方針、政策和決定,監督檢查全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政府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系統內人員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指導全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市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察、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督促、協調系統內各單位研究、制定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犯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和市局黨組、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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