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辦單位對企業註冊資金不實承擔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在1997.12.0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辦單位對企業註冊資金不實承擔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01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辦單位對企業註冊資金不實承擔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在1997.12.0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辦單位對企業註冊資金不實承擔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在1997.12.0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辦單位對企業註冊資金不實承擔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7.12.01 實施時間 199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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